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探究的理论(1-3)(1938) (选)

 

(美)杜威    邵强进 张留华 高来源 等译  张军 选编

 

 

 

  第一部分 导论:探究的母体

    一、逻辑的主题问题(选)

    二、探究的存在母体:生物学的(选)

    三、探究的存在母体:文化的(选)

    四、一般常识与科学探究(选)

    五、逻辑学必要的改革(选)

  第二部分 探究的结构与判断的建构

    六、探究的模式(选)

    七、判断的建构(选)

    八、直接知识:理解与推论(选)

    九、实践的判断:评估(选)

    十、肯定与否定:作为再次评定的判断(选)

    十一、判断中量化命题的功能(选)

    十二、作为对时空性的确定的判断:叙述-描述(选)

    十三、判断的连续体:一般命题(选)

    十四、类属命题与全称命题(选)

  第三部分 命题与词项

    十五、命题的一般理论(选)

    十六、集合与序列中的有序命题(选)

    十七、形式功能与准则(选)

    十八、词项与意义(选)

  第四部分 科学方法的逻辑

    十九、逻辑与自然科学:形式与质料(选)

    二十、数学论说(选)

    二十一、科学方法:归纳和演绎(选)

    二十二、科学法则——因果关系和承继性(选)

    二十三、科学方法与科学主题(选)

    二十四、社会探究(选)

    二十五、探究的逻辑与关于知识的哲学(选)

 

 

第一部分 导论:探究的母体

 

一、逻辑的主题问题(选)

 

当前的逻辑理论有一个很明显的悖论:一方面,对近期主题有着普遍的认同。没有哪个时期比这一近期主题表现出更为自信的进步;另一方面,其终极主题所卷入的争论没有任何缓解的迹象。近期主题的论域是命题相互间的关系,例如肯定-否定、包含-排斥、特殊-一般,等等。没有人怀疑由这类语词,如是、不是、如果-那么、只有(除了)、和、或、有些-所有,所表达的关系属于逻辑主题,这种很不一般的方式标示着一个特别的领域。

然而,当问到由这些术语所指示的内容如何、为何形成逻辑的主题,分歧取代了一致。它们是否代表纯粹的形式,即那种拥有独立存在的形式,或是所谓主题的形式的那种形式?若是后者,它们是形式的形式指的是什么,当主题呈现逻辑形式时会发生什么?如何且为何?

这些是我所谓的逻辑的终极主题,关于这一主题的争论很流行。这一问题的不确定并未阻碍近期主题领域中有价值的工作。但这一领域越是发达,关于其关涉对象的问题就越是迫切。还有,在更为有限的领域中存在完全的一致,这种说法不是真的。与之相反,在某些重要问题上,甚至也有冲突,存在某种可能性(这将通过实现的结果而显现),即存在有限领域中的不确定与差异性,是有关终极主题上意见不一的反映。

要解释有关终极主题所存在的不确定,只需要列举某些在逻辑本质上相互冲突的不同概念。例如有人说,逻辑是关于思维的必然规律的科学,是有序化关系的理论——那些关系整体上独立于思维。有关后面的这些关系,至少存在三种看法,它们被认为是:(1)构成某个纯粹可能性的王国,其中的纯粹意味着独立于实际;(2)形成自然秩序的终极不变关系;(3)构成世界的理性结构。在后一情况下,尽管独立于人类思想,有人称它们体现了世界的理性结构,部分地由人类理性所生产。也有一种观点称,逻辑关注于推论过程,通过它获得知识,尤其是科学知识。

关于逻辑的主题,近来出现了另一种概念。有人说,逻辑关注作为一种符号系统的语言的形式结构。即使在这里,也还有划分。按照一种观点,逻辑是语言表达式的变形理论,变形的标准与句法形式同一。根据另一种观点,符号系统,作为逻辑的主题,是实存的普遍代数。

终极主题在于:任何情况下,逻辑都是哲学理论的一个分支。因此,其主题的不同观点是不同终极哲学的表达,而逻辑结论反过来被用于支持该基础哲学。哲学化必须满足逻辑的要求,从这个事实来看,其中有种东西至少能够激发好奇;可以想象,它对逻辑理论的自主性有令人不悦的影响。从问题的表面来看,说逻辑理论应该由哲学实在论或观念论、理性论或经验论、二元论或一元论、原子的或有机的形而上学来决定,这似乎不合适。可即使有关逻辑的作者没有表达他们的哲学预设,分析也揭示其中有某种联系。在某些情况下,从某个或另一个哲学系统中借来的概念,被公开设置成逻辑,甚至数学的基础。

以上一系列不同观点是通过说明的方式给出的。虽然没有穷尽,但也足以证明还需要一种努力,通过某种关于逻辑终极主题的理论来处理近期主题。在目前的事态下,逻辑(主题)必须关于这个或那个的说法是愚蠢的。这种断言是语言实在论,假定语词具有这样的魔力,它能指向并选择它所适用的主词。更进一步,在逻辑理论的现存状态下,逻辑是如此这般的任何陈述,都只能作为一种有待发展的假设或立场。

然而,任何一种假设必须满足某些条件。关于终极逻辑主题的某种假说必须满足的第一个条件是:它必须具有真因的本性。当然,作为一种真因,并不意味着它是一种真的假说,因为若是如此,它就不仅仅是一种假说。它意味着为某理论提供任何基础都必须拥有在某种范围内可验证存在的属性,而不管这种属性在其所要应用的领域中具有何种程度的假设性。若它的得出毫无根据,临时性地提出,则没有地位。第二个条件是:它能够排序并解释所谓的近期主题。若它不能满足如此要求的测试,再多的理论可行性也没有用。第三个条件是:该假说必须能够解释为支持其他理论所展开的论证。这种条件相应于在任何领域中的某一理论解释显然的反例与例外的能力。除非实现这一条件,否则,为满足第二个条件所获得的结论将犯肯定前件的错误,因为已经肯定了后件。

在这些初步的评论之后,我转而陈述本书中发展的有关逻辑主题的立场。该理论在总体上认为,所有逻辑形式(以及它们的特征属性)产生于探究的操作之中,与探究的控制相关,以便它可以形成有担保的断言。这一概念所蕴涵的内容远远地超出那种当我们思考正在进行的探究过程时所包含或出现的逻辑形式。尽管如此,但它也意味着诸形式源发于探究的操作之中。一种简便的说法是:它意味着对探究的探究是逻辑形式的原因认知,而基本的探究自身就是对探究的探究所提示的诸形式的原因。

这一章的任务不是试图证实这一假说,或者表示它满足上文提到的三个设定条件。那是整部著作的工作。但我希望强调两点,预备性地说明该概念的意思(不是证实),这种阐释是本章的主要任务。其中一点是,任何针对前述立场的嫌恶都应基于如下事实而作出特别的调整:当前持有的逻辑主题的所有其他概念同样是假设性的。如果它们看起来不是这样,则要归因于我们对其的熟悉程度。如果要避免纯粹的教条主义,任何假说不论如何不为人熟悉,都应该有公平的机会,并由其结果来评判。另一点是,在种类上不可胜数、在范围上包含甚广的探究确实存在,并向公众检验开放。探究是每种科学的生命血脉,在每种艺术、行业与职业中持续不断地应用,不论它在逻辑领域的可适用性会引起什么样的怀疑。

要进一步阐释采取这种立场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将借助最可能遇到的反对来展开。在这些反对中,最基本的是探究中所有指涉的领域已经被预先排除了。有人会说,已经有一种处理它的公认学科,该学科是方法论。在方法论与逻辑之间,有着普遍认同的差异,前者是后者的某种应用。

不了解采取这种立场的整体进展,当然不能证明这种反对的不公正。但可以提出,在逻辑与科学的、实际的探究方法论之间预先断言某种确定的差异,这在根本上是窃取论题。关于方法论所撰写的现存论文,大多数都假定两者之间存在确定的差异,这一事实并未证明该差异的存在。而且,有些论逻辑的著作已经把逻辑与方法论同一(我可以引用穆勒的逻辑为例),其相对失败并未证明该同一注定失败。因为失败可能并非与生俱来。在任何情况下,先天假定逻辑与方法论之间的二元论,对探究方法和逻辑主题两者的无偏见考察都是有害的。

在逻辑与探究方法论、逻辑与科学方法之间设定某种二元论,其可行性源于一个未经否认的事实。为了达到有效的结论,探究自身必须满足逻辑的要求。从这一事实很容易推论出那种观点:逻辑的要求从一开始就强加于探究的方法之上。由于诸探究与方法有好有坏,逻辑包含某种批评并评估它们的标准。有人会问:探究有待参照某种标准而被评估,其自身如何成为该标准的来源?这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它只能在其后的整个讨论过程中得以充分回答。然而,通过指出寻求答案的方向,本书所采取的立场的意义可以得到澄清。

把该问题还原到最基本的层次就是: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探究能否发展逻辑的标准以及进一步探究将服从于之的形式?人们可能回答说:它能,因为它有。有人甚至可能向反对者挑战,要求提供某个实例,其中科学方法的改进并未产生且借助于探究的自我纠正过程;出现某一单个实例是由于额外标准的应用。但这样一种反驳有待证实。某种探究可能自从人类出现在地球上就已经开始。关于探究的史前方法,我们的认识模糊且存疑;但我们知道大量应用于诸历史时代的不同方法。我们知道,如今控制科学的那些方法,相对新近地源自物理学与数学科学。

此外,不同的方法不仅一直在被尝试,而且一直在被穷尽,也即被验证。科学的发展进程因此向我们展示此前尝试方法的内在批判。在某些重要方面,早先的方法失败了。这种失败的结果是:获得了它们更可依赖的结果。早先的方法得到的结论经受不起进一步调查的张力。结论不仅被发现是不充分的或是假的,而且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所应用的方法。探究的其他方法被发现如此,对它们的坚持不仅产生一些结论,经受进一步探究的张力,而且倾向于自我修正。它们是一边应用、一边改进的方法。

比较探究中科学方法的改进和工艺进展中发生的改进,可能会带来一些启发。是否有理由假定:冶金术的进步是由于某种外部标准的应用?当前使用的“规范”源自原先处理金属矿石的程序。有很多需要有待于满足,有很多结果有待于达成。结果一旦达成,我们就会发现新的需要与可能性,而旧的进程将会被重置来满足它们。简言之,某些进程有效,某些成功达成了预期目的,而其他的失败了。后者被抛弃,前者被保留并扩展。十分真实的是:诸技术的现代改进一直取决于数学与物理科学的进展。但这些科学知识中的进展,并不是诸工艺一直自动自我适应的外在准则。它们提供新的手段,但这些手段不能自我应用。它们得到使用,是由于它们的使用结果,在完成目标、影响结果上的成败提供了最终的标准,由以判定科学原理指导待测技术操作的价值。谈及这些,不是意图证明科学方法的相关逻辑原理自身产生于探究的进展过程中。但它有意表明,这样提出的假说有一种尚待满足的原初需求,最终裁决待定。

我现在回过来解释采取上述立场的意义。我认为,与疑问相关的探究将得到认可。这种认可带有与探究目标有关的涵义:“目标”一词的双重意义是作为期待中的目标和作为结束或终点的目标。若探究始于疑问,则它终结于确立消除疑问需求的条件。后一情况可以由信念与知识这些词来指示。基于后面要说的原因,我倾向于用“有担保的可断定性”一词。

