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最基本的知识之道(摘编)

 

培根 杜威 著  张军 摘编

 

 

有些人自认把自然界的法则作为已被搜寻出来和已被了解明白的东西来加以规定,无论是出于简单化的保证的口吻,或者是出于职业化的矫饰的说法,都会给哲学以及各门科学带来很大的损害。因为,他们这样做固然能够成功地引得人们相信,却也同样有效地压熄了和停止了人们的探讨;而破坏和截断他人努力这一点的害处是多于他们自己努力所获得的好处的。

至于我的方法,做起来虽然困难,说明却很容易。它是这样的:我提议建立一列通到准确性的循序升进的阶梯。感官的证验,在某种校正过程的帮助和防护之下,我是要保留使用的。至于那继感官活动而起的心灵动作,大部分我都加以排斥;我要直接以简单的感官知觉为起点,另外开拓一条新的准确的通路,让心灵循以行进。这一点的必要性显然早被那些重视逻辑的人们所感到;他们之重视逻辑就表明他们是在为理解力寻求帮助,就表明他们对于心灵的那种自然的和自发的过程没有信心。但是,当心灵经过日常生活中的交接和行事已被一些不健全的学说所占据,已被一些虚妄的想象所围困的时候,这个药方就嫌来得太迟,不能有所补救了。因此,逻辑一术,既是(如我所说)来救已晚,既是已经无法把事情改正,就不但没有发现真理的效果,反而把一些错误固定起来。现在我们要想恢复一种健全和健康的情况,只剩有一条途径——这就是,把理解力的全部动作另作一番开始,对心灵本身从一起始就不任其自流,而要步步加以引导。

我的目的只是要为理解力开拓一条新路,而这条新路乃是古人所未曾试行、所未曾知道的。

希望大家记住,无论对于现在盛行的那种哲学,或者对于从前已经提出或今后可能提出的比较更为正确和更为完备的哲学,我都是绝不愿有所干涉的。因为我并不反对使用这种已被公认的哲学或其他类似的哲学来供争论的题材,来供谈话的装饰,来供教授讲学之用,以至来供生活职业之用。不仅如此,我还进一步公开宣布,我所要提出的哲学是无甚可用于那些用途的。它不是摆在途中的。它不是能够在过路时猝然拾起的。它不求合于先入的概念,以谄媚人们的理解。除了它的效用和效果可以共见外,它也不会降低到适于一般俗人的了解。

因此,就让知识中有双流两派吧(这会是对二者都有好处的);同样,也让哲学家中有两族或两支吧——二者不是敌对或相反的,而是借相互服务而结合在一起的。简言之,有一种培养知识的方法,另有一种发现知识的方法,我们就听其并存吧。

谁认为前一种知识比较可取,不论是由于他们心情急躁,或者是由于他们萦心业务,或者是由于他们缺乏智力来收蓄那另一种知识(多数人的情况必然是这样),我都愿意他们能够满其所欲,得其所求。但是如果另外有人不满足于停留在和仅仅使用那已经发现的知识,而渴欲进一步有所钻掘;渴欲不是在辩论中征服论敌而是在行动中征服自然;渴欲寻求不是那美妙的、或然的揣测而是准确的、可以论证的知识;那么,我就要邀请他们全体都作为知识的真正的儿子来和我联合起来,使我们经过罪人所踏到的自然的外院,最后还能找到一条道路来进入它的内室。现在,为使我的意思更加清楚并以命名的办法来使事物变得熟习起见,我把上述两种方法或两条道路之一叫作人心的冒测,而另一个则叫作对自然的解释。

(以上选自杜威的《新工具

 

培根对于亚里士多德的方法本身也施以攻击。在与人辩白时,使用严厉的方式;在劝导人时,他用温和的方式。但辩白和劝导两者均指望于克服人,而非克服自然。并且两者均假定有人已得到一种真理,或抱着一种信念,而其唯一的问题则在于说服他人,或开导他人。反之,培根的新方法认为现存知识的分量是极不足道的,它的兴趣只在于那尚待造旨的真理的范围和意义。它是发现的论理,而不是辩论、证明和劝导的论理。在培根看来,旧论理充其量不过是教授既知事物的论理,而所谓教授亦不过是传习、操练而已。

