逻辑:探究的理论(4-6)(选)

 

 

四、一般常识与科学探究(选)

 

在生物学层面,为了恢复对生命运行的维持所必需的相互适应,有机体不得不调整它们的条件和与其他有机体的关系,以对有关它们的情况作出反应。人类有机体陷入同样的困境。由于文化环境的影响,所涉及的问题不仅有不同的内容,而且能够以作为问题的方式呈现,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探究能够成为其中的一个要素。由于在文化环境中,自然条件会因其周围的风俗、传统、职业、兴趣和目标等复合体而改变,反应模式也会相应地发生改变。它们利用事物得到的意义和由语言所提供的含义。显然,岩石作为矿物质,对于学习过使用铁的群体,要比羊和老虎,或者比畜牧业与农业群体意味得更多。就像上一章所示,形成群体语言相关符号的含义采用一种新的意见类型和反应模式。我将把与人类直接相关的环境称为“常识环境”或“常识世界”,并且将在行为中作出必需的调整,把所进行的探究称为“常识探究”。

正如之后呈现的那样,在互相作用的这类情境中所出现的问题,可能还原为对象、行为和产品,以及个体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物质的和意识形态的(或者“理念的”)使用和享用问题。因此,这类探究不同于那些以知识作为目标的探究。一些事物的知识的获得,必然包括在常识探究之中,但它的出现是为了使用和享受的这类问题的解决,而不是像在科学探究中因其本身而出现。后者在目前的环境中没有人类的直接参与——与其相联的一个事实,即区分理论与实践的范围。

从语言学角度来说,常识这一术语的使用有些主观。但是,毋庸置疑,所涉及的各种情境和所呈现的困难及困境的此类探究是存在的。它们连续不断地出现在生命行为和日复一日的行为秩序中。例如,当年轻人学着在其所居住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获得成就的时候,它们就时常出现在他们的进展之中;它们出现并且重现在每个成人的生命活动之中,不论农民、工匠、专业人员、立法者还是管理者,不论国家的公民、丈夫、妻子还是父母。究其本来面目,它们需要与特殊的科学探究,或者旨在获得确定的事实、“法则”和理论的探究相区别。

因此,需要用某个与众不同的词来命名它们,而“常识”正符合这一目的。而且,即使从语言学使用的角度看,这个术语并非完全主观。例如在《牛津词典》中,常识的定义如下:“好的、合理的实际感觉;在处理日常的生活事务中结合机智与准备。”在与事物的意义的联系中,这种含义的常识是适用于行为的。

显然,这里涉及一种特别的理智内容;在日常语言中,好的感觉就是好的判断。睿智,是有能力区分在给定的情境中与意义层面相关的、重要的因素;是具有识别能力;是在言语短句中能够区分鹰与鹭、粉笔与奶酪,在日常的生活事务中,能够作出将要完成与将要放弃之间的区别。在本章第一段中被称为处理使用和享有情境的探究模式,终究如词典中常识的定义所规定的一样,是言论的一种形式方式。

然而,常识在词典中还有另一种定义:“人类或共同体的一般感觉、情绪和判断。”在这种意义层面,我们说,常识的判决就好像它们有大量确定的真理。它不仅适用于在意义层面的事物,而且适用于既已接受的含义。当里德和斯图尔特的苏格兰学派将“常识”确定为终极权威和哲学问题的裁决者时,它们是将常识的这一意义发挥到了极致。涉及处理使用和享受中的反应和适应的问题时的实际睿智,现在已经研究背景了。“通常的”现在意谓着“一般的”。它指示观念和信念,大体上,这些观念和信念当前毫无置疑地被某一既定群体或人类所接受。它们是一般的,如果不是在普遍意义上,那就是在广泛被接受的意义上而言的。它们作为感觉,是就我们所说的“某次碰面的意义”和事情是否“有意义”而言的。在某种意义上,“感觉”和“情绪”对于与其周围的对象相联系的某些群体具有同样的根本性和直接性。普遍而言,每一个文化群体都拥有一套含义,这些含义深深地根植于其习俗、职业、传统和用以解释自然环境和群体生活的方式,而这些则形成了被用以解释细节的语言系统的基本范畴。因此,它们是特定的信念和判断的调整与规范。

在常识的这两种含义之间,有着真正的差别。但是,从某一既定群体的观点看,则有一定的一致性。它们都是与相关的现存环境的生命行为相联系的:其中之一是在判断关于应该做什么事和事件的意义上,另一个是在用于指导和证明行为和判断的概念上。首先,禁忌是行为习以为常的方式。对我们而言,它们是被误解的,而非行动的明智方式。但是,根植于支持传统的语言的含义系统,在如此重要的实际事件中给予它们以权威,例如吃食物以及在首领和家庭成员面前恰当的行为。因此,它们制约男人、女人以及各种亲属关系的人们之间的关系。对我们而言,这些观念和信念是非常不切实际的;而对于那些支持它们的人来说,它们是比处理个别对象的特殊行为模式更重要的实际事件。因为它们设置了判断后者和与它们相关的行动标准。当今,与我们具有的差别巨大、描述各种文化特征的知识一起,在“人类常识和情绪”中,尤其在基本的社会结合的事件中,寻找某一统一的行为和含义是可能的。

无论如何,这两种含义之间的差别可能被分解,而不用对事实、特定的实际情境的阶段和形势间的差别进行歪曲,它们往往会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在应该做什么和为得到结论与所有的社交上适当的行为而理所当然的行为规则这两方面受到调查、质疑和审查。在广泛的生活意义上,二者都涉及“日常的生活事务”,一个是直接地,另一个则是间接地。

我并不认为,在“使用和享受”的标题下,对这种类型的探究和结论的概括,是为了得到支持而需要多作阐述。使用和享受是人类与其世界进行直接联系的方式。食物、房屋、保护、防御等问题是使用的问题,它们是由环境材料以及实际上对同一群体成员采取的意见和对其他被看作整体的群体而采取的意见所构成的。反过来,使用是为了某一成就或享受。某些远远超出直接使用范围的对象(比如恒星、逝去的先辈),是神奇用途的对象,以及在仪式和传统中使用的对象。如果我们把无用、节制的使用和忍受、遭受的相关否定的观念包括进来,那么,使用和享受的问题就可能被安全地排出常识探究的领域了。

在这一事实和对常识的质的方面的关注之间,有直接的联系。通过性质的识别,被使用的事物和事件的适当性和能力得到了断定,例如恰当的食物与那些不适当的、有毒的或是禁忌的食物相区别。享受-遭遇是完全性质上的,并且是与在它们普遍的质的特征上的情境相关的,这很明显地被提及了。而且,参与情境的使用和享受的操作与反应,在性质上得到区分。揉外皮在性质上与编篮子用黏土做罐子是不同的程序;死亡的仪式与那些出生和婚礼的仪式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对待下级、上级和平级在性质上有不一样的问候和接近模式。

注意这些日常事实的原因在于:它们显示出常识和科学探究的主题特征之间的差别;它们也表明,在不同文化时期,常识特征与探究问题和程序之间的差别。我首先关注的是后面的观点。与其观念和信念的内容以及程序的方法相关的常识,绝不是一个常量。它的内容和方法不仅在细节上,而且在一般的模式上,都是时常变化的。每一个新的工具和器皿的发明,每一次技术上的改进,在被使用和被享受的事物上,以及在出现关于使用和享受的探究中,都是有影响的,既有关意义,又有关含义。在群体、家庭、部落或是国家中的关系的调整,体制中的变化甚至更加强烈地影响某一更旧的使用和享受系统。

一个人只要指出分别在游牧、农业和工业占统治地位的生活模式中,常识在内容和方法上的巨大差别就可以了。多数曾经被毫无疑问地看作常识事务的,则被遗忘或被强烈地谴责。其他旧的观念和信念因其威望而得以继续获得理论上的赞成和强烈的情感依附。但是,它们在日常生活事务中几乎不能成立和应用。例如,在原始部落中,观念和实践实际上是与日常事务的每一个方面互相交织的,但后来它们归入一个单独的领域——宗教领域或美学领域。

一个时代的商业成为另一个时代的运动和娱乐,甚至科学理论和解释继续被一些在现实的探究实践中不再具有决定性作用的观念所影响。“常识”绝非逻辑表述中的常量,这一事实的特别意义将在后面引起我们的注意。这里有必要提请读者注意一个观点,这一点稍后将获得详细的考查。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工具论(在某一时期被明确表达)与其所处时代特定群体的文化和常识相关,在当前时代,不仅不适合科学的逻辑表述,甚至不适合常识的逻辑表述。

现在我回到这一事实,即常识探究关注性质上的事务和操作,有别于科学探究。从根本上,我们已经在上一章对差别作了考查,即关于相当直接的、现存的应用,以及那些因为彼此之间的一致性和融贯性的系统的联系,而被明确的意义和含义之间的差别。当前所有的陈述模式有所增加,在第一种情况下,即“现存的应用”意味着在环境的性质上使用和享受上的应用。另外,科学的历史和现状都证明事实和观念之间系统联系的目标,是独立于就其本身而言的质的消除和非性质的表述的规约。

众所周知,常识和科学领域的关系问题被看作性质上的和非性质上的对立形式,在量上是主要地而非唯一地。这种差别经常被表述为作为知觉的质料和观念构造的系统之间的差别。最近几个世纪,它已经以这种形式构成了认识论和形而上学的首要主题。从控制当前讨论的观点来看,问题既不是认识论上的(简单地说,这个词意味着逻辑的),也不是形而上学或本体论的。说它是逻辑的,这就断定争论的问题是不同种类的问题之间的关系,因为在问题类型上的差别,要求在探究中有不同的重点。因为这一事实,不同的逻辑形式就归于常识和科学的对象。依此观点,概要地讲,问题是实际使用和具体享受的主题与科学结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两个不同领域的主题,即认识论的或本体论的。

之后所得到的结论在这里被提前使用,用以作为以下更深层次讨论的指引。(1)产生于常识的直接问题和方法的科学主题和程序,以及实际使用和享受,以及(2)在处理常识时,以极大地改善、扩张和释放内容和能动性的方式影响后者。当科学主题和常识主题之间的分离和对立被看成是最终的时候,它就产生了那些仍然跟随哲学进程的认识论和形而上学争论的问题。当科学主题被理解为与常识主题之间有起源和功能上的联系的时候,这些问题就消失了。科学主题是居中的,而不是终极的和自身完全的。

我通过引入和解释“情境”一词的外延来进行讨论。它的输入或许可能通过初步的否定陈述而被容易地指出。通过“情境”这个词所指定的东西,不是单一的对象、事件或对象和事件的集合。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经验或形成关于孤立着的对象和事件的判断,而仅仅处在一个有背景的总体的联系中。后者就是所谓的“情境”。我已经提及现代哲学关于被知觉和观念决定的存在问题的范围。涉及这一问题的讨论的困惑与谬误,与对象和情境之间的差别有着直接和紧密的联系。心理学更多地关注知觉过程的问题,并且为了它的目的按照过程分析的结果来描述感知到的对象。