信念可以理解为探究结果的某种合适指示。疑问让人不安,它是探究过程中得以表达并出现的紧张。探究终结于达成所设定的东西。这种设定条件是真实信念的某种划界特征。到目前为止,信念是探究目标的适当名称。但信念是一个“双义”词,客观上,它被用于命名所相信的东西。在此意义上,探究的结果是一种设定的客观情况,这种设定让我们随时可以对它作出公开或想象的行动。信念在这里命名的是客观主题的设定条件,同时准备以某种既定的方式行动,如果该主题在实际中呈现。但在通行的用法上,信念还意味着某种个人事务,某些人接受或持有的某些东西,或者在心理影响下,某个立场转化为一种观念,即信念纯粹是某种精神与生理状态。如果说探究的目标是设定的信念,那么对“信念”一词这种意义的联想有可能悄然而至。主题通过探究设定的客观意义随之暗淡,甚或去除。该词的歧义性使其不再适宜用于当前意图。

“知识”一词也是指示探究目的与结局的适合术语,但它也有歧义的困扰。如果说知识或真理的获取是探究的目标,那么根据这里所采取的立场,该陈述是某种公认真理。那种令人满意地终结探究的东西,根据定义就是知识;它是知识,因为它确实是探究合适的终结者。但该陈述可能被认为是,也一直被认为是对某种不同于重言式的意义阐释。作为某种公认真理,知识被定义为恰当的和受控的探究之结果。然而,当该陈述被想成是某种意义阐释,情况就反过来了。知识从而被认为自身具有某种意义,不同于与探究相关且参照的那种意义。探究的理论则必然作为某种固定的外在目标从属于该意义。这两种观点之间的对立是基本的。此外,任何特殊知识能够脱离其作为探究的完成而建立,一般知识能够脱离这种联系而被定义。这种观点是逻辑理论中产生困惑的来源之一。因为唯心论、唯实论与二元论的不同派别对于“知识”实际是什么,有着不同的定义。结果是,逻辑理论变成服务于形而上学与认识论的预先概念,因此逻辑形式的解释在诸形而上学假定之下各有不同。

这里采取的立场是:由于每一个特殊的知识都是作为一些特殊的探究结果而被构造起来的,这种知识的概念只能是某种属性的概括,它们被发现属于那些作为探究结果的结论。作为一种抽象术语,知识是能够胜任探究的产物之名称。脱离这种关系,其意义如此宽泛,可以随意倒入任何内容或填充物。知识的一般概念如果借助于探究的结果而形成,那么,它是关于探究自身的意义的某种重要东西。因为它意指探究是它所参与的每一领域的持续性过程。通过某一特殊探究“设定”某一特殊情形,不能确保那个被设定的结论将一直保持被设定。设定信念的获得是一件渐进的事情,没有什么信念被设定为不再面对进一步的探究。正是持续探究的汇聚和累积的影响,在其一般意义上为知识定义。在科学探究中,被认为已被设定或成为知识标准的设定是这样的:它可以作为进一步探究的源泉;它不是以不能在进一步探究中被修正这样的方式被设定的。

上文有助于解释为什么我使用“有理由的断言”而不是“信念”与“知识”。它没有后面这些术语的歧义性,涉及将探究参照为有理由断言的东西。当知识被认为是某个与抽象探究相关的一般抽象术语时,它意味着“有理由的断言”。使用某个术语指示某种潜在性而不是某种现实性,其包含的认知是:所有特殊探究的特殊结论都是某项持续更新的事业的部分,或者是一种进行中的关注。

直到此时,似乎从持续探究过程中产生的标准,可能仅仅是描述性的,且在该意义上是经验的。在该歧义语词无可否定的意义上,它们是经验的。它们已经从实际探究的诸经验中长大。但在“经验的”意味着缺乏理性立场的意义上,它们不是经验的。所应用的手段(方法)与作为其结果所得到的结论之间存在某种关系,通过对它们的考察,发现某些方法成功而另一些方法失败的原因所在。在上文所述(作为一般假说的推论)之中暗含着理性事关手段与结果的关系,而不是关于终极前提确定的第一原理,或是新经院学派所谓标准学的内容。

根据这里所采取的立场,并从其日常用法来看,合理性或理性是与手段和结果的关系相关的。在期待中的目标之框架中,建立那些与可用手段无关且与在达成目标途中所有障碍无涉的东西,这并不合理。合理的是,寻找并选择那些最可能产生我们所预期的结果的方法。非常合理的是,将材料和进程当作方法,因为只要经过检验,你就会发现,它们导致了和我们预期不同的结果;这种巨大的差异,使其排除了它的后承。结果是如此不同,以至于它们对其成果构成了阻碍。作为一个抽象概念,理性确切地是这种手段-结果关系的一般化观念。因此,从这种观点来看,对于渐进地获得稳定信念或有担保的可断定性,在可以确定它们作为手段与结果的可断定性之间的关系的情况下,其方法的描述性陈述也是一种理性陈述。

然而,合理性或理性已经被具体化了。在逻辑理论中,有一个古老而经久不衰的传统,已经把理性转化成一种能力;当它在对初始真理的感觉中被现实化时,理性被称为理性,后来被称为纯粹理智。理性的观念作为一种直觉地领悟先天的终极第一原理的力量,留存于逻辑哲学中。不论是否明确肯定,它是如下每个观点的基础,即认为科学方法依赖于逻辑形式,而后者在逻辑上先于或外在于探究。这种理性观念的原初基础现在被破坏了。该基础是设定某种能力的必要性,即有力量直接领悟“诸真理”,它们在自明、自证或自恰的意义上被公理化,并作为所有演绎推理的必要基础。该概念源自在经典逻辑形成的时代便已经获得最高级科学形式的主题,即欧几里得几何学。

在数学和数理逻辑中,人们不再持有这种公理本性的概念。公理被认为是一些假设,本身不真也不假;它们意义的确定来自其得到的结果,在于它们相互之间的蕴涵关系。假设的提出使最大的自由获得许可,甚至得到鼓励——该自由仅以它们富有活力、富有成果地意指结果为条件。

在物理学中,该原理同样成立。如今,数学公式在物理学中已经取代了那些命题曾经的位置,那些命题关乎永恒的本质以及由这些本质所定义的确定种类。该公式借助蕴涵规则而演绎地发展,但该演绎结果对于自然科学的价值并不由演绎的正确性所决定。

演绎结论被用于激励并指导实验观察的操作。这些操作可观察的结果相互间处于系统化的关系中,最终决定了演绎原理的价值。后者的地位是作为获得有担保的可断定性后果的必要手段。这里所采取的立场,即一般假说的发展,是对于数学与物理探究的手段-结果关系的特征化概括。据此,所有逻辑形式,例如曾被称为近似逻辑主题所指示的东西,都是正确地受控探究中结果关系的例示。在这一陈述中,“受控”一词代表探究的方法,它在持续探究的过程中得到发展与完善。在这种持续性中,任何特殊探究的结论都服从于进一步探究方法的实体化与成熟应用。作为一个抽象术语,知识的一般特征决定于所采用方法的一般本质,而不是相反。

对于“第一原理”与(数学和自然科学中)结论之间关系的概括,其特征可以通过第一原理在逻辑中的意义得到解释;就像诸原理传统上的表现那样,即同一律、矛盾律与排中律。根据一种观点,这些原理代表了对象终极不变的属性,探究的方法关注它们,探究必须与它们一致。根据这里所表达的观点,它们代表在持续的探究行动中已经被确定的条件,这些要包含于其自身的成功追求中。两个陈述似乎可以归结为同一事情。理论上,它们之间存在某种尖锐的差异。因为第二个立场意味着,正如已经表明的,诸原理在那个持续探究的控制过程中被概括;而根据另一种观点,它们是先天的原理,先于探究而被确定,并为其额外条件。

那么,初始逻辑原理的存在与不可或缺性两者都未被否认。问题关注于它们的来源与应用。我对该问题所说的,主要遵循皮尔士提出的“指导”或“领导”原则的解释。根据这一观点所得到的每一个推论性结论,在习惯的有机意义上,都涉及某种习惯(通过其表达方式或激发方式),因为生命不可能没有那些充分一般化的行动方式,它们被正确地命名为习惯。从一开始,习惯在某个推论中的操作是纯粹生理的。我们并未意识到它的操作,我们最多意识到特殊的行动与特殊的结果。后来,我们不仅时不时地知道所完成的东西,而且知道它如何完成。此外,注意到这些方式对于控制完成的东西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工匠知道,如果以某种方式操作,给定某些材料,结果就会自然而然地发生。以类似的模式,我们发现,如果我们以某种方式得出推论,将得到可靠的结论,其他事物也一样。探究方法的观念作为习惯的清晰表达,包含在一类推论中。

此外,由于起作用的习惯在范围上更窄或更宽,从观察它们所得到的方法在宽度上或者更严格或者更广泛。皮尔士通过以下例子解释那种更窄的习惯类型,即某人看到,若把一个旋转着的铜片放到磁石之间,铜片就会停下来。他推论,另一铜片在相近条件下也将有类似的表现。一开始作出这种推论,没有某种原理的明确表述。起作用的倾向在范围上有限制,它不会超越铜片。但如果人们发现,不论主题的差异,在每一推论中都有习惯卷入,当这些习惯得到关注与明确表述时,这些表述就是指导性或领导性原理。原理陈述在每一推论中都起作用的习惯,它们倾向于在进一步的探究中产生稳定而多产的结论。由于与任何特殊主题无关,它们是形式的而非实质的,尽管它们是从属于真实探究的材料形式。

原理的有效性取决于由它们清晰表达的习惯所产生结果的一致性。若讨论中的习惯是这样一般地产生结论,在进一步探究中持续并发展,则它是有效的,即使在某一偶然案例中产生某个实际上无效的结论。在这些案例中,问题在于所处理的材料,而不在于习惯与一般原理。这种差异显然相应于形式与质料之间的普通差异。但是,它并不涉及它们在逻辑理论中的完全分离。

任何习惯都是行动的一种方法或方式,而不是某个特殊行为或举动。当它被明确地表述,就其得到接受而言,它变成某个规则,或者变成更一般的、行动的某个原理或“法则”。几乎不能否认存在一些推论的习惯,且它们可以作为规则或原理而被明确地表述。若存在这样一些对于指导每一次成功的推论性探究均为必要的习惯,则表达它们的公式将是一切探究的逻辑原理。“成功”在这一陈述中意味着以某种在长远或持续的探究中起作用的方式,某种产生的结果或者在进一步探究中得到证实,或者用相同的程序得到纠正。这些指导性逻辑原理不是推论或论证的前提,而是有待于满足的条件。关于它们的知识,提供了指导与检验的原理。它们是处理主题的方法之明确表述。这些方法被发现对于过去的可靠结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们被用作进一步探究的规范,直到质疑它们的确定理由被发现。尽管它们源自对方法的考察,这些方法原来应用于它们与所产生的那种结论的联系,就进一步探究而言,它们在操作上是先天的。

在此前的讨论中,我已经作出的那些陈述,只有在以下各章通过更为详尽地对逻辑主题进行展开之后,其所有力度才会变得清晰。正如一开始所说的,该讨论并不意图证实该立场,而是要澄清其一般意义。在本导论余下各页中,我将为逻辑理论的立场提出某些涵义。

1.逻辑是一门渐进的学科。其理由在于,逻辑依赖于对某一给定时代所存在的最佳探究方法的分析(根据其持续探究的结果而被判定为“最佳”)。随着科学的方法得到改进,逻辑相应地发生变化。自从经典逻辑把各个时期存在着的科学方法明确地表述以后,在逻辑理论中发生了无数变化。它们随着数学与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出现。然而,如果当前理论提供现存科学方法的一致性公式,不受那种教义的影响,即逻辑形式继承自某个不再成立的科学,那么,本文也就没有理由存在。如果将来探究的方法进一步变化,那么,逻辑理论也将发生变化。没有理由假定逻辑一直是或将会是如此完美,也许除了一些细节方面,它将不需要进一步的修正。逻辑适用于最终公式的观念,是一种剧场幻象。

