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2(选)

——大众心理研究

 

 

2.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

我们刚才讨论了赋予群体心理以特定属性,使某些感情和观念得以发展的间接性准备因素。现在我们还得研究一下能够直接发挥作用的因素。在下面这一节里我们会看到,要想让这些因素充分发挥作用,应当如何运用它们。

我们在本书的第一部分研究过集体的感情、观念和推理方式,根据这些知识,显然可以从影响他们心理的方法中,归纳出一些一般性原理。我们已经知道什么事情会刺激群体的想像力,也了解了暗示,特别是那些以形象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暗示的力量和传染过程。然而,正像暗示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来源一样,能对群体心理产生影响的因素也相当不同,因此必须对它们分别给予研究。这种研究是有益的。群体就像古代神话中的斯芬克司,必须对它的心理学问题给出一个答案,不然我们就会被它毁掉。

1)形象、词语和套话

我们在研究群体的想像力时已经看到,它特别易于被形象产生的印象所左右。这些形象不一定随时都有,但是可以利用一些词语或套话,巧妙地把它们激活。经过艺术化处理之后,它们毫无疑问有着神奇的力量,能够在群体心中掀起最可怕的风暴,反过来说,它们也能平息风暴。因为各种词语和套话的力量而死去的人,只用他们的尸骨,就能建造一座比古老的齐奥普斯更高的金字塔。

词语的威力与它们所唤醒的形象有关,同时又独立于它们的真实含义。最不明确的词语,有时反而影响最大。例如像民主、社会主义、平等、自由等等,它们的含义极为模糊,即使一大堆专著也不足以确定它们的所指。然而这区区几个词语的确有着神奇的威力,它们似乎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各种极不相同的潜意识中的抱负及其实现的希望,全被它们集于一身。

说理与论证战胜不了一些词语和套话。它们是和群体一起隆重上市的。只要一听到它们,人人都会肃然起敬,俯首而立。许多人把它们当做自然的力量,甚至是超自然的力量。它们在人们心中唤起宏伟壮丽的幻象,也正是它们含糊不清,使它们有了神秘的力量。它们是藏在圣坛背后的神灵,信众只能诚惶诚恐地来到它们面前。

词语唤起的形象独立于它们的含义。这些形象因时代而异,也因民族而异。不过套话并没有改变,有些暂时的形象是和一定的词语联系在一起的:词语就像是用来唤醒它们的电铃按钮。

并非所有的词语和套话都有唤起形象的力量,有些词语在一段时间里有这种力量,但在使用过程中也会失去它,不会再让头脑产生任何反应。这时它们就变成了空话,其主要作用是让使用者免去思考的义务。用我们年轻时学到的少量套话和常识把自己武装起来,我们便拥有了应付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再也不必对任何事情进行思考。

只要研究一下某种特定的语言,就会发现它所包含的词语在时代变迁中变化得极慢,而这些词语所唤起的形象,或人们赋予它们的含义,却不停地发生着变化。因此我在另一本书中得出结论说,准确地翻译一种语言,尤其那些死亡的语言,是绝对不可能的。当我们用一句法语来取代一句拉丁语、希腊语或《圣经》里的句子时,或者当我们打算理解一本二三百年前用我们自己的语言写成的书时,我们实际上是在做什么呢?我们不过是在用现代生活赋予我们的一些形象和观念代替另一些不同的形象和观念,它们是存在于古代一些种族的头脑中的产物,这些人的生活状况与我们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当大革命时的人以为自己在模仿古希腊和古罗马人时,他们除了把从来没有存在过的含义赋予古代的词语之外,还能做些什么呢?

希腊人的制度与今天用同样的词语设计出来的制度有何相似之处?那时的共和国本质上是一种贵族统治的制度,是由一小撮团结一致的暴君统治着一群绝对服从的奴隶构成的制度。这些建立在奴隶制上的贵族集体统治,没了这种奴隶制一天也不能存在。

“自由”这个词也是如此。在一个从未想过思想自由的可能性,讨论城邦的诸神、法典和习俗就是最严重最不寻常的犯罪的地方,“自由”的含义与我们今天赋予它的含义有何相似之处?像“祖国”这样的词,对于雅典人或斯巴达人来说,除了指雅典或斯巴达的城邦崇拜之外,还能有别的含义吗?它当然不可能指由彼此征伐不断的敌对城邦组成的全希腊。在古代高卢,“祖国”这个词又能有什么含义?它是由相互敌视的部落和种族组成的,它们有着不同的语言和宗教,凯撒能够轻易征服它们,正是因为他总是能够从中找到自己的盟友。罗马人缔造了一个高卢人的国家,是因为他们使这个国家形成了政治和宗教上的统一。不必扯这么远,就拿二百年前的事来说吧,能够认为今天法国各省对“祖国”一词的理解,与伟大的孔代——他和外国人结盟反对自己的君主——是一样的吗?然而词还是那个词。过去跑到外国去的法国保皇党人,他们认为自己反对法国是在烙守气节,他们认为法国已经变节,因为封建制度的法律是把诸侯同主子而不是土地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有君主在,才有祖国在。可见,祖国对于他们的意义,不是与现代人大不相同吗?