只有已知的才能够学到,知识的长进不外乎把理性的普遍真理和所已知的各自分离的感性的特殊真理集合起来,这是亚里士多德的一个公理。无论怎样,学习就是知识的长进,而长进则属于转变、迁化,因此在既知事物的推理的自己旋转的运用——论证上不如知识的占有。

与这个见解相反,培根声明新事实和新真理的发现较旧论证为优越。可以走向发现的只有一条路,就是彻底探究自然的秘密。科学的原理和法则并不显露在自然表面,它们隐匿着,必须用一种能动的和苦心的探究技术从自然夺取过来。古人叫做经验的许多观察的被动的累积和论理的推理都不足以掌握它们。主动的实验必须将自然的种种表面事实逼进一些与他们平日所表现的形式全然相异的形式里面去,使它们把自己的真相全盘托出。作为达到真理的方法的纯粹推理与从自己身上抽丝制网的蜘蛛没有什么分别,所制的网虽是整齐而巧妙,但不过是一种陷阱。被动的积累经验——传统的经验的方法——像蚂蚁一样,终日东奔西走,所忙的不过是贮蓄和搜集原料。培根所介绍的真方法可以譬诸蜜蜂的工作,它像蚂蚁一样,从外界搜采原料,但在它改变所得原料的形质而摄取它的珍宝方面却与蚂蚁不同。

培根觉得,并且合理地觉得,无论什么论理,凡是把知识的方法看成是既得的真理的论证的,都是在挫抑研究精神,缚束人心使它不能越出传统的学问范围。

这样的论理的显著特点不免对已知的(或以为是已知的)东西下定义,并且遵照已经公认的正统法则把它加以系统化。发现的论理乃是着眼在将来。它认为所接受的真理是要用新经验去检验,而不要奉为教条,必须信受的东西。它的主要兴趣,即使在经过最小心的检验而获得的知识里面,也注重它对更深入的研究和发现的效用。既知的真理的主要价值在于帮助未知的真理的发现。培根自己对于归纳法的性质的评价虽有许多缺点,但他的炯眼看出科学的意义在于对未知界的进军,而不在于对既知事物的论理的反复叙述,这一点足以使他成为归纳法之父。对于未知的事实和原理的无限的、不断的发现——这就是归纳法的真精神。知识的不断的进步是保证既得的知识,不至堕落为独断的教条或迷信和老妇常谈的唯一途径。

日新的进步,在培根看来,是真正的论理学的证验,也是它的目的。培根常追究旧论理的事业和功绩在那里?它对于人生的罪恶矫除了些什么,它补救了些什么偏弊,改善了些什么境遇?足以证实所得确是真理的有什么发明?除了在法庭内,在外交上,和在行政中人与人相制胜以外,却一无成绩。我们寻找利用自然力以造福人类的事业和功绩,必须从人所称美的科学转向人所鄙视的技艺去。但技艺的进步却是间歇的、无定的、偶然的。研究的真论理和真技术可以在工艺、农业和医术上获得连续的累增的和系统的进步。

如果我们更进而考察学者所苟且遵循和鹦鹉似地学舌的现成知识的体系,我们就晓得它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由我们的祖先传下的谬误,而用古代论理组织成的伪科学。这样的“真理”实际不过是我们的祖先的系统化了的谬见和偏见。他们当中有许多是偶然发生的,有许多是基于阶级的利益和偏执,因为这个道理,当权者才保留它。还有一部分是出自人类的本能的性向,如不以意识的和批判的论理控制着就会发生一种危险的偏执。