2.逻辑的主题经由操作决定。这一论点是前述内容的重述。探究的方法是得到实施或有待于实施的操作。逻辑形式是探究以探究的身份必须满足的条件。可以预测,操作分为两种一般类型。有些操作实施并借助于实存材料——就像实验观察中那样;有些操作使用并作用于符号。但即使在后一种情况中,“操作”也尽可能地被视为一种字面意义。有些操作就像寻找某个遗失的硬币或测量土地,有些操作就像制作一张资产平衡表。前者的实施基于实存的条件,后者基于符号。但在后一情况中的符号代表可能的最终实存条件,当其结论用符号来表达时,它是处理实存的进一步操作的预先条件。此外,为一家银行或任何其他业务制作资产平衡表,相关操作都涉及具体的活动。在这两类操作中,所谓的“精神”要素需要借助实存条件与结果来定义,而不是相反。

操作涉及材料与工具,也包括在后者的工具与技术中。越预先以某种观点塑造材料与工具,并将它们相互的结合操作为结果的手段,所实施的操作就控制得越好。精制钢材是手表的弹簧由以成形的操作材料,其自身也是一系列操作的产物,该操作的执行参照使该材料处于某种适合作为最终操作材料的状态。从操作的观点来看,一方面,当材料通过工具与技术被给定为某种必须的条件时,它同样是工具性的;另一方面,旧工具与技术得到修正,以便它们更为有效地应用于新材料。例如,引入更轻的金属所需要的处理方法,不同于先前对更重的金属所采用的方法。或者,从另一方面出发,电子化操作的发展,使新材料作为新结果的手段成为可能。

上述说明来自工业技艺的操作,但其原理对于探究的操作是成立的。后者一方面通过塑造一种工艺主题而发展,以便其自身支持作为操作模式概念的应用;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概念化结构的发展,它可以应用于实存的条件。由于在工艺中,两种运动相互严格一致地发生,因此所应用的概念都被理解为直接操作;而实存的材料在探究条件得到满足的程度上,由操作以及着眼于有待执行的操作两者决定。

3.逻辑形式是假设性的。为了成为完全意义上的探究,必须满足某些可以形式地陈述的需求。根据在逻辑与方法论之间作出基本区分的观点,那些要求先天地存在并独立于探究。基于那个观点,它们自身是最终的,不是内在地假设性的。它们的这种概念是那种观念的终极理由,即它们完全且内在地是先天的,并被包含在所谓的纯粹理性的能力中。这里所采取的立场认为,它们是内在性的假设,属于并服务于探究;作为诸条件的明确表述,它们在探究自身的过程中被发现,而且如果它们想要产生有担保的可断定性作为结论,那么进一步的探究必须满足它们。

可以借助手段-结果的关系来陈述:如果可断定性作为目标而获得,那么,它们就是必须被使用的方法的本质的一般概括。在工艺中出现的操作必须满足某些需求。一座跨越河流的桥梁应该在给定条件下建造,这样的话,该桥梁作为操作的结果,才能经受某些承载。有些本地化条件由河岸状况等所设定。除此以外,还有些一般条件,包括距离、重量、拉力与张力、温度变化等等。这些是形式条件,它们就是有待于实现的需求、要求与假设。

假设也是一种规定。从事探究就像进入某一契约,它使探究者置身于某种条件的审查中。规定是对许可某项事务的条件之陈述。有关规定最初在探究的进行中是隐含的。当得到正式承认(明确表述)时,它们成为各种概括程度的逻辑形式。它们使某项需求所涉及的东西明确化。每一需求都是一项请求,但并非每一请求都是一项规定。因为一项规定有关责任的假定,所假定的责任在规定中得到陈述。它们涉及以某种特定方式行动的意愿。根据这种解释,规定并非随意选择。它们提出一些要求,在要求提出某种名目或有权获得相当关注的意义上得到满足。

在从事交易时,人们最初不知道隐含的责任;因为在法律意义上,法规是对于以前仅仅隐含于习俗中的东西的确定陈述,即对义务与权利的正式认定,它们特别地包含于对习俗的接纳中。探究所要满足的某个高度概括的需求如下:“如果某物具有某种属性,这一属性不管怎样都拥有某种另外的属性,则该事物拥有这种另外的属性。”这一逻辑“法则”是一项规定。如果你准备以满足探究要求的方式进行探究,那么必须以关注这一规则的方式前进,就像制定一项商业合同,有某些条件必须得到满足。

因此,假设既不是任意的,也不是外在先天的。它不是前者,因为它产生于达成目标的手段之间的关系;它不是后者,因为它并非凭空强加于探究之上,而是某种进行中的探究使我们作出的承认。合同法是从事某种商业活动预先制定的规则,在同样的意义上,规定是经验地、暂时地先天的。它源自过去一直成功的相关探究,它为未来探究设定必须满足的条件,直到这些探究的结果表明有理由修改它。

因此,把逻辑形式说成假设,在其消极意义上,是一种吸引人们关注这一事实,即它们并非凭空给定或从外部强加的一种方式。比如,就像几何学的假设并非是自明的、作为外在强加前提的初始真理,而是在处理某些主题过程中,必须满足的各个条件的明确表述一样,对于每一探究都成立的逻辑形式也是如此。在合同中,相关一致存在于双方或多方相应某些具体情况的活动结果之间。在探究中,一致性存在于一系列探究的结果之间。但这种探究不是由某人或另一个人进行的。当任何一个人从事探究时,只要其探究真实如此而非虚伪诈骗,对于任何他人从事的类似探究所得到的结果都要接受。“类似”在这个短语中,意味着那些探究满足相同的条件或规定。

相应地,逻辑理论的假设性特征要求最为完全且清楚的明确表述,不仅要拥有在特定的推理中作为前提的主题,还要具有在推理和论述的规则和原理中得以陈述的一般条件。它们在推论与对话的规则与原理中得到陈述。质料与形式的区分从而形成。但在主题与形式严格的相互一致上,这是一回事。因此,再说一次,假设不是随意的或纯粹的语言学约定。它们必须相应于获得持久稳定的信念,从而控制主题的决定与安排。只有在探究已经进行相当长的时间,而且找到那些成功见效的方法之后,才有可能提出相关的假设。它们并非完全是预设的。它们源自作为手段的方法与结果的结论之间关系的分析性考察——这项原理例证了理性的意义,在此意义上,它们是抽象的。

因此,逻辑理论的假设性本质与已经说过的渐进而操作的逻辑相一致。假设变为探究的方法是一种完善,表达现代科学探究的逻辑形式在很多方面不同于那些希腊科学的明确表述程序。在实验室中的实验者发表结果,陈述使用的材料、设置的工具以及应用的程序。对于任何希望检验所达结论的探究者来说,这些详细说明是有限制的假设、需求与规定。对探究程序的实施作出概括,即根据每一探究的形式,作为假设的逻辑形式就是其结果。

4.逻辑是一种自然主义理论。“自然主义”一词有多种意义。这里用它意指:一方面,在探究操作与生物学操作、物理学操作之间的连续性并无断裂;另一方面,连续性是指理性操作来自机体活动,与它所源出的并不同一。在生物的活动中,有某种对达致结果之手段的调整,即使没有得到详尽的意图指导。人类在生命普通或“自然”的过程中,逐渐使这些调整意图化,这些意图最初被限制在它们产生的实时情境中。随着时代的发展(重申已经提出的一个原理),该意想如此地概括化,以至于使探究脱离了特殊情境的限制。在探究活动可观测性的意义上,在该词的普通意义上,这里的逻辑也是自然主义的。直觉这种神秘能力或任何这般玄秘的东西所产生的概念就被排除了,因为它们不能公开地接受检查与证实(例如纯粹的精神物之类)。

5.逻辑是一门社会性的学科。使用“自然主义”一词的歧义在于:它可能被理解成把人类行为还原为猿猴、变形虫或电子与质子的行为。但人类是自然的生物,与他人相互交往,在社群中拥有语言,因此共享一种传播性文化。探究是一种设定社会化条件、具有文化后果的活动模式。这一事实的涵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它更受限制的涵义是用符号在逻辑的关系中表达。那些“符号逻辑”的关注者并不总是承认有必要对符号的引用与操作给出解释。而符号相互间的关系是重要的,这些符号必须借助符号化所服务的操作而得到最终的理解。所有语言(比言语包含的多得多)由符号构成,这一事实自身并未像它在探究中的应用那样,决定符号系统的本性。但是,它在任意自然主义的基础上确实形成了符号的逻辑理论的分离论点,任何逻辑理论都必须对如下问题采取某种立场,即符号是不是独立存在的意义的必备材料,或者它们是不是意义存在的必要条件——以常用的术语来说,语言是不是“思想”的外衣,或者是某种没有“思想”就什么也不是的东西。

广义的涵义发现于如下事实中,即每一探究来自某种文化背景,并或多或少地对它所产生条件的修正施加影响。物质联结只会发生在物质的环境中。但在涉及智力导向的每一次相互作用中,物理环境是更具有包容性的社会或文化环境的一部分。正如逻辑教科书通常附带评论说,反思来自问题的出现,并且接下来的发展似乎是这一事实对反思理论没有进一步的兴趣,因此它们说科学自身被设定为文化条件,并且在进一步的考察中消除该事实。问题的这种广义角度与其狭义的术语所指相关。语言在其最广泛的意义上——即包含所有交流手段,例如纪念碑、仪式与形式化的艺术之类——是文化存在并由以传播的媒介。未被记录的现象甚至不能被讨论。语言是使发生的事件永存的记录,并使它们适宜于公众思考。另一方面,仅仅存在于不可交流的符号中的观念或意义虚幻得不可想象。逻辑的自然主义概念是这里所持立场的基础,因而是文化自然主义。探究与最抽象的符号形式集合都不能逃脱文化的母体,它们在其中存在、运动乃至成形。

6.逻辑是自主性的。这里的立场暗含着,探究的终点在于探究形式条件的确定。逻辑作为对探究的探究,如果你接受的话,是一种循环过程;它并不依赖任何超出探究的东西。通过强调其预示的东西,或许可以最方便地理解这一命题的力量。通过一种先天的直觉行为,它预示着确定并选择逻辑的第一原理,即使这里的直觉被称为纯粹理智的直觉。它预示把逻辑安放在形而上学与认识论的假设与预设之上。后者有待于借助作为探究结果的揭示所决定,如果有的话;它们不是被塞到探究之下,作为其“基础”。在认识论方面,如稍早我在另一种联系中提到过的,它预示着一个假定,即知识先天现成的定义决定了探究的特征。无论在特殊性上还是在普遍性上,知识都有待于借助探究来定义,而不是相反。

逻辑的自主性也预示着如下观念,即其“基础”是心理的。没有必要获得关于感觉、感觉与料、观念与思想,或一般的精神能力的结论,将它们作为逻辑的预先条件。相反地,正如这些质料的具体意义由具体探究所决定,它们与探究的逻辑之关系一般地决定于该关系的发现,这些名字被赋予的主题能够承受探究之类的有效行动。该观点可以通过引用“思想”来解释。前面各页中用到“探究”一词之处,一直有可能用“反思性思想”这一术语来代替。但如果该词得到应用,则显然,某些读者会认为“反思性思想”指示某种已经充分知道的东西,因此“探究”就等于某种思想预先存在的定义。本文采取的立场隐含着与此相反的观点。我们不知道该赋予“反思性思想”什么意义,除了借助对探究的探究所发现的东西;至少我们不知道它对于逻辑的目的意味着什么。就个人而言,我怀疑是否存在任何作为某种严格的物理存在而可以被称为思想的东西。但在此没有必要研究这个问题,因为即使有这样一种东西,它也不能为逻辑决定“思想”的意义。