我忽略了一个事实,即为了心理学理论的特殊目的,不论过程与结果实质上的等同是多么合理,但作为一个哲学讨论和理论的概括范围,这种等同是彻底值得怀疑的。我这样做是为了让人们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通过情况的良好性质,心理学的处理是为了分析的主题而使用单一的对象或事件。在现实经验中,从来没有任何孤立的单一对象或事件;一个对象或事件总是被环绕的经验世界——情境的特殊部分、阶段或方面。单一对象被明显突出,是因为在特定的时间,在总体的、复杂的环境呈现的使用和享受的某一问题的规定性中,它的特别地重要的和具有决定性的位置。总是存在对这个或那个对象或事件的观察所发生的领域。对后者进行观察,是为了找出有关某一积极的适应反应在推进行为的进程中,那个领域所进行的东西。人们不得不仅仅借助于通过感觉器官产生的动物感知,以表明从生命行为中所察觉到的东西的孤立不仅是没有用的,而且是受阻碍的,这在许多情况中都不可避免。

一个更进一步的结论继而得出。当知觉的行为和对象为了使用一享受而促进和指导一个成功的活动进程,而与它们的位置和功能相隔离时,它们就会被当作唯一认知的。感知的对象、橘子、石头、一块黄金或是任何东西,都被当作知识本身的对象。但在有差别地注意的意义上,它是知识的对象,而不是终极的和自足的知识。它仅仅是就指引而言的,因此是给定的行为指导;因此,构成一种情境,在其中,某物被发现,能够被恰当地享受,或者它的一些情况能够被使用,以至于享受的结果或遭遇能够避免。仅当重要的观察对象被看作孤立的知识对象时,会产生这样的观念,即有两种知识和两类知识对象,它们彼此间如此对立,以至于哲学或者选择哪种是“真实的”,或者找出某种方法调和它们各自的“实际”。当认识到在常识探究中没有尝试去认识对象或事件本身,而仅仅是决定就方法,即就在其中整个情境应该被处理而言,它意味着什么,那么,对立和冲突就不会产生了。疑问中的对象或事件被看成是周围世界的一部分,而不是就其本身以及单独而言;如果并且当它在使用-享受中充当粘合剂和引进的作用时,它被有效地理解。我们的生活和行动是与现存的环境相联系的,而不是与孤立的对象相联系的,即使在决定怎样回应整体环境时,单一事物可能非常重要。

回到主题。人们注意到,情境由于其直接的普遍性而是一个整体。当从心理学角度去描述时,我们不得不说,情境作为一个性质上的整体是被意识到或感觉到的。然而,只有当这种表达消极地表明,在论说中,它同样不是对象时,才是有价值的。它是被感觉到的这一规定完全是误解,如果它给人们这样一种印象,即情境是一种情绪、情感或任何心理上的东西。相反,在总体性质上的情境的直接存在方面,情绪、感觉和情感自身是能够被确定和描述的。

普遍性情境不仅将构成成分连接为一个整体,而且是唯一的;它使每一个情境都成为个别的情境,成为不可分割、无法复制的。差别和关系被设置在情境之中;它们在不同的情境中是周期性的和可重复性的。没有被有关情境所制约的论说不是论说,而是一堆无意义的杂乱的东西,就像大量混杂的字堆不仅不是一副铅字,更不是句子一样。经验的领域是论说领域的前提。没有这种制约性的存在,就无法决定任何指定的区别或联系的相关性、重要性或一致性。经验领域包括并规定论说领域,但从不就自身而言出现于后者之中。有人可能提出反对,认为之前所说的与这一陈述相矛盾。我们已经论说有关经验和情境领域,因此,后者被带入符号的范围之内。当检查反对意见时,它的作用在于引出了一个重要的考虑。一般认为,一个论说领域不能在其自身之中是一个项或要素。然而,一个论说领域可能在另一个领域中是论说的一个项。同样的原则适用于经验领域。

不论读者是否同意以上所说,或者是否理解以上所说,当读了上述段落时,他就会有一个唯一受限制的、经验的情境,而且对于所说的反映的理解是受当下情境制约的。人们不能拒绝拥有情境,因为那相当于没有经验,甚至都不算是异议。最能够被拒绝的是拥有特定情境,在其中有对提及的前者情境之存在的反映认知。然而,这一拒绝等同于另一个作为唯一整体的、包含质化经验的起始。

换言之,如果我试图通过论说,即经验领域的存在来证明的话,那么将会有一个矛盾。通过论说,邀请读者独立地拥有那种直接经验的情境,是没有矛盾的,在其中作为经验领域的情境之存在,被看作所有论说包容和规定的情况。

要理解之前所说内容的含义,还有一个困难,即有关“性质”一词的使用。这个词通常与某些特定的东西相联系,比如红色的、坚硬的、甜的;也就是说,在总体的经历中所拥有的差别。人为的、存在巨大差异的含义,尽管没有充足的例证,可能通过思考这类性质而被人们所想起,这类性质是通过沮丧的、复杂的、兴奋的和忧郁的等这些词项而被指定。因为这些词并不以某种方式指定特定的性质,比如以某种方式,坚硬的用于指定岩石的特别性质。因为这类性质渗透并修饰所有包含于经历中的对象和事件。由桑塔亚那恰当地引入的短语“第三性质”并不指第三种性质,不是以洛克划分“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同样的方法来指示第三种性质,并且几乎不以内容相区别。因为第三性质符合在完全的样式中它所适用的所有成分。

性质被认为遍及所有的要素和关系,这些要素和关系在论说中是能够被制定的,并因此将其组成一个独特的整体,就此而言,或许性质的含义能够通过该词的审美用法而更容易被理解。一幅绘画被认为是有性质的,或者一幅特别的绘画被认为具有提香或伦勃朗的性质。因此,这个词最确切地被使用时,不涉及这幅绘画任何特定的线、颜色或某部分。它是某种影响和改变一幅画的所有构成成分和所有成分之间关系的东西。它是不能用语言来表达的,因为它是某种必须具有的东西。然而,论说可能通过普遍的、统一的性质的获得的方式指出性质、线和关系。但是,只要这个论说与直接的总体经验相分离,那么,沉思的对象就替代了审美的对象。在显著的意义上说,审美经验是以一种注意情境和经验领域的方式被提及的。如果审美经验就其本身而言,应该彻底探讨“情境”的范围和重要性,那么,解释的既有力量就将消失。如上所述,由于每一个情境的背景和限制,性质上的和具有资格的情境是现在的。因为类似的原因,之前所述的,即第三性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例证。被命名为“悲伤的”、“兴奋的”等等这类性质是普遍的,而标记现存的情境的悲痛和愉悦的性质则不是普遍的,而是唯一的,无法用语言加以表达的。

我将从一个不同方法的角度给出进一步的说明。人们一般或多或少地认为,展开不懈努力地积累事实的观察是可能的,并且观察的“事实”不导向任何地方。另外,进行观察的工作是可能的,这一观察的工作被预先固定的观念结构所限制,以至于在进行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中具有真正决定性的特有事物完全被忽视了。每一事物都被迫进入先已决定的观念和推理的体制中。避免这两种恶的方法,唯一的方法就是对作为整体的情境性质的敏感。在日常语言中,问题必须在被表述之前就被感知。如果情境的唯一性质被直接具有,那么就会存在某种东西,规定其选择,并考量其观察事实和观念秩序。

讨论已经达到这一点,即能够明确地讨论常识的质料和方法的关系与科学的主观质料和方法的关系的基本问题。首先,科学必然要与使用和具体的享用,及遭遇的常识世界的性质的对象、进程和工具相分离。科学的颜色和光的理论是极其抽象和技术化的,但它是与日常生活中的颜色和光相关的。从常识的层面看,光和颜色既不像孤立中的事物那样被经验或被研究,也不像孤立中被观察的对象的性质。它们是在群体进行职业和技艺(包括社会礼仪技艺,也包括美术)中的位置而被经验、考量和判断的。从睡眠到投身日常事务,光在其中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阳光和月光交替,二者的不同贯穿于几乎每一个种族的传统之中。颜色可以作为在某一特定情境中能做什么和应该怎样做的预兆——比如判断明天的天气,在各种场合选择恰当的服饰,以及染色、织毯子、编篮子和做罐子,等等,各种方法太过明显和冗长而不再列举。它们或者在实际的决定和活动中起作用,或者在愉快的庆典、舞会、教区教堂落成纪念节和宴请等活动中起作用。光和颜色所持有的东西适用成为日常事务一部分的所有的对象、事件和性质。

逐渐地,通过或多或少扭曲的和起初无计划的程序,确切的技术程序和工具得以形成和传播。关于事物、它们的性能和行为的信息得到积累,并且独立于任何特别的直接应用。它不断地远离其发源于此的使用和享受的情境。尽管常识和科学之间仍然没有清晰可辨的分界线,然而存在着对我们称之为科学东西的发展有用的质料和行动的背景。为了说明,或许可以假设原始的天文学和原始的记录时间的方法(与天文学观察紧密联系)产生于群体的实际需求,牧羊人监护动物交配和生产,农业群体播种、耕种和收割。对星座和恒星位置的变化的观察,与对白昼的长度与有关星座沿着春分和秋分线的太阳位置之间的关系的观察,提供了必要的信息。为了观察得以进行,人们开发了仪器设备,针对仪器使用的精确技术随之得到发展。

倾角和偏角的测量是满足实际需要的一个部分。从历史的观点看,说明或多或少是推测性的。但在某种程度上,这个一般类确实影响了所谓的常识向我们称之为科学的转换。如果在它们与生理学和解剖学知识发展的关系中,我们对药物的实际需求是治愈病患和处理伤口,那么情况将会更加明晰。在早期希腊历史中,反思、技艺或技术和科学是同义的。

但是,这并不是故事的全部。东方文化,尤其是亚述人、巴比伦人和埃及人,对“下等的”、“上等的”技术和各种知识作了区别。粗浅地说,下等人是那些从事日常实际工作的人,如做木匠、染色、织布、制作陶器、经商等。上等人是特殊阶层、教士和原始的医生的继承者。他们的知识和技术是“上等的”,因为他们关心的是被当作终极关怀的事,如民族的福利,特别是统治者的福利——这个福利涉及处理统治世界的权力。这类实际活动与工匠和商人的实际活动是如此不同,涉及的对象是如此不同,继续从事讨论中的活动的人们的社会地位是如此不同,以至于拥有更高层次的知识和技术的保护者和管理者的活动并非适用普通劳动者的实际意义上的“实际的”。这些事实包含了初期的,甚至或多或少在成熟的形式上的二元论。当它被明确表达的时候,这个二元论就变成了经验的和理性的二元论、理论和实践的二元论,在我们这个时代,就是常识和科学的二元论。

更不用说,希腊人比之前提及的民族更服从于教会和专制的政治控制。关于希腊人是从外在限制中解放思想和知识的人的说法,是恰当的;但是,这种分离以其具有根本的重要方式,对于随后的理智而言,仅仅是提及——尽管只是改变它的指向和解释。科学和哲学(它们仍然是同一的)构成了知识和活动的更高形式。它单独是“理性的”,并且单独得到知识和“纯粹的”活动的名称,因为它是从实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经验的知识局限于工匠和商人中,而且他们的活动因其有关需求和欲望的满足而是“实践的”——后者中的绝大部分,就像在商人的事例中那样,是底层的和无价值的。

自由公民不应该从事任何这些工作,而应该致力于政治和保护城邦。尽管科学家-哲学家被身体的束缚所强迫而要花时间和精力来满足需求,但是作为一个科学家-哲学家,他根据理性对象来训练他的理性,因此能够获得唯一可能完全的自由和完满的享受。劳动者与作为奴隶的非公民,与作为自由公民的闲暇阶层的成员之间的确切的社会-实践分离,并通过哲学构想而转变成实践与理论、经验与理性之间的分离。严格说来,科学-哲学的知识和活动最终被设想成既是社会之上的、又是经验之上的。它们将那些追求它们的事物与神圣的事物相联结,并且与其同类者相隔离。