人的心意自发地认为现象间的单纯性、一样性和统一性,比实际存在的更大。因而产生肤浅的类推和急就的结论,忽略细微的差别和例外的存在。于是它从纯内在的源头抽出丝来织成一个网,就加在自然上面去。过去所谓科学也不外是这样的人所造成而加上去的一个网。人们望着他们自己的心意所造成的制品,却以为他们是看见自然中的实在。他们是在科学的名义下崇拜他们自己所造的偶像。所谓科学和哲学就是由自然的这些“预想”所组成。传统论理最坏的地方就是它并不把人从这个谬误的自然的本源拯救出来,反而将虚伪的统一性、单纯性和一般性等所谓合理性归诸自然,而认可这些妄诞的本源。新论理的任务是保获心意使它不自矛盾,教它忍耐持久地去学习事实中无限的差别性和特殊性,教它在知识方面顺从自然,以便在实践中支配自然——这就是学问的新论理——新工具或器官的意义,这名称显然是为反对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而起的。

培根以为谬误是由社会的影响发生和长存的,而真理则须以真理的发现为目的而组成的社会机关去探索。个人自己不能做什么,他很容易陷于他自己所制的谬误的网里面。最需要的是协同研究的组织,以此而合力去袭击自然,世代相承继续的去做研究工作。

当威廉·詹姆士称实用主义为对旧思考法的一个新名字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是否想到培根,但从知识追求的精神和氛围看来,培根确可以算作从实用见地看知识的一个先觉。

(以上选自杜威的《哲学改造中的几个历史因素》)

 

在古代科学中科学的精蕴就是证明,现代科学的生命根源便是发明。在前者中,反省的探究是为了求得一种稳定的题材而存在着的;在后者中,系统的知识在实践中是为了刺激、指导和考核进一步的探究而存在着的。在古代科学中,“学习”是属于低级存在的领域,属于转化、变易的领域的,它是变动的,而且在最后的和固定的对象的实现中它就不再存在了。有人用师徒关系的类比来考虑它,老师已经占有了真理,而学生只是去取得老师仓库里已有的东西。在现代科学中,学习是寻求前人所未知的东西。它乃是一种交易,其中自然界是老师,而且只有通过这个探究的学生的学习才能使这位老师接近知识和真理。

因此,伴随着在逻辑中所特有的差别而来的便是那种以最后的事情为题材的“知识”转变成为对付具有工具性的对象的知识。当知识的对象被当做是自然界之最后的、完善的、完全的、在形而上学上的满足时,适当的方法便包括界说和归类,学习的结局就是证明界说和归类在理性上的必然性。证明就是把对象所具有的永久的、普遍的、最后的和固定的本性揭露出来。考察仅仅指材料的积累而言,这种材料是用来填补在一个先在的现成的种属等级中所存在的裂缝。发现仅仅就是感知到某些在以前尚未为学者所归类的特殊材料已被列入已知的某一个普遍的形式之下。普遍的共相之所以已被认知,这是因为它是直接给予思想的;而特殊的殊相之所以已被认知,这是因为它是直接给予知觉的。学习只是把两个所给予的形式结合起来,因而所“发现”的东西就是把特殊的东西归类在它的普遍形式之下。

意见作为是一种冒险的事情,作为“在我看来似乎大致如此”乃是从事于新视察的一个机会,从事于研究的一个刺激,在审慎的发现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工具。按照这样的理解,意见乃是新历史的源泉,获得新结论的操作活动的开端。它的价值既不在它本身,也不在它能为我们所运用的一个特殊的对象领域,而是在于它所推动的这个探究的方向。它是一个出发点,而且和任何历史的任何开始一样,在由它开端的历史中它被改变着和移置着。

把知识和美感的静观等同起来,而把尝试、工作、对事物的操纵和管理都排除在科学之外就构成了一个完全的循环。

现代科学的对象,和艺术的直接对象一样,乃是一系列关系的一个体系 。

(以上选自杜威的《自然、手段和知识

 