或者“思想”一词在逻辑中一无所用,或者它是“探究”的同义词,其意义由我们关于探究所发现的东西来决定。后者似乎是合理的选择。这些陈述并不意味着某个可靠的心理学不可能对逻辑理论有决定性优势。因为历史证明,不可靠的心理已经造成了巨大的损害。但是,它与逻辑的一般关系被理解为:作为探究的分支,它可以置于所涉及的探究之上。它与逻辑的类属关系类似于物理学或生理学与逻辑的关系。尤其是基于以下各章会出现的理由,其发现比其他科学的发现更靠近逻辑。偶尔涉及心理学的主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避免,因为正如后面将会表明的,某些逻辑立场以其与心理学考虑完全无关为自豪,实际上却依赖于心理学观念。这些观念如此流行,深嵌于理智传统之中,以至于被毫无批判地接纳,似乎它们是自明的。

第一部分余下各章是为其后及更详尽的提要所做的准备性工作,它们隐含在如下命题中:(1)逻辑理论是受控探究的系统化表述;(2)逻辑形式产生于也由于该控制而产生了有担保的可断定性的结论。如果当前理论适度地反映了这种一般观点,那么,这些章节就没有必要了。在逻辑研究的当前状况下,它们似乎是必要的。第二章与第三章考察的是该理论的自然主义背景,一个是关于其生理学方面,另一个是关于文化方面。第四章与第五章致力于陈述逻辑理论根据既定的指导进行修正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二、探究的存在母体:生物学的(选)

 

本章与接下来的一章将介绍声称逻辑是自然主义的这一观点的发展过程。前一章关注的是探究之生物学的自然基础。人们在进行探究时会运用到他们的眼睛和耳朵、手掌和头脑,这显然无可置疑。这些感知的、运动的或中枢神经系统的器官,都是生理的。因此,生理的运作与结构虽然不是探究的充分条件,却是必要条件。探究中含有对生理因素的运用这一事实,通常被认为构成了一个特殊的形而上学或认识论问题,即心-身关系。当被这样分入一个特殊领域时,它对逻辑理论的引入就被忽视了。而当生理功能被认为是探究之不可或缺的成分时,逻辑就没有必要涉入错综复杂的关于心身关系的不同理论。它们是探究的必要因素这一不可否认的事实足以被接受,且它们在探究行为中如何运作这一问题应当被思考。以下讨论的目的是要表明:生理的功能和结构为细致的探究开辟了道路,以及它们怎样预示了探究的形态。

自然主义的逻辑理论的基本设定是较低级(不甚复杂)和较高级(较复杂)的活动及形式的连续性。连续性的观念并非自明。但是,它的含义排除了一方的完全断裂而只是重复与他者的一致性;它排除了从“较高级”到“较低级”的减损,就像排除完全的断裂与空缺一样。任何生命有机体从种子到成熟的生长发育过程,都说明了连续性的含义。发育的发生机理决定于对实际发生的事情的研究,而不是为先天的观念结构所决定,即使那种结构可能有助于指导观察和实验。

例如,我们不能预先断言发展通过渐变或突变来推进;它以将要复合起来的方式从部分推进到整体,或者从对总的整体的区分推进到明确而相关的部分。这些可能性无一被作为要受研究结果检验的假设而被排除。连续性这一设定排除的是覆于以一个全新的外在力量作为变化发生之原因的情景之上的现象。也许从由放射性的某种形式引起的突变中会显现一种崭新的形式,但放射性不是临时被发明并从外面引入以说明这种转变的。它首先被认为存在于自然之中,进而如果这个关于突变之起源的特殊理论被证实了,那么,它会被发现实际地发生于生理现象之中并以可观察和描述的方式运作着。另外,科学研究的结论应当是发展通过渐变来推进,再多突变的附加也不会构成发展,除了在它们的累计结果产生出新异之物时。

因此,消极地讲,用连续性这一设定对逻辑主题加以讨论表明,我们不会为了说明逻辑主题的特性的独特性和唯一性而立刻激起一种如理性或纯粹直观的新能力或机能。积极而具体地讲,它表明一个合理的说明应以这样的方式被给予:它使得对精心的探究加以区分的诸特征产生出不为其所标示的生理活动成为可能。当然,它能够处理被称为直接的逻辑性主体事物的东西,而不产生这一问题。但这会令人惊奇:在每一其他科学领域强烈反对超自然和非自然因素介入的作者,会对逻辑理论唤起理性和先天直观而毫无质疑。为了使他们的逻辑观点与其他事物的信念相一致,好像要更多地依赖逻辑学家而非他者。

如果某人否定超自然的东西,他就有责任在理智上指明逻辑的和生理的东西如何在持续发展的进程中相互关联。这一点值得引起我们重视,因为如果下面的讨论未能令人满意地完成指出这条连续线路的任务,那么,这一失败对那些接受自然主义设定的人来说,将成为更好地执行任务的挑战。

不管其他有机生命是否如此,生物有机体活动都是涉及环境的活动进程。它向外延展超越了有机体的空间限制。有机体不是生活在环境中;它依靠环境生存。呼吸、消化食物、排泄废物,都是直接整合的情形;血液循环和神经系统的活跃,则相对间接。但每一有机功能都是内在和外在有机能量直接或间接地相互作用。因为生命有能量的消耗,而被消耗的能量只能在实施的活动对环境成功地形成反馈时才得到补充——这是恢复能量的唯一方式。即使一只冬眠中的动物,也不能仅仅只靠自身而生存。引入的能量不是由外力强加的,而是能量散失的结果。若有盈余,(能量)就会增长;若是欠缺,则会退化。世上存在着无关有机体生命活动之事。但是,除潜在的可能外,它们并不是其环境的一部分。生命之历程乃由环境与有机体一同参与,因为它们是一个综合整体。

由此可见,结构的每次变异都会引起环境的变化。因为一个新器官提供了一种新的交互作用方式,使这世上原本不相关的事物进入生命机能中。动物变动的环境和植物固定的环境不同;一只水母的环境与一条蛙鱼的环境不同,而任何鱼与鸟的环境也相异。所以,重复一下先前所说的,差别不仅在于鱼生活在水中而鸟生活在空中,而且在于这些动物是其所是的特有机能。因其特别的方式,水和云进入了它们各自的活动中。

相互作用的变异激起了在其中保持平衡的需要;或者用客观的术语说,这里的“平衡”指的是一个相联结的环境。此平衡须由一个对有机体内部和外界发生的变化皆有回应的机制来维持。例如,呼吸这一明显自有的机能,正是通过由血液和肺部的二氧化碳释放变压引起了碱性的和二氧化碳成分间的活跃交换而保持恒定的。肺反过来依赖肾和肝产生的互动,它们用消化道的原料来影响血液循环的相互作用。这整个精确的同步交换系统是由神经系统的变化来调节的。

这一微妙而复杂的内在变化之系统的效用在于与环境——同等之物——一个十分统一的环境保持了相当一致的集合。无生物与其周遭的相互作用和复杂事物间保持的稳固关系不同,如锤子敲击、裂石成块。但是,只要生命正常地进行,有机的和环境的能量就进入这种为了后续的互动之需要而保持双方共同条件的相互作用中。该进程或者说自我维持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属于无生物相互作用之情形的。

维持有机体和环境之间恒久形式的互动之能力并不受制于单个有机体,这一点由相似的有机体之繁殖而得到证实。石头(限制在其潜力范围内)如何对他物产生机械或化学作用,大概并不重要。石头也许会失掉其个性,但基本的机械-化学进程仍将毫无阻碍地进行。只要生命继续,其进程就会不断地持续,并且修复作为给定有机体生命活动的特性的持续性关系。

每一个别活动都为随之而来的活动作了铺垫,这样形成的不仅是一种演替,而且是一个系列。生命活动的这种连续性是通过复杂因素在每一个别活动中的微妙平衡而受影响的。当某个给定活动的平衡被打乱——某因素有适度盈余或亏缺时——就会在客观的意义上展现出需要、寻求和充足(或满足)。结构之变异及其相应活动越激烈,平衡就越难以维持。实际上,生存应视为不均衡与均衡之恢复的连续旋律。有机体越“高级”,干扰也会越强,而其恢复也越需要更有力(通常也更持久)的努力。被扰乱的均衡的状态持续着需要。朝向其复原的运动是寻求和探索,而恢复则是充足或满足。

以饥饿为例,它表现了作为集合体的生命之有机因素与环境因素之间不平衡的状态。这种扰乱是由于对另一种活动的各种有机功能缺乏完全的反应性调适。消化功能不符合循环系统(它为所有器官输送补充的养料,这关乎其他性能之运作)直接加之于它的需求和由机动活动产生的间接需求。紧张状态被建立起来,那是一种有机的局促和不安的切实状态(不只是感觉)。这紧张(规定着需要)的状态渐转变为寻求可恢复平衡之情形的质料。在低等有机体那里表现为它边缘部分的伸缩,以使养料被吸收。消化掉的物质发起了贯通该动物其他部分的活动,从而导致平衡的复原,而这作为先前紧张状态的结果,也就是充足。

瑞格纳诺在一次关于思考的生理基础的富有启发性的探讨中指出,每一有机体都努力地保持着一种稳定的状态。他给出了低等有机体活动的证据,表明发生于其状态受扰时的活动倾向于恢复到先前平稳的情形。他还说:“在先的心理状态不可能被完满地重现并留存于常规活动中,直到某动物通过其运动成功地再次进入与旧环境相同的环境。”我需要对他的立场加以阐释,以使本文所说的与其一致。但是,他的处理方式表示,它强调该有机体先前状态的复原,而不是一种整体关联的建立。后一关联的确立与有机体和环境二者间的切实变化,是兼容的;它并不要求该有机体或环境的新旧状态与另一个相同。因此,两种观点的差异具有理论的重要性。

如果我们已在与高级有机体的关联中发现的、对食物的寻求为例,那么,它会清楚地表明,此类寻求通常将有机体引入与旧环境不同的环境,而在新条件下对食物的摄取涉及有机体状态的改进。被修复的,是关联和相互作用的形式,而不是同等的情形。这一事实应被认可,发展变成了异常或至少是不寻常的事情,而非生命活动的正常特征。需要依旧是持久的因素,但它变换了自身的性质。随需要中的变化而来的是探索和寻求活动中的变化;而那种变化又被充足或满足的变化紧随。这种保守的倾向无疑很强;这里有一种要变回去的倾向。但至少在更复杂的有机体那里,寻求的活动引起旧环境的改变,只要通过有机体与其间关联的一个变化。面对新条件,生成并维持一种变化的适应模式的能力,是被称作“有机进化”的更广阔发展的源泉。对人类有机体而言尤其如此,为满足需要进行的活动改变了环境,产生了新的需要。只有通过有机体活动更深刻的变化,才能满足;如此等等,构成了一条潜在的无穷之链。

低等有机体中,大部分有机的与环境-能量间的相互作用都是通过直接接触发生的。有机体的张力存在于其表里之间。有机体有距离感应器和特别的移动器官,连续的生命行为要求序列中在先的活动为后来者做好准备。如果这种相互作用不是一种直接的接触,那么从需要出现到需要满足的时间必然会变长。因为达到一种整体关联,有赖于与某距离内通过刺激眼、耳而激起探寻活动的事物所建立起的关系。一种包含起始、中程及完成或收尾活动的确定次序,就这样建立起来了。其终始是由有机体中不平衡的情形规定的,而有机因素的集合体不能通过有机体与之直接接触的任何质料获得。它的某些活动趋向一个方向,其他的则朝另一方向移动。更特别的是,它现有的接触-活动和那些由其距离-接收器引起的活动并不一致,这种紧张导致的结果是后一种活动占据了主导。一只吃饱的动物不会被猎物的眼神或气味所搅扰,但饥饿时就会扑向它。饥饿的生物的寻求活动就成为一种确定的中间或中介序列。在每一中间阶段,接触活动和那些通过距离感应器激起的活动之间依旧存在一种张力。运动继续,直到接触的、视觉的和自动的活动的集合体建立起来,就像吞掉食物的完结行动一样。