意义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深刻变化的词语比比皆是。我们对它们的理解,只能达到过去经过了漫长的努力所能达到的水平。有人曾十分正确地说,即使想正确理解“国王”和“王室”这种称呼对我们曾祖父一辈意味着什么,也需要做大量的研究。更为复杂的概念会出现什么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由此可见,词语只有变动不定的暂时含义,它随着时代和民族的不同而不同。因此,我们若想以它们为手段去影响群体,我们必须搞清楚某个时候群体赋予它们的含义,而不是它们过去具有的含义,或精神状态有所不同的个人给予它们的含义。

因此,当群体因为政治动荡或信仰变化,对某些词语唤起的形象深感厌恶时,假如事物因为与传统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而无法改变,那么一个真正的政治家的当务之急,就是在不伤害事物本身的同时赶紧变换说法。聪明的托克维尔很久以前就说过,执政府和帝国的具体工作就是用新的名称把大多数过去的制度重新包装一遍,这就是说,用新名称代替那些能够让群众想起不利形象的名称,因为它们的新鲜能防止这种联想。“地租”变成了“土地税”,“盐赋”变成了“盐税”,“摇役”变成了间接摊派,商号和行会的税款变成了执照费,如此等等。

可见,政治家最基本的任务之一,就是对流行用语,或至少对再没有人感兴趣、民众已经不能容忍其旧名称的事物保持警觉。名称的威力如此强大,如果选择得当,它足以使最可恶的事情改头换面,变得能被民众所接受。泰纳正确地指出,雅各宾党人正是利用了“自由”和“博爱”这种当时十分流行的说法,才能够“建立起堪与达荷美媲美的暴政,建立起和宗教法庭相类似的审判台,干出与古墨西哥人相差无几的人类大屠杀这种成就”。统治者的艺术,就像律师的艺术一样,首先在于驾驭词藻的学问。这门艺术遇到的最大困难之一,就是在同一个社会,同一个词对于不同的社会阶层往往有不同的含义,表面上看他们用词相同,其实他们说着不同的语言。

在以上事例中,时间是促成词语含义发生变化的主要因素。如果我们再考虑到种族因素,我们就会看到,在同一个时期,在教养相同但种族不同的人中间,相同的词也经常与极不相同的观念相对应。不是见多识广的人,不可能理解这些差别,因此我不会纠缠在这个问题上。我只想指出,正是群众使用最多的那些词,在不同的民族中有着最不相同的含义。例如今天使用如此频繁的“民主”和“社会主义”,就属于这种情况。

实际上,它们在拉丁民族和盎格鲁-萨克逊民族中代表着十分对立的思想。在拉丁民族看来,“民主”更多地是指个人意志和自主权要服从于国家所代表的社会的意志和自主权。国家在日甚一日地支配着一切,集权、垄断并制造一切。不管是激进派、社会主义者还是保皇派、一切党派一概求助于国家。而在盎格鲁-萨克逊地区,尤其是在美国,“民主”一词却是指个人意志的有力发展,国家要尽可能服从这一发展,除了政策、军队和外交关系外,它不能支配任何事情,甚至公共教育也不例外。由此可见,同一个词,在一个民族是指个人意志和自主权的从属性以及国家的优势,而在另一个民族,却是指个人意志的超常发展和国家的彻底服从。

2)幻 

自从出现文明以来,群体便一直处在幻觉的影响之下。他们为制造幻觉的人建庙塑像,设立祭坛,超过了所有其他人。不管是过去的宗教幻觉还是现在的哲学和社会幻觉,这些牢不可破至高无上的力量,可以在我们这个星球上不断发展的任何文明的灵魂中找到。古代巴比伦和埃及的神庙,中世纪的宗教建筑,是为它们而建;一个世纪以前震撼全欧洲的一场大动荡,是为它们而发动;我们的所有政治、艺术和社会学说,全都难逃它们的强大影响。有时,人类以可怕的动乱为代价,能够消除这些幻觉,然而他似乎注定还会让它们死而复生。没有它们,他不可能走出自己原始的野蛮状态;没有它们,他似乎很快就会重新回到这种野蛮状态。毫无疑问,它们不过是些无用的幻影,但是这些我们梦想中的产物,却使各民族创造出了辉煌壮丽值得夸耀的艺术或伟大文明。