我似乎已经在从事历史附记的工作,但不是为了给出历史信息,而是为了指出经验主义的知识和实践与理性知识和纯粹活动两者之间差别的起源,以及被公认的具有社会起源和含义的知识和实践与本不应具有社会和实践关系的洞察力和活动之间差别的起源。这一起源自身就是社会文化的。这是对此情境的反讽。希腊思想家的思想相对自由,他们在确定方向上的成就极为重要,而在希腊文化不再欣欣向荣,并且其成果被不同的文化所借鉴而得以继续存在之后,希腊人的遗产在经验和科学中变成了梦魔,却在数学中得以拯救。甚至在后一领域中,它使数学长时间地从属于几何学。

其后,真正的科学复苏,毫无疑问,是从希腊思想的成果中得到刺激和灵感的。但是,这些成果通过与普通经验的事物和在经典希腊思想中玷污了科学纯粹性的实践技艺中使用的工具相联系并互相作用而得到复苏。回到先前所提及的情况和因素:性质上的质料、程序和工具。热、光和电成为在限制的情况下被经验,而非通过纯粹理智获得的理性构想的事物。镜头、指南针、大量工具和实践技艺的程序被借用,并且适应于科学探究的需求。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在技艺中熟悉的普通程序——减弱与强化、结合与分离、溶解与蒸发、加热与冷却等等不再被忽视。它们被采用是作为寻找关于自然的东西的手段,而不是仅仅为了实现使用和享受的对象。

符号工具,尤其是经历了重大的再建构的符号工具,不仅被精炼,而且被扩展。一方面,它们通过操作,以其适用性为基础,被构造和联系在一起而存在;另一方面,它们因提及在使用和享受中的直接应用而被释放。因此,在寻求自然的经验性的知识中出现的具体的问题,需要并引起新的注册和应用的符号工具。分析几何和代数,成为作为数量的观念反应的首要模式。变化和位移被发现不是非理性的偶然事件,而是解决自然存在的神秘之物的钥匙。然而,语言是一种古老的、熟知性质上的成就。最精确的总体性的数学语言,也几乎不能与原始民族的理智言说的创作物相比较。最终,在理性论述中得到明确表达和发展的观念的有效性,其检验被发现存在于其现存性质上的质料的应用中。它们不再被认为是“真的”作为孤立中的理性论述的构成成分,而是在某种程度上有效,即它们能够组织常识性质上的质料,并能够控制它们。那些以最大的确定性程度和以它们被应用的方式得以表明的语义观念的构建,虽然作为观念,但却是真正理性的东西。从在科学探究实践中的每一个观念来看,经验与理性、理论与行动之间的古老的分离消失了。

因此,常识的内容和技术经历了革命性的改变。之前已经表明,常识不是常量。但是,它曾经经历最革命性的改变,却被科学结论和方法渗入并包含于自身之中而受到影响。甚至与基本的生命环境条件相联系的程序和质料,例如食物、衣服、住所和运动,也经受了巨大的变革,而且空前的需求和满足它们的力量也出现了。常识世界中科学的具体化的影响和人类关系领域内处理这一影响的行动,与其在和物理自然相联系而发生的几乎一样大。唯一值得提及的是由于食品和服务的产出和分配的新技术而引起的社会变化和问题。因为这些技术是新科学的直接产物。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中,科学影响涉及人与人、群体与群体、民族与民族之间关系的常识领域的方式,是与社会变化的原因相关的。在变革武装力量和产出、分配和交流的情况中的科学应用,在巨大地改变人类彼此相联系的生活和行为的情况中是必要的,不论情况是交换和友好的联合,还是对立和战争。

但这并不表明,科学结论和操作并入现在被看作常识要素的常识态度、信念和理智方法是完全的或一致的。情况恰恰相反。在最重要的方面,科学对于常识的内容和程序的影响已经分解了。这种分解作用是社会的,而非逻辑的事实。但这也是为何似乎如此容易、如此“自然的”在常识探究和其逻辑与科学探究和它的逻辑之间划分出清晰界限的主要原因。

我们将注意到分解的两个方面,它们造成了完成对立与冲突的相似性,其中之一是已经陈述的这一事实,即常识关涉的是显性性质的领域,然而科学由于自己的问题和目标被迫按照非性质的量级和其他数学关系陈述它的内容。另一个事实是:自从常识直接和间接地关涉使用和享受的问题,它就内在地是技术的。另一方面,科学通过每一个它所涉及的领域的“终极原因”的消除而得以发展,同时替代了变化的、相对的一致。它使用旧术语,并按照“有效的因果关系”起作用,而不论目的和价值。根据这里所做的置换,这些差别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不同的问题类型需要不同的探究模式来解决,而不是任何终极的现存内容的分割。

科学的内容在符号群中得以陈述,这些符号群根本上是与那些熟知的常识所不同的;事实上,符号群是一种不同的语言。而且,存在高质量的技术质料,这些技术质料即使通过在质料事务中的技术应用方式,也并未并入常识。在最重要的常识领域,即道德、政治、经济的观念和信念,以及形成和证实它们的方法方面,科学所起的作用是很小的。人类关系领域的观念和方法,与在经验科学兴起之前的物理自然相关的常识的信念和方法,具有相同的情形。这些考虑表明这一陈述的含义,即现在存在于常识和科学之间的差别是社会的而非逻辑的事务。如果“语言”这个词不仅在形式上得以使用,而且包括实质含义的内容的话,那么,差别就是语言的差别。

科学的问题需要数据集和含义与符号系统,它是如此不同,因而科学被称作“组织常识”是不恰当的。但是,当常识处理自身的内容和问题时,有一个潜在的工具用以组织常识,并且该潜在性远非现实化。在这样一些影响了生产中人类对物理自然质料的使用技术中,科学就成为组织强有力的执行者。就享受和消费问题而言,它起的作用很小。道德和社会控制的问题几乎不被涉及。信念、观念习惯和习俗是先于现代而产生的,但它们仍然主导了该领域。这一事实与高技术和疏远的科学语言之间的联合,产生并持有完全隔阂的情绪和观念。常识和科学之间交流的途径大致只有单向的了。科学从常识中分离出去,但是返回并入常识的路却是曲折的,并被现存的社会情况所阻碍。

第一点,在最重要的事情上,很少有相互间的交流。而且,前科学在道德和政治上的观念和信念在传统、习惯和习俗中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科学方法的影响惊人地作为对人类最高贵、最深刻的兴趣和价值的极度敌对。从哲学阐释的观点看,具有深远影响的思想学派,致力于保持作为某种完全不同于科学方法的应用的任何可能性的价值、观念和理想的领域。更早的关于理性与经验、理论与实践、高级活动与低级活动之间的必要分离的哲学观念,被用来证明划分的必要性。

至于第二点,一个似乎基本的差别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常识在它所限制的观念和方法中是极具目的论的,而科学则慎重地与目的论保持中立。必须指明的是,不论理论上的差别如何,在实际的事实中,自然科学得以解放,极大地扩展通向常识的目的的范围,并且极大地增加了有助于获得它们的方法的范围和力度。在古老的思想中,目的是受自然约束的;违背那些通过事物的本性而被提前设定和约束的目的是不可能的,试图设定人类发明的终点必定会导致迷惑和混乱。在道德领域,这种观念仍然存在,甚至可能处于主导地位。但是,当涉及“质料”事务时,它就会被完全丢弃。新的工具和器械的发明,产生了新的目的;它们产生新的推论,这些推论激励人们形成新的目的。

作为确定的、实现的“目的”,其最初的哲学含义差不多被遗忘了。科学不是消除目的和被目的论的考虑所限制的探究,相反,它极大地解放和扩展了在有目的的事情上的行为和思想。这种作用不是观点的问题,而是事实的问题,这一点很明显不能否认。同类事情持有的一些性质,使常识不可避免地被关涉。通过自然科学的应用,大量新性质开始存在;而且更重要的是,当我们极度渴望时,我们使性质处于实际经验范围内的能力中,使大大超出判断的可能性得以强化。仅仅只考虑一种情况,我们关于性质的能力是通过光和电产生的。

之前所做的调查是为了双重目的。一方面,关于文明的显著问题被这样一个事实所设定,即常识就它的内容而言,即其“世界”和方法,是其自身发生分裂的处所。它存在于规范性含义和程序的部分,这是最重要的部分,预示了关于其结论和方法的经验科学之兴趣。另一方面,这一事实是因为科学的应用。这样一种分裂显现于现代生活的每一个阶段和方面:宗教、经济、政治、法律,甚至艺术。

这个分裂的存在是由那些谴责现代性的人,以及那些同意解决文明混乱的唯一方法是还原过去年代中权威的理智信念和方法,并通过激进的改革来实现的人提出证明的。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疑惑而没有安全感的大多数人。因此,现在所能肯定的是,当前文化和与之相关的生活的基本问题,是那个现在影响分离的存在整合的东西。缺少统一的逻辑抨击方法和程序,问题不能得到解决。获得统一的方法意味着,在常识和科学中探究结构的基本一致是被认可的,它们的差别仅在于问题中被直接关涉的东西,而不是各自的逻辑。我们并没有强烈地要求获得统一的逻辑,一种探究理论将解决我们信念和过程的分裂。但可以确信的是:没有它,问题将不会得到解决。

另外,统一的问题是一个存在于并且为了逻辑理论自身的问题。在现阶段,当下流行的逻辑并没有在最大程度上宣称是探究逻辑。主要是,我们必须在传统逻辑和新的纯粹的“符号逻辑”之间作出选择。传统逻辑的形成,不仅早于科学兴趣很长一段时间,并且当时科学的内容和方法与现今科学的内容和方法完全对立;同时,新的纯粹的“符号逻辑”只承认数学,即便如此,它也不像关注其结尾的语言学构造那样关注数学的方法。科学逻辑不仅与常识相分离,而且所能做到的最好的一点,即论及逻辑和科学的方法是作为两种不同的、相互独立的事情。从所有经验污染中净化出来的逻辑,变得如此的形式主义,以至于只能应用于自身之中。

下一章明确处理的是来自亚里士多德的传统逻辑,其表明的观点有:(1)科学情况(处于科学情况之下而被明确阐明)的必要性与那些现存知识的必要性是如此不同,以至于从原初的知识逻辑转变成一种纯粹形式的事务,(2)存在基于科学结论和方法的逻辑理论的必要性。这些是与经典科学不同的,即需要的不是旧逻辑在各方面的修正和扩展,而是在进行所有的逻辑主题事物时所采取的完全不同的观点和处理方法。

 

五、逻辑学必要的改革(选)

 

当今很少有人同意康德有关逻辑学的论述,即“自亚里士多德以来,逻辑学不必后退一步……不能前进一步,因此,显而易见,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可能被看作完全的、完满的”。然而,那种逻辑学的影响力依旧很大。它形成了大多数用于教学的逻辑学文本的框架;而对于另增篇章介绍“归纳逻辑”,显然是出于尊重其被认为在现代科学方法中所具有的必要性。

例如,甚至那些意识到如下情况的人,即经典逻辑学在作为每个命题的必要主词的固有实体的概念假设方面并不完美,对于将它们的形式符号陈述加入传统形式中表示尊重,并满足于它们自身的各处修补。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及其同道们系统地批判传统理论,并且尝试建立一种与现代科学实践相一致的逻辑学;他们的逻辑学建构最终基于将经验归约为心理状态——它们之间外部关联的心理学理论,而不是基于科学探究的实际行为,从而严重地危害了它的实际情况。