曾用以描述环境-有机体相互作用的诸样式间的不同之处的术语“刺激-反应”可被应用起来。例如,一只休息中的动物是受到感官刺激而去探嗅的。如果这种特殊关系是孤立且自身完备的,或被认为如此,那么当某人忽然听到一声巨响而径直跳了起来,这其中就只有刺激-反应。刺激是特别的,反应也如此。假设一个远处的物体通过距离-接收器,如眼睛,产生刺激,那么也会有刺激-反应。但如果动物被激发起一种寻求情境的行动,情况则完全不同。独特的感官刺激发生了,而它是与更多的其他有机进程——其消化和循环器官、神经-肌肉系统、自主的自感器和中枢——相协调的。这种协调作为整个有机体的一种状态,构成了某种刺激。此情形(无论它被称作什么)与特别的感官刺激之间,有很大的不同。对捕食物的探求是对有机体的整体状态,而不是对某一独特感官刺激的回应。确实,对被称为刺激-反应的划分,只是由分析的思维作出的。所谓刺激,作为有机体的整体状态,由于包含着诸种张力,自身会转向被称为反应的那些探求活动。刺激只是整个协调的连续行为的前面部分,反应则是后面部分。

刚列举的这种区分中包含的原理,要比它乍看起来重要得多。如果忽视了它,行为的有序性特征就从视野里消失了。行为就成了只是分离且独立的刺激-反应单元的连续,可以与由失调的神经机理引起的肌肉痉挛的连续相比较。当刺激被认作整个有机活动(最终可归为接触活动和通过距离接收器引起的活动)中的张力时,可以看到,在与具体活动的关系中,刺激持续贯穿着整个探求,即使它在追寻的每一阶段都改变了自己的实际内容。正如在动物奔跑的过程中(接触的,还有嗅觉和视觉的),具体的感官刺激随着每个姿势、每个地形特征以及逐渐增多的障碍物(像灌木和石头)的改变而变化;它们也会因为与猎物距离的每次改变而发生强度上的变化。

然而,变换的刺激会由有机体的整体状态整合成单个的刺激。将刺激与具体感官刺激等同的理论,不能说明如猎取或跟踪猎物这样统一而连续的反应。根据上述理论,动物不得不对每个阶段出现在其路线中的事物形成一种新的、孤立的“反应”。它会在许多独立的行为中对石头、灌木以及地形的层次和特征作出反应,以至于不会形成行为的连续性。我们说,它会在不得不对独立的刺激作出众多分离的反应之后忘记自己是谁。因为行为实际上是有机体与环境相关联的整体状态的功能;刺激在功能上无关于具体内容,而是恒定的。由于行为是有序的这一事实,一个行动从另一个行动里产生并累积形成进一步的行动,直到圆满完成的整合活动发生。

因为机体行为如其所是,而不是一种序列或独立分离的反射弧单元的复合,因此有导向和累积力。有些特别的行动,像眨眼或膝跳反射,展示出孤立的反射弧有时被设想为通过复合而构成行为的单元。但没有证据显示,这般行动曾在发展中起任何作用。相反,有证据表明,它们是高度专门的发展线路之终点,有的还是该行为出现进化的诸结构中的同步副产品。

标准的“行为-发展”中存在的是那样一种回路:起先的或“敞开的”阶段是各种有机能量之要素的张力,而最后的或“闭合的”阶段则构成了有机体与环境的整合互动。这种整合在有机体方面,由有机能量的平衡来代表;而在环境方面,则是满意情形的产生。在高等有机体的行为中,回路的闭合并不等同于从失衡与紧张中产生的状态。某种对环境的改变发生了,即便它也许只是该情形在未来行为中必定会遭遇到的变化。另外,有机结构中的变化也规定着进一步的行为。这一改变构成了被称为习惯的东西。

习惯是有机体进行学习的基础。根据刺激-反应的独立连续单元理论,习惯的形成只能意味着某些行为方式通过重复而增加了稳定性,并伴随着其他行为活动的减弱。

另外,发展的行为显示了在高级有机体中,刺激与反应有相当的关联,因而后果是受有机体与环境的关系之状态影响的。在习惯和学习中,这种关联被加强了,不完全是通过重复,而是通过构成有效整合的有机体-环境间的互动——探索或寻求活动的最终完成。高级有机体中所形成的具体或更为明确的周期行为之样式,并没有变得很僵化。伴随着其他样式,它就像要素代理进入整个适应性反应中,因而保持了某种承受进一步变化的灵活性,正如有机体要面对新的环境状况一样。

例如,手和眼的活动相互间具有刺激;手的运动由视觉活动所激发,而它又引起后者的变化等等。以一个确定的行动的循环模式为例,如果手从来没伸出去做一件事,那么,这一习惯-模式也许会被严格地固定下来。但手还会抓、推、拉和操作。视觉行为必须对各种体力活动的表现有所回应。它因此保持着灵活性和再适应性;手与眼之间的关联没有变成一种硬性的结合。

认为习惯的形成是通过单纯重复的观点,是本末倒置的。重复能力是通过有机再处理形成了一个习惯的结果,这受到一种完成的闭合之影响。这一改变等同于给了未来行动某个明确的方向。至于环境状况大多保持不变,结束活动看起来就像前面实施活动的重复。即使这样,只要情形不同,重复也不是确定的。在人类有机体的情形中,单纯重复是相同情形的产物,因为其产生是很机械的——正如在多数学校或工厂里的“工作”。此类习惯受制于它们对运作于其中的相当人工化的情形的表现方式。它们当然不会提供一个关于形成习惯或运作应被规划之理论的模型。

从前述思考可得出一些普遍的结论,如探究模式之本质作为生命活动模式的某些方面所产生的进展一样。

1.环境条件和能量作为有机行为的特殊方式内在于探究。任何形式的探究,若认为其中包含如怀疑、信念、观察到的性质及观念等因素,可归因于一个孤立的有机体(主体、自我、心灵),则必定要破坏探究作为反思性思想与科学方法的所有连结。这种孤立逻辑地蕴涵了一种关于探究的观点,它导致认为探究和逻辑理论之间存在必然关联的观念变得荒谬。但这种荒谬性有赖于对未经考察的前提的接受,那是欧洲哲学本土“主体性哲学”的产物。

如果事物被诸如怀疑、信念、观念、概念这些术语所指定,就会拥有某种不受公众检验的客观意义。它必须确定下来而被描述成有机体和环境在其中一同行动或互动的行为。

前面的讨论从熟悉的常识对有机体与环境的区分出发,进而讲到它们的相互作用。而不幸的是,一种特殊的哲学阐释也许会无意识地曲解常识的区分。它会认为,有机体和环境是作为独立事物“被给与”的,而相互作用是最后介入的第三种独立事物。实际上,这里产生于有机体生命活动某个特定时间和特定阶段的紧张状态的一种实用而暂时的区分,设定这种区分是为了应付彼时彼处存在的环境状态。当然,有独立于有机体存在的自然世界,但这一世界只有在直接或间接地进入生命-机能中时,它才是环境。有机体本身是更大的自然世界的一部分,且只有在与其环境的活动关联中,才是作为有机体存在的。

整合要比有机体和环境互动所指示的区分更为根本。后者是对在先的整合的局部分解,但这种二元性质之一(只要生命还持续)会朝着重新整合运动。

2.生命-行为的结构和进程有确定的空间性和时间性的模式。这一模式明确地预示了探究的普遍模式。产生于先前稳定的适应状态,因为受到干扰而成为不确定的或有问题的(这相当于有张力活动的第一阶段),然后进入特定的探究(相当于有机体的寻求或探索活动);当寻求在这一层面成功时,信念或断言就对应着有机层面的重新整合。

第六章给出了对探究模式的详细评述,而接下来的思考则是直接得自生命-行为之模式,它们应该在此注明:

a.所有探究都包括对环境状况产生某种改变。这一事实标示着实验在探究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因为实验是对在先情形的有意的变化。即使在前科学阶段,个体为了确定考虑到的状况而形成判断,会转动头、眼,通常是整个身体;这般运动就产生了环境关系的改变。为发现事物的“相似点”而进行的触控性的施压:推、拉、敲、打等行为是一种比科学实验更为直接的途径。

b.此模式是连续的或有次序的。已知这一生命-行为的特征随距离-接收器与神经器官的出现而更加显著,后者对其所受刺激与距离-接收器及包含在行为中的肌肉、循环和呼吸机能的协调,是必要的。在人类有机体中,有机的保留(或习惯-模式)造成了记忆。在时空上仍很遥远的目标或结果被设定,而介入的寻求过程在时间跨度和连接环节上,变得比仅仅出现距离-刺激的情况更为连续。形成一个期待中的目标或可产生的结果,要受记忆的规定;这要求人们制定好协调选择的计划,并安排好可使计划成为现实的连贯方法。

c.一个完成性闭合被由以实现的连续性关联过程和操作,可描述为是媒介性或工具性的。这一在生物性层面的显著特征预示着:必须在探究层面,对推理和论述的操作与作为探究完成的最终判断的关系给予阐释。

d.逻辑中连续关系的基本重要性扎根于生命自身的状况之中。有机体和环境的能量变化都包括在生命-活动中。这一有机体的事实揭示了学习和发现,伴随着之后从新的需要和新的问题情境而生的结果。探究,在处理有机体-环境(被定义为怀疑)的扰乱关系时,不只是通过回归先前的适应性整合来消除怀疑。它建立了引起新问题的新的环境状况。有机体在这一过程中学会了产生对环境形成新需求的新能力。简言之,特别的问题被解决时,新的问题就趋向于生成。不存在作为一种最终解决的东西,因为每一次解决都引入一个新的某种程度上未解决的状况。在以科学产生为标志的发展阶段,深思熟虑构成的问题成了探究的目标。哲学,如果它还未与科学失去关联,那么,也许会对确定这些问题的构想并建议理想的解决方案有重要的影响。而当哲学认为它可以发现一种最终而全面的解答时,它就终止了探究而成为卫道士或宣教者。

e.从自然主义的连续性的假设出发,通过其主要推论即探究是从有机体-环境的整合与互动中产生的发展,可得出一些有关心理学与逻辑学关系的东西。这一结论的消极方面已经得到暗示。“心灵主义的”心理学假设在逻辑理论中并无地位。前面一章讨论的逻辑学与科学方法论的分离,大体基于这样的信念:因为探究中包含了怀疑、建议、观察、推测、有远见的洞察等等,且由于它假设所有这些都是“心灵主义的”,所以,探究(或反思性思想)与逻辑之间就产生了一条鸿沟。我们给出这样的假设,即结论是公允的。但通过有机体行为——实际是此种行为的成熟形式——对探究的自然连续性的认知,则破坏了该假设。研究思想史的学者应该了解1617世纪新的科学观点如何成功地在精神和物质之间划出一条鸿沟。前者被认为是构成一个心理“材料”的存在域,标志是其过程和“心灵”与之相对的外在世界完全不同。古希腊人认为,在一般材料和过程的组织类型中,“异而为一”的概念已经从视野里消失了。心理学和认识论都接受了彻底的二元论,性质上的“分歧”与思想观念的理论达成了与此二元论假设的符合。

积极的方面在于,心理学本身是探究的一个特别的分支。通常,它担负着与由物理或化学支撑的逻辑的探究理论同样的关系。但由于它比其他科学更为直接地关注探究发起的中心焦点和执行,若将它用作逻辑的仆从而非主人,也许能为逻辑理论作出他们无法作出的贡献。正如刚才所述,我个人怀疑在学理上宣称的任何“精神性的”东西之存在。而这不足以进入前文提及的那个问题,即是否存在任何与探究的理论无关的东西。而且,任何对它的调查研究必须自身是一个满足所有探究的逻辑条件的探究。不过,无论怎样阐明包含在探究的发生与进行中的有机条件和过程(正如一种健全的生物心理学可做到),都很难对探究的探究作出有价值的贡献。