所有研究哲学的人们都知道,认识论曾经被导致许多表面看来似乎是绝路的境地。在题材方面有几种类型,都互相争称是真实知识的对象,而这些争论都需要加以处理或以某种方式加以调和。在一极端上是直接的感觉素材,据说这是直接的,因而在认识存在的过程中是最确定的对象:这是关于自然的知识的原始材料。在另一极端是数理的和逻辑的对象。在它们中间便是物理科学的对象,这是一种精密的反省探究技术的产物。然后便是日常经验的对象,它们是我们所生活其中的这个世界的具体事物;而且从我们实际事务,从我们的享受和遭遇的观点看来,它们就构成了我们的生活世界。从常识上看来,这些具体事物如果不是最真实的认识对象,也是最重要的认识对象了。这些类型的对象互相争称具有统治整个知识领域的权利,因而造成了种种的问题,而晚近的哲学便是在不断地努力去解决这些问题。从某一种观点上看来,每一派的要求都似乎是至高无上的。

然而这个问题远不单纯是一个专门的技术问题。我们曾经反复地注意到:物理的对象(即物理学所导致的对象),宣称它们构成了世界的真实本性,这就把我们所喜欢和选择的价值对象置于一种极端不利的地位了。数学家有时从“科学”一词十足的意义来怀疑物理学是否能配称为科学;心理学家也可能同物理学家和数学家发生争执;而专心致力于物理探究的人们又怀疑那些研究人类事物的人们(历史学家和研究社会生活的人们)所提出的要求。生物学科介乎这两者之间并且形成了一个联结两端的环节。但是如果生物学科采纳了不同于严格物理学的原则和范畴的那些原则和范畴,人们又往往不承认它是科学。实际的结果便产生了这样一种信仰:认为科学只存在于离开人类重要事务最远的事物之中,因而当我们研究社会道德问题时我们就必然要放弃那种以真正知识为指导的希望,否则我们就只有牺牲一切显然具有人类特性的东西来换取科学的头衔和权威。

从实验认知的观点看来,所有这些争论以及与其有关的问题都产生于一个根源。如果读者们是追随着我们以上所进行的讨论的,那么他们听了这句话后是不会感觉到惊异的。争论之所以产生,是由于它们都假定:真实有效的知识对象乃是一种存在于认知活动之先,独立于认知活动之外的东西。争论之所以产生,是由于它们主张:知识即对实在的把握或观望而不是改变其先在的状态一一这种主张是分隔知识和实际活动的根源。如果我们知道了,认知不是一种外在旁观者的动作而是参与在自然和社会情景之内的一份子的动作,那么真正的知识对象便是在指导之下的行动所产生的后果了。当我们采取了这种观点时,即使我们只把它当作是一种假设,则我们上述的困惑与烦难便都会烟消云散。因为根据这个观点看来,为了要产生不同的后果,就要有不同种类的具有特效的探究操作的手续,因而便有各种不同的对象。

只要一种操作的结果是良好的,即只要它满足了促进探究的条件,那么这一种操作的结果就会和其他操作的结果一样,成为一个良好的和真正的知识对象。因为如果后果是知识的对象,那么原型先在的实在便不是探究的结论所必须符合的模型了。我们甚至于可以进一步说,当我们采用不同的操作去解决由先在经验情境所引起的问题时能够得到多少结论,我们便有多少种类有效的知识。因为解决不同问题时所采用的操作手续是从不重复的并且也不会得出完全相同的后果的。然而,就逻辑理论而言,我们是可以把操作归结为若干种类或类型的。至于这些种类是否有效,这就要看我们的原理对它将有怎样的影响。这是我们所直接关心的问题。