因此,辩护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在本书中,与逻辑学理论相关的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得到了发展。前者如此重要地成为现代理论的一部分,因而应该考虑它,考虑当代逻辑学发展的图景,而不是去回顾历史以汲取养分。传统逻辑学作为一种工具,其探究常识和科学的现存问题的能力是一个紧要的问题。因此,这一章就是对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主要特征作批判的阐述,(1)关于提供它的背景和实体质料的科学和文化的情况,和(2)与现在所接受的文化和科学情况的比较。第一种观点与试图表明一种密切的、有组织的方式相关,在这种方式中,经典逻辑学反映其自身明确表述那个时期的科学。第二点与革命性的改变有关,这种改变发生于科学领域,并以之为依据,在逻辑学中同样发生相应的激烈变革。

最近,一位研究逻辑学的作者写道:“现在科学大部分寻求建立称为‘自然法则’的东西;而且它们通常回答这些问题:‘在何种情况下如此这般的变化得以发生?’或者‘什么是例证如此这般变化的最一般的原则?’而不是回答这些问题:‘如此这般的一个科目的定义是什么?’或者‘它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它更关注问题的解答而非推理的逻辑特征,通过推理,我们必须证明我们的答案。亚里士多德在《论题篇》中对其有所表述,但现在这种观点已经被废弃了。”

这一段落的含义,尤其是当它扩展以应用于除了《论题篇》的逻辑学著作,似乎是在问题和探究对象中,激烈变化(像从不变实体和它们必要的本质形式到变化的关联改变)伴随着逻辑形式的微小变化而能够发生。这一暗含的假设是当前大多数逻辑学著作的特征。相反的假设支持了对公元前4世纪,与希腊科学和文化相关的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当前考察。对逻辑学而言,出于自身时代的描述越充足,它形成现代逻辑学理论的框架就越不恰当。

    希腊文化取得了巨大的艺术成就,同时对自然现象作了大量精准的观察,并以对被观察者的综合概括而著名。医学、音乐、天文学、气象学、语言和政治制度都是利用掌握的手段进行研究,研究方法较任何先前的文明都更加不受外界的控制和干扰。此外,在各领域取得的成果都被囊括进一个单一的综合观念中,这一观念,自希腊起被冠以“哲学”的名称。尤为值得注意的一个事实是:由于还没有之后的“主体”和“客体”的严格区分,心理学这时是一门与生物学相关的科学,生物学则与物理学相关,而道德学和政治学则是自然理论的一部分。人类被设想成与自然相关,而不是作为某种与之分离的东西。道德和政治研究没有被宇宙论的严格界限所分离。而且,数学被认为是一门有关存在的科学。

由于以上事实,包含作为整体的自然观念就最终成为决定性的原因。人们不必加入由早期的科学哲学家所使用的“自然”这个词的含义而引发的争论中,也不必意识到早期的含义最终分成两种重要的指向。Phusis这个词翻译成自然,与词根“生长”的含义在词源上是相关的。生长就是变化;它不断成为存在,又不断脱离存在,在出生与死亡这两个极端之间变化。形容词“自然的”被亚里士多德用来指定自然的这一方面。“自然的”并不是被放在与精神的和心理的相对抗的位置,因为在它被变化所标记的意义上,这些也是自然的。但是,作为我们今天所说的“事物的本性”,在最显著和最值得称赞的意义上,自然是由具备固有本质特性和性质不变的实体所组成的。永恒、固有与可变、变化之间转化的差别和关系,是科学与哲学的终极问题。亚里士多德哲学就是一个系统的阐述,对这一贯穿我们探究所涉及的所有主题的问题有一个条理清晰的解答。

这一基本事实与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有着根本的联系。从否定方面来看,这样的逻辑学形式在与存在的主题相分离的意义上是非形式的。它是形式的,但形式是那些存在,就存在是被认知的而言——这种认知与单纯的感知或推论性的思考或猜想的意见的对象是不同的。

“主体”和“客体”的意义在哲学思想的历史中经受了逆转,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我们成为“客体”的东西在希腊的术语中是主体;它们在其状态中被看作知识主题的存在。它们的逻辑形式取决于被视为存在于自然中的变化与永恒之间的基本划分。在其精确和完全的意义上,变化的事物太不稳定而不能成为知识的主体。知识不同于意识和观念,它是固定的,是真正不变的。因此,它的主体(在我们看来是“客体”)也必须不易变化。由此看来,自然是以从空虚上升到在其完满意义上存在的有序级别或性质上事物的层级来呈现科学思想。

那种真正的存在本来不能变化;因此,由于对实体缺乏的强调,变化的存在证明了完满的存在的缺乏,也证明了希腊人有时称之为非存在的东西的缺乏。理智理解的不同级别带着其逻辑形式,在其存在的量化程度上,一一对应于其主题的层级排列。

当今人们习惯于使用词语整体和完满作为与部分和缺陷相对立的同义词。人们并不常说同一和区别的含义取决于希腊的宇宙论和存在理论。从其特有的观点看来,希腊文化当然是审美的。艺术的作品是质的总体;它们中的杰作,只不过是自然的。希腊的坟墓与希腊的雕像和神庙都是艺术品;就像我们说的那样,它们是完满的和已完成的。尺度、固定的界限、固定的比率和比例确实是万物的标记。

一方面,从客观的角度看,这类客体或者主体是设计和塑造的实体。另一方面,改变和对变化的敏感性则缺乏尺度。它们是无限存在的标记;有限、完成和完整是由于固定的界限和尺度。改变就其本身而言,逃避理智理解。仅就其能在标记其开端和客观终结的固定的界限中得出而言,它是能够被认知的,即改变趋向于移至终极的和不变的极限。换句话说,改变被认识,仅仅是因为它囿于固定的界限。从知识和逻辑形式的角度,改变是特殊的或者部分的,而被界限所界定的衡量总体则是理性的。三段论是一种完全封闭的形式。它有两种类型,在一种类型中,不仅被封闭的东西,而且限定的、封闭的东西,也是永恒的;在另一种类型中,囿于边界中的东西本身处于改变的过程中,或者它是自然的,而不是理性的。

三段论的第一种类型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理性知识。这一三段论形式在其内容上是严格必然的和证明的。而另一种三段论则表达偶然的知识,这种知识有各种可能性,但绝不是必然的,因为它的主题有时是,有时不是。包含的关系在两种形式中都是基础的。然而,包含中具有排斥。本性是固定的和永恒的东西,因其特殊本性而排除了其他实体,存在是经由它的永恒的性质或本质而是的东西,而非其他任何东西。因此,除了普遍的基本逻辑形式(因为它处理的是本质上总体的东西,因而是完全的)与必然的命题和命题的关系,还存在着与存在论的包含和排斥相一致的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

所谓的大前提和小前提分别陈述包含和被包含的“主词”,而作为包含和排斥基础的“中项”,则是比例或逻各斯、理性、衡量原则和界限。它之所以在推理中必不可少,不是因为思想任何特殊的性质,而是因为在性质方面内在的关系;这些关系将“主词”结合在一起,并且避免它们混合。既然中项代表包含和排斥的原则,那么,它就表达了普遍或者总体。如果它代表特殊的(破碎的和部分的)东西,那么,它就不能成为作为自然中排斥和包含的知识展现结尾的理由和原因。

被包含或被排斥的东西是种类或物种的必然性质。对于单一的对象,一个人、一块石头和一个特殊的团体具有是,而又脱离是。它们是特殊的(部分的),而不是完全的。单一的东西是一个部分,这样的物种或种类是永恒的。人类是一个物种,而且作为一个实体的物种,它并不伴随着苏格拉底、亚西比德和色诺芬等的出生和死亡而产生或消亡。实体的物种呈现于每一个个体或部分之中,使其成为其所是,不论人、马、橡树,还是石头。内在地、必然地属于物种的东西,是其本性或者本质。定义是一种本质被认知的形式,是对定义(规定)存在论意义上实体东西的一种认知把握,而远远不是字面意义上的或一种便利的程序,也不是思想的产物。定义使它区别于任何其他的东西,而且把握住其永恒的相同特性。

而且,物种形成了一个递变的层级。由性质干湿、冷热、轻重代表“可感觉的物种”的存在。这里的改变和自然的阶段达到了极点。这些性质通常是短暂的,而且趋向于成为其对立面。尽管个体存在的性质会改变,但作为它们的类则是固定的。因此,能认知理解的感觉的最低种类相对于它们而言,是存在的。即使是感觉,为了理解性质(红色的、硬的),必须在其恰当的物种中包含它——必须对其进行分类。另一个极端则是缺乏物质和变化的物种。在其中,本质属性得以体现的对象在行为和运动中是恒常的、始终不渝的。

亚里士多德举的典型例子是固定的恒星,其中每一个都追求没有任何变化的永恒的圆。宇宙中所有其他种类的现象处于这两个物种的类型之中。要想详细地探究它们,就得排列好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和宇宙学。完全可以这样说,它们每一种都固定于大自然的秩序中,借助于它们所服从的相关变化程度,从而处于科学或证明的知识梯度中,后一特性表明物质、非稳定性的原则和变化得以呈现的范围。高级种类的特点,在于趋向一个固定的终点或完成运动的规则性。

值得注意的是,生命活动以规则再现的特殊程度为标志。这一事实意味着它们被一种与众不同的自我运动程度所驱使。它们自身运动的动力在于对外在环境剧烈变化的抵制,这些变化不仅远远地超越了感觉特性(它们要面对与其相关的所有事物的变化),而且超出了像天气和所有无生命的事物这一类现象。生物的这一自我运动和自我管理的特性尤为重要,因为在生物之中存在着质的层级。处于低级和下级的是植物及其“植物性机能”,它们存在于养料的吸收和同化中。自我运动的精力标示了动物生命各种不同的物种。

处于顶端的是人类。人类保留植物性机能和动物性机能——感觉、欲望和运动。但就从需求、感觉和感官知觉中获得的自由的意义,以及人类就其所获得的纯粹理性而言,自我运动的精力趋向完满。理性是纯粹的自我运动行为,既不依赖任何处于它之外的东西,也不与任何它之外的东西相关。这类纯粹的自我行为就是上帝,只要凡人获得它,他们就消解了死亡。

依此研究,关于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某些重要观点就显现出来了。第一,公认的形式并非是形式主义的。它们并非是独立于已知的“主体”。相反,就后者在知识中得以实现而言,它们是这些主体的形式。

第二,在其逻辑形式中,知识仅仅是由定义和类别构成的。这些程序既不是语言学和心理学的,也无助于反思。定义是对使事物成为其真正所是的本质把握。类别是有关真实自然种类存在论意义上的排斥和包含。定义和分类学意义上的类别是知识的必然形式,因为它们是存在的必然形式的表达。

第三,任何发现和发明的逻辑都没有存在的空间。发现是对属于学习的东西的思考,学习只是拥有既已知的东西——就像小学生将会知道老师和课本已经知道的东西。学问属于变化的低级领域,就像变化的所有模式归于某物、相当于某物一样,就像它归入知识的固定的界限中。至于学习(发现的唯一的形式),界限的一方面是对呈现于知觉对象中的种类的理解,另一方面是对某一定义完全的种类或总体的本质的理性把握。学习只是将这两种在先给定的知识形式联系起来。相似地,新的发明也是没有地位的,它仅仅拥有对偶然发现既已存在的事物的一种词源上的含义。