已形成的观点可以在对“经验”的通用意义的思考中汇集起来,特别是在与附着于“经验性”上、由于历史变迁而增强的模糊性关联中。经验有一种令人喜欢或尊敬的用法,比如,说某个结论或理论是由经验验证的时,就与胡乱的幻想、巧妙的猜测以及单纯的理论构建区分开来。另外,由于一种主观的、私人的心理认识论的影响,“经验”受到意识状态和过程的限制。这两种意义的差别是根本的。当说某种结论是经验地或经验性地被证实了时,科学家所指的是除去了他们所依赖的精神的或个人心灵状态后的东西。再者,“经验性”一词常被设立为理性的对立面,且这种对立增加了混淆的可能。“经验性”的早期意义限制了该词对有赖于过去经验之累积的结论的运用,以排除对原理的洞见。

因此,一位医疗从业者有辨认疾病症状并对其进行治疗的本领,也许是由于在重复运用以往观察与治疗的方法,而不需要了解病因与运用该治疗手段的理由。许多机械师或技工拥有和这一样的本领。这一意义下的“经验性”描述了一种实在的事实,且与“理性的”活动恰当地区分开来,“理性的”一词意味着基于对原理的把握的行为。但明显的是,当某一科学结论被称为经验地建立的时候,并没有计划或包含这样的对理性或推理的排除。相反,每一科学地达到的结论就实际而论,都包含通过或依据原理进行的推论,它们通常被数学化地表达出来。所以,说它被经验地建立,就是说它与该说法相反,即“经验性”是指对被观察物只有观察和习惯性的反应。把一种确定有关知识的术语及技工的活动中体现的经验性,与确定有关科学理解的术语中的理性的合理区分转换成为某种绝对的东西,就使每一经验的方式都与理性和理性事物相对,这相应地依赖于一种对经验及其限制必须如何的武断偏见。不幸的是,这一武断的限制仍在运作,正如在对于像暂时的和永恒的物体、观念与概念、更普遍的质料与形式的区分的诸多解释中那样。

补充一下,“经验”的荣誉用法在它首次出现时,无疑会侧重于观察方面,如在培根和洛克那里的情形。这一侧重很容易被解释为一种历史现象。因为古典传统已退化成一种形式,它认为关于事实的信念可以且应该由理性单独达至;好像它们是由权威建立的。对此极端观点的反对,带来一种同样片面的见解,即认为仅有感觉-观念就可以满意地确定关于事实的信念。这导致培根及之后的穆勒忽视了数学在科学探究中的作用,而洛克则十分尖锐地分隔了关于事实的知识和观念之关系的知识。而且据他所见,后者最终依赖于单纯“内部的”或“外部的”观察。最后的结果是一种学说,它把“经验”化简成作为所有观察构成成分的“感觉”,而把“思想”化简为这些要素的外部关联,感觉和关联都被认为只是精神的或物质的。

被观察的材料与被设想或思考的主题之间的关系,的确是一个问题,特别是关涉到其逻辑等价时。但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不应该在开始就因一个依据对经验性的和理性的固定而绝对的区分之声明而妥协。那样的声明暗示着不存在逻辑上的问题,但却给出了一种绝对而直接的划分。在讨论的这一阶段还不能给出正当的理由,因为如下这样一种信念:在恰当的经验概念中,推理、理性和概念结构与观察一样是经验的,而前者与后者的固定划分并无超越文化史片段的根据。基于这里所持的自然主义立场,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即它如何将有机体行为的发展转向可控制的、产生观察的与概念的操作之区分及合作的探究?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对语言及语言符号的讨论为回答此问题奠定了基础。必须重申的是:坚持一种形成于近代科学探究(包括生物学的)之前的传统已引起或经历了独立的分析,不允许将所有学派共同持有的问题转换成一种所谓现成的解决方案。因为这种解决妨碍了将此问题视为一个问题。最后,因为这里持有的立场,暗示着逻辑在其主项所构成的、可被广泛理解且对观察开放的探究中,是经验性的;而例如在发展了洛克与休漠之观念的穆勒的理解中,它就不是经验性的。它在任何主项和结论都是经验性的自然科学中,也同样是经验的:经验的方式使任何自然科学都是经验的,就是说,与单纯推测及先天的和直觉的有所不同。

我以提出一种有机体行为和深思熟虑的探究都会陷入的困境作为结尾。适用的方法和追求的结果之间,总是存在着一种矛盾;有时这一矛盾十分严重,我们将其结果称为错误或误差。矛盾的存在是因为所使用的手段,生理行为的器官和习惯与深思熟虑的探究的器官和概念,必须是当前的和实在的,而要达到的结果却在未来。当前的实在手段,是过去状况和活动的结果。它们被顺利地或“恰当地”运用于:(1)存在的环境状况与过去对形成习惯有贡献的状况很相似的阶段;(2)习惯保留了足够的灵活性以使自身很容易重新适应新状况的阶段。后一种状况被低级有机体轻易地满足了;当它被满足时,“进化”的情形就发生了。它实现的潜在条件是在更大的范围内呈现人类的活动。但习惯的惯性阶段很强,而且就其目前的作用看,人类仍然生活在一个相对动物性的阶段。即使科学的历史曾揭开了新纪元,观察和反思也仅在预定的概念结构中得到运用——这是习惯的惯性-阶段的一个例子。避免或防止这一固定状态中错误的唯一方式,是认识到进入它的(涉及任何在进程中的探究的)事实之暂时的和有条件的性质以及所运用概念和理论的理想性质,是相当晚地发现。此发现的意义几乎未影响关于对人而言最具实践重要性的主题的探究,如宗教、政治和道德。

了解与“不可错论”相区别的皮尔士所讲的“可错论”,要比知道一句审慎的格言更好。它缘于可利用的手段与得出的结果(在过去与未来状况)之间可能和或然的矛盾之必然性,而不是缘于人类力量的弱点。因为我们生活在活动的世界中,即使未来是过去的延续,也不是对过去的单纯重复。以特有能力而运用于对探究的探究的原则,无需赘言,包括本书提到的探究。必须要使用的语词是这样的:如果它们要表达其所意指的东西,那么,就会用其过去固定的意思来表达与现在必须传达的不同的观念。对于倾向自然主义的人来说,“可错性”的伴随将会激励我把本书所要做的工作做得更好。本书是一条路径,而非完成的论著。它希冀实现的目标是作为一条足够清晰且系统的路径,来触动他人从事这一长期协作的(因探究之持续而永无止境)任务,对在本书中概述的框架进行检验和充实。

重要的是,那些反对有某种超自然事物介入之学说的人,不应该因为将生物学的思考引入逻辑理论的探讨是不同寻常的这一事实,就把本章作为不相关的内容而排除掉。相信这种介入的人,把对先天理性的信念建立在逻辑形式或原则所依据的基础之上;他们预先认为,这里所展示的所有思考的规则是不相关的。而任何彻底的自然主义者也因其有关逻辑的立场而同样坚持相信发展之中的连续性,这一推论来自逻辑和生物的形式及过程之各自模式中的因素共同体。

 

三、探究的存在母体:文化的(选)

 

人类生活、行动及探究于其中的环境,不仅仅是物理的,还是文化的。引起探究的问题是从一种存在物与另一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中产生的,而处理这些关系的器官不仅仅是眼睛和耳朵,还有生命进程中发展出来的意义,这伴随着通过其所有的组成部分,如工具、技艺、习俗、传统和日常信念等来形成并传播文化的各种方式。

1.即使是人类对物理条件的反应,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其文化环境的影响。光与火都是物理事实,但人类以纯粹物理的方式对单纯物质性的东西进行回应的情形,是相当稀有的。在这种情形下的行为有:忽闻一阵噪音而跳起,碰到热的东西而缩回手,因光猛然增强而眨眼,像动物一样在阳光下取暖,等等。这些反应都是生物层次的。而典型的人类行为方式并非由这些事例代表。在演讲中运用语调变化,聆听演讲,谱写并欣赏音乐,生火并借着火苗来做饭或取暖,使用光来继续并掌控娱乐和社交活动——这些才代表着独特的人类活动。

为了表明对生命行为之文化规定的全面审视,必须至少一整天跟踪一个个体的行为;无论这一天是劳工的、职业人士的、艺术家的或科学家的,也无论这一个体是一个成长中的儿童,还是一个父亲(母亲)。因为结果将会显示出:通过具有文化起源和涵义的条件或因素进行的行为,是多么彻底而充实。可以说,对独特的人类行为而言,严格的物理环境与文化环境是相当融合的,这使我们对前者引起的问题的反应,深受物理环境在文化环境中融合的影响。

如亚里士多德所说,人是社会性的动物。这一事实使人类进入了情境并产生了问题及其解答,而这在有机体的生物水平上并无先例。因为在另一种意义上,人类要比蜜蜂或蚂蚁更具有社会性,他的活动包含在文化传播的环境中,因而人的行为与他怎样行动不仅受有机体结构和物理遗传性的规定,而且受文化遗传性的影响。这根植于传统、情境、风俗及人类持有或激发的目的和信念。即使是个体的神经-肌肉结构,也因文化环境对实施的活动之影响而变化。熟练的技艺(较人类而言,对其他动物是陌生的)对语言的习得或理解,表现出融合于人类的物理结构中的文化条件的影响。这种深刻的相互贯通,导致行动就像婴儿的第一反应那样直接,而且看起来“自然”。说话、阅读或练习任何工艺的、美术的或政治的技艺,都是文化环境在生物有机体中引起变化的示例。

在文化环境中或通过它引起的有机体行为的变化意味着,或就是把纯粹的有机体行为转化成以当前讨论所关注的理智性质为标志的行为。在生物性方面的行为中预示着理智的运作,且前者为后者开拓了道路。但预示不同于例证,准备不同于满足。任何基于自然主义预设的理论,必须面对划分出人类的活动和成就与其他生物体间的显著差异的问题。正是这些差异,导致人类由于一些来源非自然途径的性质而与其他动物完全分隔的观念。本章形成的概念则是:在先的生理活动所产生的(最广义的)语言发展与广阔的文化力量的关联,才是这一转化的关键。这里考虑的问题,不是把有机体行为转变成与之完全不连续的东西——正如理性、直觉和先天性被要求对此差异作出解释时的情形,它是变化的持续性及新型活动的产生这一普遍问题——任何水平的发展问题的一种特殊形式。

从这一角度考察问题,它的组成部分可被简化成某些主题,下面会提到其中的三个。有机体行为以特别有机体为中心。这一陈述适用于作为存在活动的推论或推理。但是,如果所作的推论和得出的结论是有效的,那么所处理的主题与实施的操作就能对所有进行推论或推理的人产生一致的结果;如果同样的证据使不同人得出不同的结论,则要么证据只是似是而非地相同,要么一方(或二者)的结论是错的。单个有机体的特殊构造在生理行为上起的作用,与受控的探究很不相关,因而不得不被忽视并随意处理。

这一问题的另一阶段是由人类通过情感或欲求进行判断的部分引发的。这些个人的特点提供了证据,并规定了可达到的结果。就是说,在有机体要素(它们是刚才提到的那类情形中活跃的决定力量)层面,具有其个人先天或后天的特性的个体,是生产观念或信念的积极参与者,而后者只有在这特性被有意阻止发挥作用时,才是逻辑地建立的。这一观点重申了前述与第一点的关联,却指示着事情的另一个阶段。如果我们用公认的术语讲,第一种区别在单一体与普遍物之间,当前观点可表述为主观物与客观物的区别。要达到理智的“客观”,就要在由以得到结论的操作中忽视或排除个人的因素。