如果我们还没有决定明确问题和提供线索或证据的素材,则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从这一点上讲来,当我们获得了可靠的感觉素材时,我们便是真正地认知了。在解决物理问题时,要想系统地推进探究,我们就必须确定那些量度特性,以找出变化之间的互相关系,使我们有可能进行预测。这便构成了物理科学的对象,而且如果我们的操作是恰当的,则这些对象便是真正为我们所认知的了。我们运用符号发展了我们的操作,把可能的一些操作彼此联系了起来;这种操作的结果便产生了数理和逻辑方面的形式对象。只要它们是适当操作的后果,它们也就是真正地为我们所认知的了。最后,当这些操作或这些操作之间的某种结合被用来解决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是在日常所感知和所享有的对象的联系中所产生时,只要这些日常所感知和所享有的对象乃是这些操作所产生的后果,这些对象本身也是真正地为我们所认知的。每当我们实地去认知时,我们便有知识;换言之,每当我们的探究所导致的结论解决了促使我们从事探究的问题时,我们便有知识。这个明白的道理是整个问题的终点一一不过有一个条件,即我们必须按照实验的方法所提出的模式来构成我们的认识论。

从这个观点看来,我们常识世界的对象(这个常识世界即指我们生活其中的这个世界,我们憎爱、成败、选择、竞争、享乐于其中的这个世界而言)具有双重身份。当这些对象是在从事于有效的和受指导的探究操作以前的时候,它们就不是知识的对象,我们只是按照它们自然发生的样子来经验它们的。它们因而提出了要求探究的问题,提出了各种不同范围的问题。

如果我们不以平常的专门方式来界说科学,而把它当作是运用有效地处理当前问题的方法时所获得的知识,那么医生、工程师、艺术家、技术工人都能说他们具有科学的认知。

知识中最后的目的就是观察新的现象,即通过知觉去实际经验一个对象。

由于我们认识了智慧乃是在这个世界之内发生作用的一种方法,我们便确定了物理知识与他种认知的关系。没有一种探究能独占知识这个光荣的称号。工程师、艺术家、历史家以及事业家,当他们所运用的方法能够解决他们所研究的题材中所发生的问题时,便获得了知识。建筑在实验性探究这种模型上的哲学便排除了一切笼统的怀疑论,因而它也消除了科学观念的一切可厌的垄断权。凭着它们的产物,我们就可以认知它们。

一切经验材料都同样是真实的;这就是说,都是存在的;每一种材料都有权要求根据它自己特殊的特点和它自己特有的问题来加以处理。用哲学的术语来说,每一类型的题材都有权按照它所提出的问题和解答这些问题时所必须进行的操作来具有它自己所特有的范畴。

如果按照操作论替概念所下的定义,“知识”就有许多的意义。用来解决问题情境的不同操作有多少,就有多少关于知识的概念。

(以上选自杜威的《智慧的自然化

 

哲学时常抱着有这样一个理想,想把知识完全统一起来。但是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分析性的和鉴别性的。不过知识已经达到了广大的综合性,达到了笼统的概括。但是这种综合、概括启发了新的研究问题,开辟了新的探究领域,过渡到比较详尽的和各种各样的知识。在知识的进步中所包含有多方面的发现,启发了新的观点和方法。这个事实就驳斥了那种认为可以在理智的基础上完全把知识综合起来的想法。专门知识单纯的增进永远不会创造出一个构成理智整体的奇迹。不过,把科学的专门结果统一起来的需要是仍然存在的,而哲学在满足这个需要方面应该做出它自己的贡献。

(以上选自杜威的哥白尼式的革命 

 

当知识的对象被当做是自然界之最后的、完善的、完全的、在形而上学上的满足时,适当的方法便包括界说和归类,学习的结局就是证明界说和归类在理性上的必然性。证明就是把对象所具有的永久的、普遍的、最后的和固定的本性揭露出来。考察仅仅指材料的积累而言,这种 材料是用来填补在一个先在的现成的种属等级中所存在的裂缝。发现仅仅就是感知到某些在以前尚未为学者所归类的特殊材料已被列入已知的某一个普遍的形式之下。普遍的共相之所以已被认知,这是因为它是直接给予思想的;而特殊的殊相之所以已被认知,这是因为它是直接给予知觉的。学习只是把两个所给予的形式结合起来,因而所“发现”的东西就是把特殊的东西归类在它的普遍形式之下。

(以上选自杜威的《自然、手段和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