这些思考解释了其中的难易程度,即当科学的兴起破坏了原初逻辑学所赖以存在的本质和种类的背景时,在其原初所涉及的严格本体论上和存在论上的逻辑理论,仅仅成为形式逻辑。后者并没有作为个人发展过程的推论或反映的操作(比如现在可能被称作心理学的,其实应该称作教育学),通过个人达到对本质、包含和排斥关系的直接理解方式。因此,亚里士多德传统的形式的永存,不仅消除了什么是形式的这一主题,而且排除了从逻辑的恰当视角出发的探究(这是效率的体现)。原初逻辑学中的三段论绝不是推理的一种形式,而是对自然中属于真正的总体的包含和排斥关系的直接理解。

在终极和完全的意义上,所有在经典体制中的知识都是直接的理性理解、把握或愿景。反映和探究是操纵的本性,操纵是个体可能被迫从事、用以更好地观察即存事物,就像去博物馆旅行是为了察看那里的发现对象。形式和种类是总体的观察。凡人肉体的脆弱使人类不得不从事反映的探究,但后者不具有内在的逻辑重要性。我们所得到的知识是对现代理论中“直觉”的本性的把握和拥有,只是它不具有我们正在使用的“直觉”一词所有的那种模糊性。

以现在的观点来看,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即感觉的事物在与我们的关联中更容易理解,而理性对象在其自身中更容易理解,至少是模糊的。然而,如果认知和通过记录来认识之间在词源上的联系产生于思想中,那么,模糊性便消失了。认识就是记录,所有能够真正被记录的东西都是既已在自然中标记了知识的主体。感觉和变化的事物自身被记录,不只是值得记录的,而在与我们的关联中;理性对象则在自身之中,并且是自身被记录和区分的,因此,知识是获得定义标记或对象记号的存在性的观察。

我现在才讨论到在亚里士多德的宇宙论、存在论和逻辑学中表述的希腊的自然概念与在科学革命中被决定的现代概念之间的根本差别。最明显的差异,与在它们相互关联中质和量完全不同的地位有关。不仅经典宇宙学和科学是依据性质构成的,始于四种性质要素,即土、气、火、水(它们自身是由对立,即湿的-干的、热的-冷的、重的-轻的的结合而构成的),而且所有量的规定性都归入偶然的状态,因此对它们的理解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当然,这里的“偶然属性”是一个专门的词项,但这并不意味着,存在某个数量的事物而不是另一个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它是讨论中事物的外在原因,而非知识中的基础和原因。

“偶然属性”的含义取决于与本质的比较中。偶然的东西并非是本质的一部分,也不能以任何方式从本质中推导。因为后者是知识的特有主体,量与本质全然无关,因此对量的思考处于任何层级的知识范围之外,除了感觉。而且,作为感觉的原因,它倾向于阻止感觉向知性上升。因此,基于亚里士多德的自然理论和知识,除了低级的实践目的之外,没有观点或目标可加以度量。量,即被测量的事物,完全被归入更多与更少、更大与更小或者变化的范围。测量对于工匠处理物质事物时是有用的,但是这样一个恰当的事实表明了从科学和理性中分离量和测量的分歧。通过对比可知,在现代知识中,地点是通过测量而被占领的。那么,希腊的知识逻辑学与现代知识的逻辑学有关可信吗?

另一个紧密联系的差别在这样一个事实中得以发现,即由于希腊自然概念中知识主题的性质化特点。自然地,异质性被假定,而现代科学则假定同质性,因而努力用同质性取代质的差异性。这种差异,在现代化学元素理论和四种质的元素(应该是五种,包括天上固定的恒星实体)之间的比较中得以例证。然而,最显著的例子发现于16世纪前一直统治科学的不同种类的运动概念中。运动并不是作为测量时间内测得的位置变化,圆周运动、来回、上下,运动被看作在质上相互不同。它们标志不同性质的实体在种类层级中占据不同价值的位置;不同的目的或实现各自控制它们。土以其本性和恰当的位置而下降;火和光因为类似的理由向上运动。轻浮和重力一样,也是内在的属性,运动的其他模式的本质也是如此。

由于目的论原则,即可知的变化倾向于一个限制的、固定的目的,因而所有的运动都自然地倾向于进入一种静止的状态。据说,这一观念统治科学直至伽利略时代。相反,我们可以注意到同质的运动在现代科学中的地位,同质性是通过所有能够测量的角方向、角动量、角速率加以区分的。这种差别没有相关的逻辑学是无法消除的,就像有关主题的差异一样。自我回复的这种性质的运动处于经典理性概念和理性主体的核心地位。它与其他运动类型之间的性质的差异在于准则,知识的形式通过它得以分层。而且,科学关注的测量和量级的差别也包含其中。

第三个紧密联系的差别在这样一个事实中得以发现,即现代科学关注关系的建立,而经典逻辑学则基于一种自然理论,即把一切关系——除包含和排斥的类型(它不被认为是一种关系)外——作为偶然属性;在同样的意义上,量也是偶然属性。相关在亚里士多德的体系中,意味着依赖于处于其自身之外的东西;但是,这种依赖性不能被一般化,也不被看作形成科学对象的特有结构。相反,它被置于与作为科学和证明知识的唯一对象,即“主体”(实体)在自我行为上的独立性和自我满足性的严格对立之中。“既然”作为这儿的意义,以及“那么”作为其他地方的意义,永远消失了,它们变成了后续事项的特定记号。而在现代科学中,这样的变化构成了科学探究的问题。

如果同时考虑到测量和关系,那么就不能确切地说希腊科学和逻辑学所拒斥的东西是科学的主要基石——尽管不是逻辑形式理论。当代逻辑学大幅度地批判旧逻辑形式,例如认识到实体谓述形式的命题,它增添了关系命题。这是一个标志性的发展。但是在某种程度上,这一增添对作为总体的逻辑学理论来说,增加了混乱,因为只要被给定的、加以谓述的在先的实体理论被保留,就没有理论的一致性能够获得。

下一个提及的差别,在于由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目的和目的论所占据的中心位置。目的论因素在将那样的逻辑学转变成仅仅是形式逻辑学的过程中消失了。但是,目的论在经典逻辑学中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因而或许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它的消失,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原因也就消失了。除了空壳之外,什么也没留下;没有主体的形式。总结这一阶段的讨论,我将涉及所有已提及差异的根据——而科学的相反态度是趋向变化。科学反转的循环的完成,准确地追溯到达尔文《物种起源》的问世。该书的标题表明了科学的革命,因为生物的物种概念是完全不变性假设的显著表现形式。达尔文之前,这一概念从每一个科学科目中被驱逐出去,除了植物学和动物学。但是,后者在科学科目中保留了旧逻辑学的壁垒。

当不变的本质和物种从科学科目中被驱逐出去时,适合它们的形式没有留下任何它们适用的东西;它们仅仅是必然的形式。它们留存在作为既已消失的文化和科学的遗迹的历史事实中;而在逻辑学中,它们依然作为空洞的形式主义而被形式地操作着。数学地位的变化,提供了一个显著的例证。在希腊逻辑学理论中,数学是一门存在主义的科学。直角三角形的斜边与其他边的关系,有一个值的发现不是数字上可表达的,这表明量和数本身是完全非理性的或非逻辑的。比例保持不变的这一事实与芝诺悖论一起,有助于建立量的偶然属性的学说,不论边的量和三角形的面积。它引发这样一种观点,即区别于量的真正的数,本质上是几何学的。因为几何学基于有限的度量的概念,在它们的配置意义上决定了对象的形式。这种转化不仅仅是一种新的科学分析和记录的工具,它首先在笛卡尔的代数几何学中被描述;笛卡尔的代数几何学通过一般的数字坐标规则影响了所有图形的测定。所有的数学命题成为处理可能对象的规则,而不是对其存在特性的摹状,这标志着逻辑学转变的开始——因此,它们在内容上是逻辑非存在的,对实验观察的操作进行规定的时候除外。

整个问题可能通过参考包含在古代和现代科学中的自然的不同概念而得以概述。在希腊科学中,自然是质的、有界的、封闭的总体。了解任一特殊的主体,就是了解一个作为在恰当的地点、在涵盖一切的总体,即自然中的总体。古代科学试图从终极的、完全的总体中推论出涵盖性的总体知识,这一观点是不正确的。认为希腊科学在这种意义上是演绎性的概念,这是一种极大的误解。在希腊的体系中,知识就是确定物种间的相对关系,是由它自身的本质所规定和识别的,与作为终极总体的自然中其他物种相联系。将所有特殊类和模式的知识归于作为封闭总体的自然的必要性,解释了在古典概念中,为什么科学和哲学之间不能具有严格的差别。现代自然科学的主题构成了互相一致的明确表达的变化。这一事实不仅给予变化一个完全不同的地位,而且从根本上影响了自然的概念。

对相关符合的系统阐述,在范围上越来越综合。但是,现在没有科学家想构建一个涵盖所有规则的、作为总体的普遍。那项工作被某些哲学派系所接管。自然概念的变化以一种概要的形式表述,即一般被看作是开放的、处于过程之中的,而古典希腊的思想中则将其视为限定的,这意味着完成的、完全的和完美的。无限的在希腊科学中是非完美的,也是不确定、不能被认识的。

将前述观点看作是对在其原初规则中,与希腊文化相关的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批判,是完全错误的。作为历史文献,它获得了应有的赞誉。作为一部综合的、有洞察力的、深刻的理智论说作品,它是与论说在其中起作用的操作相分离的,上述的赞誉是必要的。以上所述,是对通过各处的修补以努力保留那种作为恰当的或者与现代科学相关的逻辑学进行的批判。正如所说的那样,对于在时代中得到明确表达的等级文化而言,越是决定性的、完全的,就越不能适应去展现情况和知识的要求。试图在亚里士多德逻辑形式的存在基础被否定时保持它,是在逻辑理论中存在混乱的主要原因。这也是逻辑形式仅被看作形式的根本原因。

但正如之前所表明的那样,虽然古典逻辑以一种综合的方式完成了其使命,不过,即便从逻辑的当代文化语境的视角来看,对这种方式的赞赏也必须用那种文化的古典结构的认可来加以限定。因此,即使从可用的资源看,表述也失于偏颇。经典逻辑学的作者并没有发现,工具构成一种语言,语言在与自然事物的关联中比词语更具有强制性,操作句法为有序的知识体系提供的模型比为口语和书面语言提供的更加精确。真正的科学知识复兴了;作为自身过程的一部分,因其自身目标,探究采纳了先前被忽视的工具和生产劳动者的步骤。这个采纳是科学实验方法的根本特征。数学在科学行为中的作用,表明论说仍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但只要考虑到存在主义的知识,那个作用就是次要的,不是最重要的了。标志着逻辑理论的混淆是尝试的自然结果,即通过它,知识得以获得,信念得以检验的探究方法,在经历了根本改变之后,保持着经典逻辑理论形式的尝试。在随后的几章中,将随时给出混淆的例子。这里给出一个例子作为例证是恰当的,它所关注的,在逻辑重要性上不及一般的性质。

在经典逻辑学中,归因于一般和个别命题的含义是清晰的、一致的。一般命题是有关实体的,实体本质上是自我蕴涵的存在总体;个别命题是有关事物的,这些事物在本质上是部分的、不完全的,因为受到变化的影响。物种是实体的全体,它们的行为是自我驱使、自我管理的;不完全的事物是依赖于其他事物的。总体在本质上是固定的物种,而且是难以区分的现代逻辑理论的逻辑等级的先驱。因不完整而仅仅是局部的事物,本质上仅仅能说到其个体性或者其各自性,因为它们自身是被分开的。