有机体行为是严格的时间性事件。而当行为被理智地构成时,就涉及行为的普遍方式和它们运作于其中的特殊环境状况这两个方面,命题的结果和一个命题中的诸词项并没有与另一个维持一种时间关系。当鲁滨逊·克鲁索登上了小岛,这是一个时间性事件。当克鲁索发现了沙滩上的脚印,这是一个时间性事件。当克鲁索推论可能出现了一个危险的陌生人,这是一个时间性事件。但当命题是关于时间性事物的,作为从中得出的推论之证据的被观察事实之间的关系,却是非时间性的。命题中或命题的每个逻辑关系也是这样。

接下来的讨论主张,上文刚说明其某些阶段的问题的解答,在于和文化主题紧密而直接的关联。从有机体行为转化成以逻辑性质为标志的理智行为,是个体生活在文化环境中这个事实的产物。这样的生活促使它们在其行为中承担起有关习惯、信念、习俗、意义以及那些相当普遍或客观的信念的立场。

2.在形成文化环境的复合体中,语言占据了特别重要的位置,而且发挥了特别重要的功能。从某种观点看,它自身是一种文化习俗,而且是许多这样的习俗之一。但它是:(1)其他习俗和获得的习惯被传承的载体,且(2)它把所有其他的文化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都充实了。进而,(3)它有自己独特的结构,可以抽象为一种形式。当这一结构被抽象为一种形式时,就对逻辑理论的形成产生一种历史的决定性影响;适用于语言形式的符号,作为探究的载体(区别于其原本的功能而作为交流的媒介),与逻辑理论仍特别地相关。因此,进一步的讨论将把广阔的文化环境视为当然,并将其限于语言在促进生物性转变为理智的或潜在的逻辑时的特殊功能。

在这进一步的讨论中,语言具有最广的意义,一种比口头的或书写的话语更广的意义。这种意义包括了后者。但是,它不仅包括姿势,而且包括仪式、礼节、纪念及工艺与美术的产物。例如,一个工具或机器,不仅仅是一个简单或复杂的有其物理性质和作用的物理对象,也是一种语言模式。因为对于理解它的人来说,它给出了操作的用法及其结果。对于原始部落的成员,靠蒸汽或电运行的织布机是无言的。它构成了一种外语,对多数现代文明的机械装置也是如此。在当前的文化环境中,这些对象如此紧密地关联着兴趣、职业和目的,因而具有雄辩之音。

语言作为非纯粹的有机体活动及其结果之存在和传递的必要条件,且最终具有充分条件的重要性基于下述事实:一方面,它是一种完全生物性的行为方式,产生于先前有机体活动的自然连续性;另一方面,它迫使个体对其他个体持有某种立场,从一种不是严格个人的、对它们而言是共同的立场去发现或探求共同事业的参与者或“同行者”。它也许会受某种物理存在的指导并朝向它。但它首先涉及某个(或某些)其他人,并与之建立起交流——把事物变成共同的。我要说,在那一程度上,其所指变成了普遍而“客观”的。

语言是由物理存在组成的;声音,纸上的标记,殿堂,雕像或织布机。但当它们作为交流的媒介时,就不仅仅是作为物理事物在运作或起作用。它们凭借其代表性的能力或意义而运作。在演讲的情形中,具有意义的特别物理存在,就是常规事物。但将其作为一种记录或传递意义的方式区分出来的习俗或普遍同意与行动是相符的,而且具有共享的反应行为方式并分享它们的结果。物理的声音或标志在功能用法的共同联合体中或通过这一联合体获得了意义,不是通过任何“协定”中的明确约定或决议使某一声音或标志拥有一个指定的意义。即使在某些法律词汇的意义由法庭规定时,它也不是与具有最终决定性的判断相一致。因为这一特点并没有使事情结束。它的出现是为了规定在相关行为中未来的一致性,而且正是这随后的行为,最终确定了所讨论的语词的切实意义。命题中所达到的一致性,只有通过这一在活动中激起一致性的功能,才能成为重要的事物。

提出这些思考的理由在于:它们证明了日常符号所具有的意义本身并不是常规的。因为意义是由不同的人在存在活动和存在性结果的一致性中建立的。代表狗或正义的特别的存在性声音或标志,在不同文化中是任意的或常规的;在那种意义下,即使它有原因却没有理由。但到目前为止,它作为交流的媒介,其意义是普通的,因为它是由存在性条件构成的。如果一个词在不同文化群的相互交流中是多义的,那么在某种程度上,交流就是受阻的且会导致误解。确实,交流会受到阻碍,除非对语词意义的不同理解可被转化为对双方都相同的意义。当交流受阻或被认为存在误解时,其结果不仅仅是理解的缺乏。认为误解是关于孤立的语词之意义的观点是错误的,正像认为由于两个人接受了对一个词相同的字典释义因而会达到一致或相同的理解一样,是荒谬的。因为一致或不一致是由共同活动的结果所规定的,和谐或其反面存在于所用语词引起的若干活动产生的影响之中。

3.提到任何被用作交流之媒介的声音的意义之决定因素,即与其结果的和谐一致,表明并不存在作为单纯语词或符号的东西。作为意义之特别的承载工具的物理存在,可被称为单纯的;把许多这样的声音的复述或将这样的标志连贯起来,可称为单纯的语言。但实际上,并没有第一种情形的语词和第二种情形的语言。发生的活动与得出的结果并非由意义所规定,而是仅仅通过物理的描述。任一声音或标志的物理存在仅依凭其运作力量而成为语言的一部分;就是说,它的功能是作为一种手段激起不同的人实施不同的活动,以便产生该共同事业的所有参与者可分享的结果。这一事实在口头交流中是明显而直接的,在书写交流中则是间接而隐蔽的。在书写文学和文化繁盛的地方,语言的概念可能是基于它们的模型建立的,而语言和行动共同体的内在关联却被遗忘了。语言因而被认为只是一种表达或交流“思想”的手段——一种除去公共的运作力而完全在自身中承载观念或意义的手段。

而且,许多文学仅仅因为娱乐或审美的目的而被阅读。这一情形中,语言作为一种活动方式,仅当它引导读者建立起使他自身享乐的图画或场景。这阻碍了直接而内在地提及一起参与其中的共同活动及其结果。然而,阅读中的这一情形,并不能达到对作者意思的理解;因为阅读中强调与感性相区别的知性。对科学论文的单纯阅读,确实没有直接明显地与他人一同参与活动以产生(在直接而个别地被分享的意义上)共同的结果。但其中,一定有对材料和操作富于想象力的建构,将作者引向某些结论;也一定有对其结论的赞同或否定,这是运用创造性地复原的条件和操作的结果。

在那样的情形中,与外显活动的关联是间接或居间的。但是,只要得到了有确定基础的一致或不一致,就形成了一种态度。它是对要讨论的状况或其他与之相似的、能确实地表达自身的事物采取回应活动的预先准备。或者说,与要讨论的活动的关联在于,通过运作的可能方式,而不是通过那些被认为是确实地和直接地需要的东西。但对情境中的可能活动的准备,尚未确实地成为全部理智活动的必要条件或因素。当人们在会议上相聚,一起预先计划之后实行的确实情况或紧要事件,或者当一个人认真考虑他在可预见的未来中的可能行为,会发生某些事情,但更直接地,在对一篇科学论文之意义的理智理解中,同样的事情也会出现。

我现在转向这一事实,即没有声音、标志、技艺的产物是孤立的语言的语词或部分的积极含义。任何单词或短语所具有的意义必须是相关意义之集合中的一员。语词作为代表,是兼容性代码的一部分。此代码可以是公共的或私人的。在给定的文化群中,公共代码在任何通行语言中都得到了说明。私人代码则是特殊群体的成员一致认可的,以使其创始者之外的人无法理解。二者之间是共同体中特殊群体的隐语,以及为保密的特殊目的而发明的技术代码,就像航海时所使用的。但在每一情形中,一个特别的语词仅与作为其成分的代码相关,才有意义。刚才对单独决定在与情境中当前或近期活动有相当直接之关联的意义,和决定在远期或未定情境中可能的运用的意义之间所作的区分,为将作为系统的语言代码划分为两种主要方式提供了基础。

尽管所有语言或符号-意义如同它们作为系统之部分那样,但这并不能推出它们是基于其作为系统中成分的适合性而被规定的;基于其作为一综合系统中的成分就更少了。该系统也许只是通常使用的语言。其意义不是依凭与另一意义经过考察的关系而结合在一起的,而是因为它们通行于同一群体习惯或预期之集合中。它们因群体活动,群体爱好、习惯和风俗而结合在一起。另外,科学语言受到了高于此标准的检验。每个加入该语言的意义,都明显地受它与语言系统中其他成分之关系的规定。在所有推理或有序论述中,这一标准相对于通过与文化习惯之关联而建立的东西而言,更具优先性。

由此导致的两种类型的语言意义的区别,从根本上将被称为常识的与被称为科学的东西的区别固定下来。前一情形中,群体的习俗、气质和精神是规定所运用的意义系统的决定因素。该系统是实践的和习俗意义上的,而不是理智意义上的。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意义,肯定包含许多与之无关的东西,并排除许多需要理智地控制活动的东西。这些意义是粗糙的,而且其中有许多从逻辑的观点看是相互不一致的。一种意义适合在某种体制的群体状况下的活动;而在其他情形中,却没有要将不同情境在一个连贯的计划中相互联系起来的意图。在理智的意义上存在许多种语言,即使在社会的意义上只有一种。这种语言意义集合的多样性,也是我们现存文化的一个标志。一个词语意指与宗教体制相关的事物,还指商业上的另一事物,或者法律上的某种事物,等等。这一事实真是交流上的巴别塔。现在形成了一种要传播如下一种观念的尝试,即向个人灌输某些传统观念的教育,提供摆脱这种困惑的途径。除了实际上存在相当数量的传统并要选择其中之一这一事实外,即使它具有内在一贯性且被广泛地接受,也仍然是任意的;这种企图颠倒了该情形的理论状态。真正的语言或符号共同体,只有通过在现存状况下引发活动的共同体的努力才能实现。科学语言的理想是要建立一个系统,其中的意义是在推论和论说中相互联系的,而且其符号指示了这种关系。

我现在应该介绍“符号”一词,赋予它作为一个词的同义词的含义,就是说,如同一词作为系统中的语言所持有的一种意义,无论该系统之类型是松散的,还是在理智上严格的。对“符号”一词介绍的特别之处,在于创立一种手段;通过它,其所指示者与现在通常由记号所指示者之间的区别可被建立。我称为符号者通常被叫作“人工记号”,以与自然记号相区分。

4.通过已述这种方式共同活动的一致性,“烟”一词在英语中代表了具有此种性质的对象。其他语言中的同一个词或标志也许会代表不同的东西,也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发音来代表“烟”。在这些表现情形中,应用了“人工记号”。当说烟是一种确实的存在时,它作为证据,指出了有火存在,烟就被称作火的自然记号。相似地,乌云被赋予作为可能下雨的自然记号的性质,等等。这里讨论的代表能力可归因于事物间的相互关联,而不是那些其意义依赖于社会用途的标志。毫无疑问,由“自然的”和“人工的”记号两个词所指示的区分,存在着且有其重要性。但根本重要的区别,并不是由这些词引发的。基于将要给出的理由,我更倾向于标示这种区分,通过把对记号的应用限定为所谓的“自然记号”——而用符号来指示“人工记号”。