如果有人毁掉那些博物馆和图书馆,如果有人把教堂前石板路上那些在宗教鼓舞下建起的一切作品和艺术纪念物统统推倒,人类伟大的梦想还会留下些什么呢?让人们怀抱着那些希望和幻想吧,不然他们是活不下去的。这就是存在着诸神、英雄和诗人的原因。科学承担起这一任务已有50年的时间,但是在渴望理想的心灵里,科学是有所欠缺的,因为它不敢做出过于慷慨的承诺,因为它不能撒谎。

上个世纪的哲学家热情地投身于对宗教、政治和社会幻想的破坏,我们的祖辈已在这种幻想中生活了许多世纪。他们毁灭了这些幻想,希望和顺从的源泉也就随之枯竭。幻想遭到扼杀之后,他们面对着盲目而无声无息的自然力量,而它对软弱和慈悲心肠一概无动于衷。哲学不管取得了多大进步,它迄今仍没有给群众提供任何能够让他们着迷的理想。然而群众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他们必须拥有自己的幻想,于是他们便像趋光的昆虫一样,本能地转向那些迎合他们需要的巧舌如簧者。推动各民族演化的主要因素,永远不是真理,而是谬误。如今社会主义为何如此强大,原因就在于它是仍然具有活力的最后的幻想。尽管存在着一切科学证据,它依然继续发展。它的主要力量是因为这样一个事实,即它的鼓吹者是那些非常无视现实,因而敢于向人类承诺幸福的人。如今,这种社会主义幻想肆虐于过去大量的废墟之上,未来是属于它的。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凡是能向他们供应幻觉的,也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3)经 

经验几乎是惟一能够让真理在群众心中牢固生根、让过于危险的幻想归于破灭的有效手段。但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经验必须发生在非常大的范围内,而且得以再出现。通常,一代人的经验对下一代人是没多少用处的。这就是一些被当做证据引用的历史事实达不到目的的原因。它们惟一的作用就是证明了,一种广泛的经验即使仅仅想成功地动摇牢固地根植于群众头脑中的错误观点,也需要一代又一代地反复出现。

史学家毫无疑问会把19世纪以及再早一些的年代当做一个充斥着奇异经验的时代,任何时代都没有做过如此多的试验。

最宏伟的试验就是法国大革命。发现一个社会有待于遵照纯粹理性的指导,从上到下翻新一遍,这必然会导致数百万人死于非命,让欧洲在20年里陷入深刻的动荡。为了用经验向我们证明,独裁者会让拥戴他们的民族损失惨重,需要在50年里来上两次破坏性试验。但是,虽然试验结果明确无误,好像仍然不那么令人信服。第一次试验的代价是三百万人的性命和一次入侵,第二次试验导致割让领土并在事后表明了常备军的必要性。此后几乎还要来第三次试验。恐怕不定哪天它肯定会发生。要想让整个民族相信,庞大的德国军队并不像30年前普遍认为的那样,只是一支无害的国民卫队,就必须来上一次让我们损失惨重的战争。让人认识到贸易保护会毁掉实行这种制度的民族,至少需要20年的灾难性试验。这种例子显然不胜枚举。

4)理 

在列举能够对群众心理产生影响的因素时,根本就没有必要提到理性,除非是为了指出它的影响的消极价值。

我们已经证明,群体是不受推理影响的,它们只能理解那些拼凑起来的观念。因此,那些知道如何影响它们的演说家,总是借助于它们的感情而不是它们的理性。逻辑定律对群体不起作用。让群体相信什么,首先得搞清楚让它们兴奋的感情,并且装出自己也有这种感情的样子,然后以很低级的组合方式,用一些非常著名的暗示性概念去改变它们的看法,这样才能够——如果有必要的话——再回到最初提出的观点上来,慢慢地探明引起某种说法的感情。这种根据讲话的效果不断改变措辞的必要性,使一切有效的演讲完全不可能事先进行准备和研究。在这种事先准备好的演讲中,演讲者遵循的是自己的思路而不是听众的思路,仅这一个事实就会使他不可能产生任何影响。