依照现代逻辑学,只要考虑科学方法和结论,那么一般的、必然的命题在逻辑内容上就是非存在的,而所有的存在命题都是单一的或个别的。我并不反对后一种观点。这是从现代科学出发得到的唯一的观点。当试图将这种观点与从经典逻辑学中得来的观点相结合或者使其一致时,我所关注的是由此产生的混淆。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的一个通常的例证:所有人都有死;苏格拉底是人;因此,苏格拉底有死。我并不相信在真正的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存在单一的例子,在这些著作中,作为小前提的单称(本质上是个别的一个例子)出现于理性推理的三段论中。它在三段论中的出现,反驳了作为固定全体相互间必然联系的现实显现的全部证明概念。

然而,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就其精神而非文字而言,在当代情境中,就逻辑学所需要做的事情而言,既具有一般意义上的重要性,也具有特殊意义上的重要性。在一般意义上,逻辑学需要为现在的科学和文化做的事,就是亚里士多德在他的那个时代为科学和文化所做的事。在特殊意义上,在其单一的、统一的体系中。在它既包含其时代的常识内容,又包含科学内容的意义上,他的逻辑学对于现在的逻辑学是重要的。在一种不再可能的方式中,统一受到影响。我们再也不能获得作为内在地固定的、仅在性质上固定的层级中,在质的等级中区分的常识、科学内容和步骤。亚里士多德体系中,常识、科学的内容和逻辑形式的不变性阻碍了科学重新作用于常识的可能性、不断出现新科学问题、出自常识行为和质料的物质概念的可能性。所有科学能做的就是接受在常识中被给定和建立的东西,以及在与更高理性知识的固定实体的关系中明确地表达它。现在需要的,是适用于考虑常识和科学之间双向移动的统一逻辑学。

被明确表达的常识文化具有高度的秩序。就自由公民,即自由分享文化的人而言,它被和谐、尺度、比例、对象化的图案和整体性所支配。此外,哲学科学的主要概念不包括翻译成每一时期统治常识的哲学概念的词汇。(1)实体类型是概念的反映,即世界中的事物存在于稳定的形式中——一种观点不仅类似于,而且基于所有那些不因现代科学的影响而改变的常识信念。这些事物是由普遍使用的一般名词所命名的。(2)固定物种的类型是与自然种类的常识信念相一致的,其中一些包含他物,一些则不包含他物。对于常识,这些自然种类不允许彼此之间的转变,也不允许交错。从普通常识的观点看,对于固定自然种类和实体对象的存在证明是必然的。(3)在一切文化中的常识观点、信念和判断都被目的论概念、目的所制约:在现代语言中,则受到价值概念的影响。(4)常识明确思考事物世界和社会关系,当它们得以反思性地调整时,就成为递变的等级或层级的学说。低的与高的、低级的与高级的、低劣的与高贵的,所有类似性质上价值对立行为之间的差别几乎都是不因科学影响而改变的常识信念的东西。它们似乎由自然和人类社会明显的感知结构所保证。

当我说哲学科学(逻辑理论于其不可或缺)调整了信念和常识的观念一类的事物时,并不意味着前者仅仅是后者的反映,反映组织观点恰好否定了这一观点。不仅常识不知道的含义得以清晰明了,而且通过对与常识无涉主题的调查极大地拓展了概念的框架。总之,组织特有的事实包含一个有序的、与常识无关的配置。例如,常识几乎不含有这种观点,即就其对象和行为而言,哲学科学家在等级上要高于将军和政治家;或者前者的幸福与其他人相比,具有上帝般的特征。但尽管有存在于雅典文化之中的事物,当它们被置入一个彼此间有序的配置中时,就具有了这一结论的形式。

我们回到上一章的结论。当经典科学和逻辑学被明确表达的时候,现代科学的主题和方法与常识的那些主题和方法并没有直接的关联。科学不再是一个呈现于日常语言的含义及句法结构的含义和行为模式系统。科学结论和技术巨大地改变了人类与自然、人类与同类的常识关系。人们不再相信它们没有深刻地反作用于改变常识,就像人们可能认为它们只是常识的一个理智系统一样。

然而,科学对于人类居住、使用、享受和遭遇的现实情况的影响,较之对他们的信念和探究的习惯要大得多,除了物质技术以外。关于终极关怀的使用和享受,如宗教、道德、法律、经济和政治,这一点尤为正确。逻辑学改革的需求就是统一的探究理论的需求,通过它,科学实验和操作探究的真正模式将有助于习惯方法的规定;通过它,常识领域的探究得以继续,结论可以得出,信念得以形成和检验。这一常识模式的性质,成为下一章讨论的主题。

 

第二部分  探究的结构与判断的建构

 

六、探究的模式(选)

 

第一章提出了本书一个基本的论点:主题在经过受控探究后会获得逻辑形式。它同时阐发了该论点在逻辑理论的本性问题上所生发出来的一些结论。主张逻辑学是有关实验的自然主义主题的一种理论,这具有一些生物学和文化上的独立根据,第二章和第三章对此作了陈述。在接下来两章中,先是针对常识逻辑和科学之间的关系提出一些观点,然后又探讨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它被认为是对希腊生活语言的组织整理,而希腊语言则被视为对希腊文化中诸种意义以及各类自然实存形式之涵义的表达。前文各章全都认为,尽管探究适用于各种不同科目并由此产生各种不同的特殊技术,但它们都有一种共同的结构或模式,这种共同结构既适用常识又适用科学,尽管由于它们所涉及问题的本性,两种模式之间会在所强调的因素上变化甚大。我们现在就来看看这种共同模式。

主题会在经受某些类型的运作之后获得新的形式特性,这一事实在某些领域下为我们所熟知,尽管我们在逻辑上并不熟悉对应于该事实的那种观念。艺术和法律提供了两个显著的例子。在音乐、舞蹈、绘画、雕刻、文学及其他艺术门类中,由于采用了一些形式,使某些做与制的产物成为艺术对象,日常经验中的主题变形了。法律规定中的质料是发生于个人或人群日常活动中的互动,是在法律之外进行的某种互动。由于这些互动的某些方面和阶段在法律上被形式化,轻罪、重罪、侵权、契约等等之类的概念才得以出现。这些形式概念产生自日常互动;它们并非从天空或某种外部的先验源头强加而来。不过,它们一旦形成,也会具有塑造作用;它们调节着它们发自其中的那些活动的适当性。

所有这些形式化的法律概念都具有天然的运作性。它们表述和界定为“各方”参与互动的大量个人或群体所需要的运作方式,以及那些有权裁决既成形式是否已得到遵守之人所遵循的运作方式,还包括不遵守那些形式将有什么实存后果。这些所谓的形式,并非是固定和永恒的。随着个体和群体所进行的交互习惯的变化,以及此类交互后果中所出现的变化,它们在发生着变化,尽管通常比较慢。因为要实现目的而对探究施加控制,从而使实存质料获得逻辑形式,这种认识不论多么像是假说,它所刻画的却是某种真实存在的东西。形式由于运作而获得发展,这在某些领域是一种确定不移的事实;它并非是针对逻辑形式而特别发明的。

探究的存在,是没有什么可怀疑的。它们进入生活的各个领域,进入每一领域之各个方面。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检查东西;他们从理智上考虑事情;他们“自然而然地”推论与判断,如同收割和播种、制造和交换商品一样。作为一种活动模式,探究可以得到客观研究,就像我们研究其他行为模式那样。由于探究及其结论密切而明确地渗透到对于所有日常事务的管理中,除非我们指出后者如何受到当前所拥有的探究方法和工具的影响,否则,对于日常事务的研究就不可能充分。因此,即使完全不考虑我们所提出的那个有关逻辑形式的特殊假说,对有关探究的客观事实进行研究,也是一件实践中和理智上都极其重要的事情。那些质料为逻辑形式理论提供了主题,这种主题不仅仅是客观的,而且其客观性使得逻辑学能够避免历史上非常典型的三种错误。

1.由于其关注客观可观测的、可据以检验反思性结论的主题,对于主观“心理”状态和过程的依赖就被消除了。

2.关于诸形式的独特存在及其性质,得到了承认。逻辑学不再像历史上“经验”逻辑那样,感到是被迫地把逻辑形式还原为对存在于前者之前的经验质料的纯粹记述。正如艺术形式和法律形式能够得到独立讨论和发展一样,逻辑形式也是可以的,尽管所谓“独立性”是指阶段性的,而非是最终的和完满的。正如这些其他形式一样,它们源自实验质料,一旦得以设定,便能引入运作先前材料的新型方式,从而对它们发自其中的质料进行修改。

3.逻辑理论得以从不可观测性、超验性、“直觉性”中解放出来。

如果把探究方法和结果作为客观与料加以研究,那么,那种经常在记录和报告人们实际思考的方式与规定人们应该思考的方式之间所作的区分,便获得了一种极不寻常的解释。通常的解释是根据心理与逻辑的不同:后者包含的“规范”,是由某个完全外在和独立于“经验”的源头所提供的。

而按照本书在这里的解释,人们实际“思考”的方式不过是人们在指定时间从事探究的方式。就其用以表示与人们应该思考的方式之间的差异而言,它所代表的那种差别,就像是好的农牧法与坏的农牧法或者说好的医疗法与坏的医疗法之间的差别。当人们遵循按照以往探究的经验不能达到探究想要的目的的那些探究方式时,他们就是在以不应有的方式进行思考。

众所周知,今天有一些流行的耕作法是过去人们所普遍遵循的,它们与那些通过新近引入的、已得到检验的方式所获得的效果相比,看起来非常不具有优势。当专家告诉农夫应该如此这般做时,他并不是为一个蹩脚的农夫设立一种从天而降的理想。他是在指导农夫采用那些经过试用并被证明具有成功效果的方法。类似地,我们能够把目前正在使用或一直在使用的各种不同的探究类型进行对照,比较它们在获得有担保的结论方面所具有的经济和功效。我们知道某些探究方法比其他的要好一些,正如我们知道手术、耕作、铺路、航行等等某些方法比其他方法要好一些。并不是说这些“更好的”方法是理想而完美的,或者说它们因为符合某个绝对形式而成为调节性的或“规范性的”。它们是迄今为止的经验表明可以获得的、达到特定结果的最好方法,不过对于这些方法的抽象的确为未来事业提供了一种(相对而言的)规范或标准。

因此,对于探究模式的寻求,并非是胡乱或随意设定而成的。那些已起作用或未起作用的探究类型的知识,检验和控制着它;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些方法可以在产生有推理的或合理的结论方面进行对比。因为通过对照比较,我们可以弄清某些手段和介质如何以及为何提供了可担保的断定性结论,而其他的却未能且不可能做到,即“不可能”表达出所用手段与所得后果之间的内在不相容。

现在我们会问:什么是探究的定义呢?也就是说,能够据理表述出来的最具高度概括性的探究概念是什么样的?将在本章直接并在后面的章节间接予以阐述的一个定义是这样的:探究是对于一种不确定情境的受控制或有方向的转变,使其中作为构件的诸特性和关系变得如此确定,以使原有情境中的各要素转变为统一的整体。

原有的不确定情境不仅“开放”于探究,而且是在“各构件并不相连”的意义上开放的。另外,作为探究之结果的确定情境是封闭的,而且似乎是完成了的情境或“经验域”。上述定义中的“受控制或有方向的”是指这样一个事实:探究在某种指定情形下的适当性在于其中所包含的运作现实,的确终止于一个客观统一的实存情境的确立。在不确定情境过渡和转变的中间过程,借助于符号进行的论说被用作手段。用公认的逻辑术语来说,诸命题或诸词项及其之间的关系,是固有地包含于其中的。