上述区分是切实的,但它未能提示出我所讲的符号独特的理智属性。就是说,它是一种偶然的外部事实,逻辑地讲,通过社会认同赋予某些事物以代表的功能。事实变得具有了逻辑相关性,只是因为由符号的创立而产生的话语中的意义之自由独立发展的可能性。“自然记号”可被描述为:存在于确定时空境域中的东西。烟作为具有某种可观察性质的事物,仅当火存在并被观察到时,才是火的记号。它自身具有的代表能力,是高度受限的,因为它只在有限的条件下存在。而当“烟”的意义呈现为一种存在时,就像一段声音或一个纸上的标记,情境是十分不同的。因此,存在中发现的确实性质是从属于代表职能的。不仅声音几乎可以任意地产生,因而我们不必等待对象出现;更重要的是,当意义呈现为一种中性或中立的存在时,它就从其代表功能中解放出来,不再受到约束。它可以与语言系统中的其他意义相联系;不只是火,还有如此明显不相关的意义,如摩擦、温度变化、氧气、分子结构,进而通过介入的意义符号,关联于热力学的规律。

因此,为了使词项能指示两种不同的代表能力,我应该在下面分别将记号和意谓、符号和意义互相关联起来。从语言学来讲,对词项的选择多少是随意的,即使记号和意谓拥有共同的词根。然而,这一考虑相较于通过语词指示两种不同的代表功能的必然性而言,就不具有重要性了。对理论目的来说,重要的考虑是存在的事物,比如记号就是某物存在的证据,这时的事物是被推论出的,而非被观察到的。

但是,语词或符号并没有为任何存在提供证据。然而,它们在这一能力方面所缺乏的,正是对另一维度的创造。它们使得有序的论述或推理成为可能。因为这可以在没有任何符号所适用的存在实际出现的情况下进行:的确不需要保证它们适用的对象会实际存在,而且像在数学论述的情形中,根本没有直接涉及存在。

观念作为观念,假设作为假设,并不会存在,这不是因为符号和意义像记号和意谓一样存在不同。符号更大的操作能力具有实际的重要性,但与这个事实相比较,它却是无力的,即符号引入了与存在不同的探究维度。某种形状、大小和颜色的云,可以向我们预示下雨的可能性;它们是下雨的预兆。但当云这个词与符号集合的其他语词发生关联时,就使我们把作为一朵云的意义与相当不同的事物联系起来,就像温度与压力、地球的自转、运动的规律,等等。

记号-意谓与符号-意义之间(在规定意义上)的不同,是由下述故事引发的。一个游客到了一个野蛮部落,碰到一种情况,那里没有“桌子”这个词。有五六个男孩围在那儿,他轻敲桌子并问道:‘这是什么?’一个男孩说是dodela,另一个男孩说是etanda,第三个男孩说是bokali,第四个男孩说是elamba,第五个男孩说是meza。正当游客在感慨语言词汇的丰富时,他发现,“一个男孩以为我问的是表示敲击的词;另一个男孩认为我问的是表示制作桌子的材料的词;还有一个男孩以为我想知道代表硬度的词;另一个男孩认为我想知道覆盖桌子的东西的名称;最后一个男孩……给出了代表桌子的meza这个词”。

我应该早一点引用这个故事,以说明如下事实:不可能有与存在对象在名称上一一对应的事物;在与产生共同或相互参与其中的结果的共同活动的关联中,语词能指其所指。要寻找的语词被包含在关注共同目标的共同活动中。例子中的敲击活动是孤立于任何这样的情境的。因此,它在引文中完全是未确定的;它不是交流的一部分,单独地通过后者活动就取得了意谓而且伴随着语词获得了意义。就目前的观点,这则故事说明:任何有依据的状态都关联符号的存在,或关联被赋予“意义”之名称的有代表性的涵义。没有特殊方式的存在性操作的介入,它们就不能表明或区分其所指的对象。推理或有序的论述,受到相互关联的符号-意义之发展的规定,可以(且应当)为实施这些操作提供基础;但就其自身而言,并不规定存在。无论意义系统多么广博,也无论意义间的相互关系多么严密而有说服力,这一陈述都是有效的。另外,这个故事说明:在正确的语词被发现的情形中,符号化的意义能够进入与许多其他意义的关系中,这独立于在任意给定时间中,桌子这个对象的实际出现。正如记号-意谓关系规定着推论,构成命题的意义之关系也规定着论述中的蕴涵,如果它满足了它为之建立的理智条件的话。除非有语词划分出这两种关系涉及存在的独特能力或职能,否则,两种逻辑上不相似的事物,如推论和蕴涵,有被混淆的危险。事实上,当把推论等同于蕴涵时,这种混淆就成了导致逻辑是纯粹形式的学理观念的有力载体——因为如前所述,(符号所承载的)意义的相互关连,其自身是独立于存在的指涉物的。

5.到目前为止,“关系”一词仍是未加区分地应用的。讨论已进行到必须处理该词的模糊性之处了,因为它不仅用于日常讲话,还用于逻辑文本。“关系”一词被用来指代三种十分不同的事物,在一个一致的逻辑学说中,必须对此作出区分。(1)符号间互相直接地“相关”;(2)它们通过存在操作的居间性而与存在“相关”;(3)存在在有根据的记号-意谓功能中相互“关联”。这三种“关系”模式彼此不同,运用其中一种,同一个词就遮盖了差异,因而显然会造成学理上的混淆。

消极地,为了避免这种由关系一词的含混性而引起学理上严重的混淆;积极地,为了掌握语言学的手段以使讨论的不同主项的逻辑本性清楚明白,所以,我应当保留关系一词来指示符号-意义对另一作为符号-意义者所承担的那种“关系”。我将用指涉来指示它们维持存在的这种关系,用关联(或包含)这些词来指示事物相互间保持的那种关系,推论依据后者而成为可能。

当差异被指出时,应该十分明显而几乎不需要说明。然而,我们需要考虑一下数学化的物理命题。(1)它们构成了一个像命题那样可以被思考和发展的相关的符号-意义系统。(2)但正如物理命题,而不仅仅是数学命题,也指涉着存在;指涉物在操作的运用中被认知。(3)对有效指涉或适用性的最后检验,是存在于事物间的关联。事物之间的存在性关联独自保证了推论的有效性。

无论论说中的意义-关系产生于存在的意谓-关联之前还是之后,都会引起问题。我们是首先推论,然后再用其结果进行论述的吗?或者在论说中建立的意义的关联,使我们察觉到了事物之间的联系,并且因此某些事物是另一些事物的依据吗?修辞学的问题不能在具有历史优先性的问题中得到解决。然而,问这个问题是为了表明:在任何情况下,把事物处理成记号的能力都不会走得太远,符号也不会使我们能够标记并保持那些作为推论基础的事物之性质。例如,如果没有语词或符号区分并保持视觉和嗅觉具有丰富经验的性质而构成“烟”这一事物,从而以之充当火的记号,那么,我们也许会对讨论的这些性质作出动物式的反应,并实施行动适应它们。但不能做出推论说,那不是盲目的或容易犯错的。而且,由于推论出的东西,即火,并未出现于观察之中,任何可对之形成的预见都是含糊不定的,即使假设该预见完全可以实现。如果比较野蛮的群体和文明的群体,或者对比存在对象和事件的象征能力,以及推论的相应能力的广度和深度,我们会发现,它们与视野及从论述的符号-意义间得到的关系之紧密性密切相关。因而,从整体上看,作为交流媒介而产生的语言,为了引发在共同活动中审慎的合作和竞争而赋予存在事物以指示和证明的力量。

6.我们因而回到原初的问题,即将动物活动转化为理智活动,它一形成就具有本质上逻辑的属性。不仅植物和动物的相关行为是独特的,电子、原子和分子的也是独特的;我们目前知道的自然中的所有事物都是如此。语言并不引起关联,但等到它随后发生时,作为先前动物活动的形式中产生的自然事件,它的反应是转换在先的相关行为的形式或模式,以此方式给与经验一个新的维度。

a.“文化”及其所包含的所有东西与“自然”相区分,既是语言的条件,又是语言的产物。因为语言是仅有的保持并传递给后代可获得的技巧、信息和习惯的手段,它是后起的。而因为事件的意义或意谓在不同文化群中是相异的,所以它也可以引领。

b.动物性的活动,如吃、喝、寻找食物、交配等等,获得了新的性质。进食变成了群体的节日或庆典;获取食物,变成农业技术和交换;交配转化为家庭的建立。

c.除了符号-意义的存在,在先的经验之结果只有通过完全地有机体的变化,才能得到保留。而且,这些变化一经形成就变得倾向于固定,即便不是阻止,也会妨碍进一步变化的发生。符号的存在使深思熟虑的回忆和期待成为可能,因而,经选择的经验要素的新联结之建立就具有了理智向度。

d.有机体的生理活动最终是外部活动,其结果是不能复原的。当一活动及其结果可由象征性词项中的代表物来演练时,就不存在一种最终的承诺。如果最终结果的代表者具有不受欢迎的性质,那么,外部活动就可能被放弃,或者重新考虑活动的方式以避免产生不希望得到的结果。

这些转变及其所暗指的东西,自身并不等同于行为的逻辑性质的自然增长。但它们为之提供了必需的条件。为了实现目标或期待的结果,为了审慎的思考而使用意义-符号,就像一场演练,利用这样的活动符号,可能实现目标,这至少是与问题之解决相关联的推理的基本形式。推理的习惯一经建立,就能够靠自身得到无限的发展。意义之间相互关系的有序发展,会吸引人们对其产生兴趣。当这发生时,暗含的逻辑条件就显明了,因而产生了某种类型的逻辑理论。它也许并不完善;它将由于探究的立场和之后发展起来的符号-意义理论而是不完善的。但这值得为之付出的第一步,当某人开始认真思考语言,思考逻各斯的句法结构及其丰富的意义内容时,就迈出去了。逻各斯的实体化是最初的结果,它抑制了能够处理存在世界之问题的一类探究的发展达几个世纪之久。然而,逻各斯的实体化是对语言产生推理的能力,以及通过运用其中包含的意义赋予存在更丰富且更有序的涵义。

在下面的章节中,我们将思考一些细节。有序论述的逻辑,即汇集于一个系统——在论述中保持意义一直聚集的关系——中的逻辑,如何被当作逻辑的最终样式并因此阻碍实际有效的探究模式发展成为现实,防止论述中所使用意义的必要改进和扩展。因为当这些意义在它们相互间的有序关系中被视为最终时,就会被直接附加于本性之上。为将意义应用于自然存在的存在性操作之必要性被忽视了。这一失误会反映到作为意义的意义系统中,结果就是相信理性论述的要求构成了对自然存在的衡量,构成了绝对存在的标准。事实是,希腊人意识到作为(伴随着包含的作为有序意义之系统的附带含义的)逻各斯的语言时,逻辑就形成了。

这一看法标志着一种巨大的进步。但是,它有两个严重的不足。因为赋予理性论说之形式的高级地位,它们就与通过意义产生、运作及被检验的手段进行的操作相隔离。这一隔离等同于理性的实体化。其次,公认的意义被安排在一个由希腊社会的阶级结构所产生并控制的等级中。由积极地或“实际”地参与自然进程而产生的手段、步骤和组织类型,都被排在存在和知识等级的低层。不带有自觉意图的知识和自然的体制成了社会秩序的一面镜子,在其中,工匠、技工、一般手艺人相对于有闲阶级而处在低位。公民之为公民也忙碌于由需要或缺乏催使的事务。当手艺阶层不能拥有自由时,他们就被认为不能进行自给自足的活动。后者的例证是单独地对纯粹理性的运用,它未受任何自身之外的需要的污染,因而独立于所有活动或制造的操作。历史的结果是给予文化以哲学化,甚或本体论的支持。它阻止了驻留于技艺活动中为获得知识而对巨大的潜能的运用——驻留于技艺中,是因为它们包含对现存状况进行主动改变的操作;现存状况中有一些步骤可构成实验的方法,它们曾为获得知识而被运用,而不是从属于既定的社会-文化状况所控制的使用和享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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