1.探究的先行条件不确定情境。探究和质询在某种程度上是同义词。当我们质询时,就是在探究;当我们寻求某种东西以便为所提出的问题提供答案时,就是在探究。因而,一个能唤起探究的不确定情境,其本质是:它是可质疑的;或者根据现实性而非潜在性来说,是可疑的、未定的、失常的。那种弥漫于已有质料中的、构成为情境的东西,其特有的性状并非仅仅是随便什么的可疑性;它是一种独特的怀疑,使得该情境恰好是它所是的那个情境。正是这种独特性状,不仅唤起所从事的那个特殊探究,而且对它的具体程序施加控制。否则的话,一种探究程序很可能会像所有其他探究程序那样出现,并具有同样的效力。除非一个情境在其不确定性上具有独一无二的资格,否则就会存在一种完全恐慌的状态;此种状态的反应形式,是盲目而狂乱的公开活动。从个人角度看待这种事情,我们已经“不知所措”。有许多名称可以刻画这些不确定情境。它们是失常的、麻烦的、含糊的、混乱的、充满冲突性的、隐晦的,等等。

具有这些特质的是情境。我们感到怀疑,是因为情境中固有的怀疑。凡是未由某实存情境唤起或与某实存情境无关的个人怀疑状态,都是病态的;当它们走向极端时,就构成了怀疑癖。因此,混乱可疑或困惑费解的情境不可能通过控制我们的个人心态而得以改正、澄清和整理。企图通过此种控制来处理问题,相当于精神病医生所谓的“逃避现实”。此种企图心本身就是病态的,严重时会引起某种形式的真精神病。对待怀疑,好似它属于我们自己,而非我们受困和纠缠于其中的实存情境。这种习惯是主观主义心理学的残余。未定情境中生物学上的先行条件,涉及前文已经描述的那种有机体与环境之间交互性的不平衡状态。要想恢复完整,不论在哪种情形下,都只能借助于一些运作现实地改变现存条件,而非仅仅依靠一些“心理”过程。

认为情境中的怀疑仅仅具有“主观上的”意义,是一种错误。现实存在中的一切都已经完全确定,这种观点由于物理科学本身的进步而变得有可能受到质疑。即便不是,完全确定性也不适用作为环境的实存性。因为大自然作为一种环境,正是因为它涉及与有机体、自我或随便称作什么的那种东西之间的交互性。

每一种这样的交互性都是时间过程,而非瞬间的横截面事件。因此,它所发生于其中的情境就成果而言,是不确定的。如果我们称之为含混的,则意味着其结局不能被预见。当其运动路线使最终后果不能得到清楚了解时,它被称作隐晦的。当其趋于唤起不和谐的回音时,它被称作冲突性的。即便实存条件本身是确定的(未经证明的),它们在涵义上也是不确定的,即表示和预示着与有机体进行什么样的交互,这一点是不确定的。正如环境条件是实存性的一样,来自有机体的反应也是实存性的,它们帮助产生了在时间上随后出现的那种事态。

于是,一个直接的问题焦点是:有机体将有什么类型的反应。它关注的是在走向某实存成果的运动过程中有机体反应与环境条件之间的交互性。通常,在任何麻烦的事态中,都会根据做些什么而产生不同情况。除非进行种植和耕作,否则农夫不会获得粮食;将军将根据他的指挥方式而赢得或输掉一场战争;如此等等。粮食和耕作,战争结局和指挥战争,所有这些都不是“心理”事件。有机体的交互性如果能变成探究,实存后果一定是被预见到的,环境条件的潜在性一定是被考察过的;而且,反应活动的选择和排序一定是通过把某个而非其他潜在性实现于最终的现存情境中。对于不确定情境的化解,是能动的,是运作性的。如果探究得到正确地指引,最终的成果便是提到的那种统一化情境。

2.问题的设立。未定或不确定情境可能会被人称作问题情境。不过,此种名称是对未发生之事的先行预期。不确定情境正是在经受探究的过程中变成问题情境的。正如(譬如)有机体因饥饿而失调那样,不确定情境是由实存原因而发生的。此类情境的存在没有任何理智或认知上的东西,但它们是认知运作或探究的必要条件。它们本身是前认知的。唤起探究之后的首个结果,是原来的情境被认定为问题情境。认识到情境要求探究,此乃探究的第一步。

然而,一个情境有资格作为问题情境,这并没有推进探究。它只是问题设立的第一步。问题并非一个人为自己布置或别人为他布置要求来完成的任务——像学校功课中所谓的算术“问题”那样。凡问题都代表着通过探究由问题情境向确定情境的局部转变。问题提得好,等于解决了一半,这是一种人人熟知但颇为重要的说法。弄清楚问题情境显示要作探究的那个问题或那些问题是什么,探究也就快要结束了。把其中的问题弄错,会造成后面的探究毫不相干或者误入歧途。若没有问题,等于是在瞎摸。问题的设想方式决定了什么具体建议被采纳,什么具体建议被拒绝;什么与料被选取,什么与料被抛弃。它是假说和概念结构相关性及不相关性的准则。反过来,设立一个并非源自现实情境的问题,等于是做无用之功;而之所以无用,则是因为这项工作不具有“生产性”。自设的问题纯粹是一些托词,看起来是在做某种理智工作,实际上仅仅是类似于科学活动,而并不具有科学活动的实质。

3.确定一种问题解。根据问题来规定问题情境,这并没有什么意义,除非所设立的问题已经通过规定中的那些条件提及了一种可能的解答。正是因为规定妥当的问题通向解答之路,确定一个真正的问题就是一种渐进的探究;凡是问题及其可能解答闪现于探究者心中的情形,都已经在之前有过大量吸收和消化的工作。如果我们过早地认为其中的问题是明确而清晰的,后面的探究就会走错路。于是,疑问出现了:如何对形成真正的问题给予控制,以使未来的探究找到问题的解答?

要解决这个疑问,第一步是要认识到:任何完全不确定的情境都没有可能转化为一个具有明确构件的问题。因此首先的一步,是查找到已知情境的构件有哪些(这些东西作为构件都是固定的)。当拥挤的会议厅响起火警的警报声时,关于能够产生有利成果的活动,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一个人可能安全逃出,也可能被踩踏和烧死。不过,火灾具有某些固定特质。譬如,它是发生在某地的。然后,过道和出口都在固定位置。由于它们在实存性上是固定的或确定的,设立问题的第一步就是在观察时定下它们。其他一些因素虽然在时空上并非那样固定,但仍属于可观察的构件,譬如会议厅其他观众的行为和活动。所有这些观察到的条件一起构成了“案情事实”。它们设定了问题的条款,因为它们是给予任何有关解答时必须计算或考虑在内的条件。

然后,一种可能的相关解答,通过确定观察所得的事实条件而予以暗示。因此,可能解答作为一种观念的出现,正值问题条款(它们是事实)通过观察而设定时。观念都是对于在观察条件下并根据观察条件实施特定运作之后将会发生什么的预期后果(预报)。对于事实的观察,与暗示得来的意义或观念,彼此对应着产生和展开。案情事实越在经受观察之后显现,由这些事实所设立的问题如何得以处理就越具有明晰而适当的概念。另外,观念越是明晰,为了化解情境必须进行什么样的观察、完成什么样的运作,不言而喻,就越是明确。

观念首先是对可能发生的某种东西的预见;它标志着一种可能性。当有人说(有时的确这样),科学乃预言,即那种设定每一观念的预见时,观念根植于一组受控观察以及解释观察所用的有规制的概念方式之中。因为探究是对于问题及其可能解答的渐进性确定,观念根据所达到的探究阶段而有层级之别。起初,除了在极为熟悉的事情上,它们都是模糊的。它们最初出现时,都不过是暗示;暗示直接弹出,闪现于大脑,让我们想到了。然后,它们会成为一种刺激,引领一种公开活动,但是它们并未有任何逻辑地位。每一种观念起初都是一种暗示,但并非每一种暗示都是观念。当暗示被检查其机能是否合适,检查其作为化解已知情境的手段的能力时,它才成为一种观念。

这种检查采取的是推理的形式,结果使得我们能够比一开始更好地参照机能方面评估现在所持有意义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但是,对于其拥有这些属性的最终检验和确定,是当它实际上发挥机能时——即当它被投入使用,以至于能借助观察设定之前未观察到的事实,然后将它们与别的事实组成一个融贯整体时。

因为暗示和观念都属于未出现在已有实存中的东西,它们所包含的意义必须体现在某个符号之中。没有某种符号,就不会有任何观念;完全未予体现的意义,不可能被保持或使用。由于支撑与承载意义的是实存(它的确是一种实存),而且仅仅在这一点上,实存才算是一种符号,而非纯粹的物理存在,那些被体现的意义或观念能够进行客观审视与发展。“看看一种观念”,这并不只是文学上的比喻。

“暗示”在逻辑理论上很少受到关注。的确,当它们因为心理-物理机体的作用而直接“跳到脑海中”时,并非逻辑上的东西。但它们既是逻辑观念的条件,又是逻辑观念的基本内容。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传统的经验论将它们还原为物理对象的心灵复本,并认为它们本身就等同于观念。由此,它忽视了观念在指引观察、探知相关事实方面的机能。反过来,理性主义学派清楚地看到,脱离观念的“事实”是不足道的,事实只在相对于观念时才具有重要性和涵义。不过,它同样没有注意到后者的运作性和机能性。因此,它把观念等同于“实在世界”的最终结构。康德的一句名言表达了深刻的逻辑见地,即离开彼此,“知觉是盲目的,概念是空洞的”。然而,此种见地受到了严重的曲解,因为直觉内容和概念内容被认为发自不同的源头,因而需要第三方活动,即综合理解来将它们统合。就逻辑事实而言,知觉和概念上的质料在设立时彼此间有着机能互补,其方式是这样的:前者定位并刻画问题,后者表征一种可能的解答方法。两者都是在探究中并借助于探究对原有问题情境的确定,而遍布于该情境中的性状控制着它们的设立及其内容。对于两者的最终检验都是:它们能否共同作用,以引入一种经过化解的统一情境。区别来看,它们代表着逻辑上的劳动分工。

4.推理。有必要发展诸观念相互关联的意义-内容,这一点,我们已顺便提到过。符号(符号构成命题)运作的那种过程,就是理性化或合理论说意义上的推理。当一个被暗示的意义得到直接接受时,探究便突然中止了。因此,所达到的这种结论是无根据的,即便它碰巧是正确的。抑制这样的直接接受,要对意义之作为意义进行考察。这种考察就是指出所谓意义与其作为成员所在的那个系统中的其他意义之间蕴涵着什么关系,而那种关系一经表述出来就设定了命题。如果如此这般的一种意义关系得到接受,我们便是承诺了如此这般的其他意义关系,因为它们乃同一系统中的成员。借助于一系列的居间意义,最终达到了一种意义,它比原来所暗示的那个观念更加明确相关于当前问题。它表明了需要进行什么样的运作,才能检验其可应用性,而原有的观念通常都过于模糊而难以确定关键运作。换言之,当通过论说而展开时,观念或意义可以指明要执行哪些活动以提供所需的证据质料。

这一点可以结合科学推理,非常容易地理解。一个假说,一旦被暗示和持有,便相对于其他概念结构得到发展,直至达到一种形式,使它能激起与指示一种实验,精确地揭示出那些在确定该假说应接受或拒绝时具有最大可能效力的条件。或者有可能是,那种实验将表明需要对假说进行什么样的修改以便可以应用,即适用于解释和组织那些案情事实。在许多熟悉的情境中,最为相关的那种意义,因为先前情形下诸多实验的结果,都是固定好的,因而几乎可直接应用于当前事件上。不过,间接地(也可能是直接地),一种并非根据它所属的意义群而形成的观念或暗示必然引发公开的回应。由于后者终止了探究,于是对那种可用来解决已知情境的意义,并不存在任何适当的探究,就此而言,其结论也是在逻辑上无根据的。

5.事实意义的运作性。我们说过,事情的观察事实与表达于观念之中的理想内容彼此相联,分别阐明了所包含的问题以及对于某个可能解答的提议;因此,它们是探究工作中的机能划分。用于定位和刻画问题的观察事实是实存的;理想中的主题却是非实存的。那么,它们如何彼此合作以化解实存情境呢?问题是不可解的,除非认识到这一点,即观察事实和所持观念二者都是运作性的。观念的运作性在于:它们能激起指示未来的观察运作;它们是一些提议和方案,涉及如何作用于现存条件以阐明崭新事实,把所有选来的事实组织成一个融贯整体。

说事实是运作性的,是什么意思呢?从否定的一面来讲,意思为:它们并非本身自足的、完满的。如我们所见,它们出于某个目的被选取和刻画,即以一种方式规定其中所包含的问题,使它的质料既能指明一种与化解难题相关的意义,又可用于检验其价值和效力。在有规制的探究中,事实的选取和安排都是明确表示要实现这项职能的。它们并非仅仅是借助于身体器官和辅助技术工具所开展的观察运作结果,而是彼此以特定方式相连以便达到特定目标的一些特殊事实及其类型。那些未发现与他者相连以推进这项目标的被抛弃掉,其他的才是被寻求的。由于是机能性的,它们必然是运作性的。它们的机能用作证据,而它们的证据品质是根据它们在那些由其引发和支撑的观念所指定的运作之后能否构成有序整体来判断的。假若“案情事实”本身是终结和完满的,假若它们在化解问题情境中并未产生特别的运作力,就不可能用作证据。

当我们考虑到任何孤立事实都不具有证据力时,事实的运作力显而易见。只要它们能够彼此组织在一起,事实就是证据性的,可以检验一种观念。只有当它们彼此交互时,才能达到组织化。当问题情境要求有广泛的探究才能得到化解时,中间一系列的交互性便发生了。有些观察事实指向一个代表可能解答的观念,这一观念又唤起更多的观察。在这些新观察到的事实中,有些与之前那些观察事实相联结,以此排除了其他观察事实的证据机能。这新的一组事实暗示出一种有所改动的观念(或假说),后者又引发新的观察,而观察结果再一次确定一组新的事实,如此往复,直至存在既统一又完满的一组。经过这个连续的过程,那些表征可能解答的观念得到了检验或“证实”。

其间,由于观念所引起的实验观察而出现的事实组,都是一些试用事实。它们是临时性的。如果它们由可靠的器官和技术观察到,那么就是“事实”。但是,它们并非因此而成为案情事实。要根据它们的证据机能对其检验或“证实”,就像是观念(假说)根据其在发挥化解机能上的能力来接受检验一样。观念和事实的运作力因而要在实践中,根据它们与实验相关联的程度来辨别。称它们为“运作性”,只不过从理论上认识到当探究满足实验所要求的条件时其中所包含的东西。

此时,我回想起关于探究中符号的必要性所讲过的话。一方面,很显然,从表面判断,一种可能的解答方式必定是以符号形式来支撑的,因为它是一种可能性,而非确定下来的当下存在。另一方面,观察事实在实存性上却是当下的。因此,似乎可以说,并不需要有符号来指称事实。但是,如果不是借助符号来支撑和处理,它们便丧失了临时性;并因为失去这一特征而成为绝对断定,于是探究便走到了尽头。探究继续要求把事实作为表征性的,而非只是呈现出来。对于这种要求的满足,是把它们表述在命题之中——就是说,要借助符号。除非它们如此得以表征,否则,它们便回到了完全的性状情境。

6.常识与科学探究。至此,我们的讨论都是一般而论的,未区分常识与科学探究。现在到了时候,该明确关注这两种不同的探究式样之间在模式上的共通性了。前文说过,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各自的主题,而非它们基本的逻辑形式和关系;主题上的差别,是因为各自所包含的问题之间的差别;还有,这种差别建立了它们旨在达到的目标或客观后果之间的差别。因为常识上的问题和探究涉及生物体与相关联的环境条件之间的交互性,以便确立运用及享乐的对象,所以采用的符号是那些用以确定群体文化习惯的东西。它们构成了一个系统,但这种系统是实践上而非理智上的。它是由群体中的传统、职业、技术、利益以及固定体制设定的。构成它的那些意义,是由普通群体成员之间日常交流的语言支撑的。包含在此种共同语言系统中的那些意义,决定着群体中的个体关于物理对象以及彼此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它们规制着什么可以运用和享乐,以及如何运用和享乐。

因为其中所包含的符号-意义系统直接关系到文化上的生命-活动,并因此而彼此相连,当下所有的那些具体意义可以指涉到群体生活所在的具体而限定的环境条件。唯有环境中那些根据习俗和传统被认为与此种生活相关联的东西,才能进入此种意义系统。对于物理上或社会上的事物,并没有什么无私的理智关切。因为在科学诞生之前,从来就没有关于常识的任何问题要求进行此种探究。实践中存在的无私,都要求群体利益和关切置于私人需求和利益之上。而任何超越于群体活动、利益和关切之外的理智上的无私,都不曾存在。换言之,当时并没有科学这样的东西,尽管如我们早前所指出的那样,的确曾存在信息和技术可用于科学探究的目的,并从中生成了后者。

然后,在科学探究中,意义是根据它们作为意义的特征而彼此相连的,摆脱了对于某限定群体的关切的直接涉及。它们理智上的抽象性正是此种摆脱的产物,正如“具体”在实践上被等同于直接关系到环境中的交互性一样。于是,一套新的语言,一种在新基础之上联系在一起的符号系统,便出现了。而在此种新语言中,语义融贯本身成为起控制作用的考虑因素。重申已经说过的一句话:与运用和享乐问题的相连,是性状(感性上的和道德上的)和目的在常识中占据支配地位的根源所在。

在科学中,由于意义是根据它们作为意义的彼此关系而得到确定的,关系成了探究对象,性状被降到第二位,仅仅扮演辅助设立关系的角色。它们是附属性的,因为它们有一种工具之用,而非像在前科学的常识中那样,本身作为最重要的东西。常识的持久影响可由一点得到证明,即在历史上,人们在经历很长时间之后,才认识到科学对象确确实实是关系性的。首先,第三性状被消除掉了;人们认识到,道德性状并非在确定自然结构方面发挥作用。然后是第二性状,干湿、冷热、轻重这些曾在希腊科学中作为物理现象的解释原则也被否弃了。而所谓的第一性状,取代了它们的位置,正如在牛顿以及对于牛顿实存性公设的洛克式表述中那样。直到进入我们的时代,科学探究才认识到,它们自己的问题和方法要求对“第一性状”根据位置、运动和时段之类的关系来解释。在专门科学对象的结构中,这些关系对于性状是不关心的。

上文所述是要表明,常识和科学探究的不同目标要求有不同的主题,而此种主题上的差别与两种类型中所存在的共同模式并不矛盾。当然,有第二位的逻辑形式能够反映在性状和目的论主题转变为非性状和非目的论主题时所包含的属性差别。但是,它们均发生和作用于所刻画的那种模式共通性内部。它们可根据而且只有根据科学主题所产生的独特问题来加以说明。科学对象对于运用和享乐活动中的环境因素并没有限定,但却非常直接的指涉,正如我们所提示的那样,相当于说它们的抽象特征。也相当于它们的一般特征,但那是在科学概括不同于常识中所熟悉的那种概括的意义上。有关全部科学主题本身的一般性,是指它摆脱了对于那些出现于特殊时间和地点的条件的限定。所指涉的是任意一组的时间和地点条件—这种说法不要混同于一种观点,即它们不涉及现实中实存的场合。对于实存时间-地点的指涉是必要的,但它指的是能够满足在科学对象设定中并由其所规定的一般关系的不论任何一组实存性。

总结。由于已经讨论了许多点,最好总结一下我们所获得的结论,概要地讲讲共有探究模式的结构。探究是把一个不确定的情境有方向地或受控制地转变为确定的统一情境。这种转变的实现,借助于两类在机能上彼此对应的运作。一类运作处理的是理想的或概念上的主题,这种主题代表着可能的化解方式和目的。它能预见一种解答,但与幻想截然不同,这是因为或者说是依照它在激起并指示新观察以获取新的事实质料方面所具有的运作力。另一类运作所包括的那些活动涉及观察技术和器官。由于这些运作都是实存性的,它们能改动原先的实存情境,凸显先前那些含糊不清的条件,隐藏起其他那些一开始显而易见的方面。进行如此强调、选取和安排一类的工作,其根据和准则是以一种方式限定问题,使得实存质料可以检验那些表征可能解答式样的观念。用以界定词项和命题的符号是必然要有的,以便能维持和推进理想主题和实存主题,使得它们可以正确地发挥控制探究的功用。否则的话,问题就要成为封闭的,探究也就停了下来。

在对那种设定探究的情境的转型中,有一个具有基础重要性的方面,对于论及判断及其机能是关键的。那种转型是实存性的,因而是时间性的。前认知的不定情境,唯有通过改动其构件才能解决。实验运作可以改变现存条件。推理本身能够作为手段用于带来条件变化,但它自己并不能完成。合理化终结于观念所指示的实存运作,只有开展这些运作,才能带来为产生确定的统一情境所要求的环境条件重组。由于这样的原则也适用于科学上所阐述的那些意义,自然科学中所包含的对于物理条件的实验生产和重组进一步证明了探究模式的一致性。因此,探究的时间性所指的完全不是说探究过程耗费时间,而是指探究的客观主题经历着时间变化。

术语说明。知识同探究相关联,它是探究由以产生的那些运作的产物。若不是这样,就不需要特别的识别性称谓来区分。质料将只关乎知识或无知和差错;所有能讲的,也就是这一点。任何已知命题的内容将以“真”、“假”值作为最终的专有属性。但是,如果知识同探究的相关性在于它作为有担保的断定产物,并且如果探究是渐进性的和时间性的,那种被探究的质料便可揭示一些显著特性,需要用专门的名称来表示。作为进行中的探究,质料所具有的逻辑重要性不同于它作为探究结局时。就其第一位的能力和地位来说,它将由“主题”这个总名来称谓。当有必要来指观察或构思语境下的主题时,将采用“内容”一词;而考虑到其表征性,又可特别地采用“命题内容”。

“对象”一词将用来指迄今通过探究所产生并整理为固定形式的主题;可以预期,对象会是探究的目标。把“对象”用作此种目的,看起来有一种含糊性(因为这个词通常用于被观察或设想到的东西),但那不过是表面上的。因为事物只有在已先行作为探究产物而被决定时,才是作为我们的对象而存在的。当用于开展在新的问题情境下的新探究时,它们可被看作根据先前探究所得并由之担保其可断定性的对象。在新的情境中,它们是获得有关其他某物的知识的手段。在严格的意义上,它们是探究内容(“内容”一词如以上所界定那样)的一部分。但是,回顾来看(即作为先前探究所确定的产物),它们都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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