讲究逻辑的头脑,惯于相信一系列大体严密的论证步骤,因此在向群众讲话时,难免会借助于这种说服的方式,他们面对自己的论证不起作用,总是百思不得其解。有位逻辑学家写道:“通常,建立在三段论上——即建立在一组公式上——的数学结论是不可更改的……由于这种不可更改的性质,即使是无机物,如果它能够演算这一组公式的话,也会不得不表示同意。”这话说得当然不错,然而群体并不比无机物更能遵守这种组合,它甚至没有理解的能力。只要尝试一下用推理来说服原始的头脑——例如野蛮人或儿童的头脑——即可知道这种论说方式是多么不值钱。

如想看清楚同感情对抗的理性是多么苍白无力,甚至不必降低到这么原始的水平。我们只要想一下,就在几百年前,与最简单的逻辑也不相符的宗教迷信是多么顽强!在接近两千年的时间里,最清醒的天才也不得不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只是到了现代,它们的真实性才多少受到了一些挑战。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代也有不少开明之士,但没有一个人通过理性思考,认识到自己的迷信中十分幼稚的一面,或者对魔鬼的罪行或烧死巫师的必要性表示过丝毫的怀疑。

群体从来不受理性的指引,是否该对此表示遗憾?我们不必贸然称是。毫无疑问,是幻觉引起的激情和愚顽,激励着人类走上了文明之路,在这方面人类的理性没有多大用处。作为支配着我们的无意识的力量的产物,这些幻觉无疑是必要的。每个种族的精神成分中都携带着它命运的定律,并且也许它由于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只能服从这些定律,即使这种冲动显然极不合理。有时,各民族好像被一些神秘的力量所左右,它们类似于那种使橡果长成橡树或让彗星在自己轨道上运行的力量。

我们若想对这些力量有一点认识,就必须研究一个民族的整个进化过程,而不是这一进化过程不时出现的一些孤立的事实。如果只考虑这些事实,历史就会变得仿佛是一连串不可能的偶然性所造成的结果。一个加利利的木匠似乎不可能变成一个持续两千年之久的全能的神,使最重要的文明以他为基础形成;一小撮从沙漠里冒出来的阿拉伯人,似乎不太可能征服希腊罗马世界的大部分地区并建立起比亚历山大的领土更大的帝国;在欧洲已经十分发达、各地政权都已有了等级森严的制度的时代,区区一个炮兵中尉似乎也不太可能征服众多民族及其国王。

因此,还是让我们把理性留给哲人,不要过于强烈地坚持让它插手对人的统治吧。一切文明的主要动力并不是理性,倒不如说,尽管存在着理性,文明的动力仍然是各种感情一一譬如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爱。

3.群体领袖及其说服的手法

我们现在已经了解了群体的精神构成,我们也明白了能够对他们的头脑产生影响的力量。仍然有待研究的是,这些力量是如何发挥作用的,以及是什么人把它们有效地转变成了实践的力量。

1)群体的领袖

只要有一些生物聚集在一起,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都会本能地让自己处在一个头领的统治之下。

就人类的群体而言,所谓头领,有时不过是个小头目或偏风点火的人,但即使如此,他的作用也相当重要。他的意志是群体形成意见并取得一致的核心。他是各色人等形成组织的第一要素,他为他们组成派别铺平了道路。一群人就像温顺的羊群,没了头羊就会不知所措。

领袖最初往往不过是被领导者中的一员。他本人也是被一些观念所迷惑,然后才变成了它的使徒。他对这些观念十分着迷,以至除此之外的一切事情都消失了。在他看来,一切相反的意见都是谬论或迷信。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罗伯斯庇尔,他对卢梭的哲学观念如醉如痴,在传播它们时竟然采用了宗教法庭的手段。

我们所说的领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而非思想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如此,因为这种品质一般会让人犹疑不决。在那些神经有毛病的、好兴奋的、半癫狂的即处在疯子边缘的人中间,尤其容易产生这种人物。不管他们坚持的观念或追求的目标多么荒诞,他们的信念是如此坚定,这使得任何理性思维对他们都不起作用。他们对别人的轻藐和保留态度无动于衷,或者这只会让他们更加兴奋。他们牺牲自己的利益和家庭——牺牲自己的一切。自我保护的本能在他们身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孜孜以求的惟一回报就是以身殉职。他们强烈的信仰使他们的话具有极大的说服力。芸芸众生总是愿意听从意志坚强的人,而他也知道如何迫使他们接受自己的看法。聚集成群的人会完全丧失自己的意志,本能地转向一个具备他们所没有的品质的人。

各民族从来就不缺领袖,然而,他们并非全都受着那种适合于使徒的强烈信念的激励。这些领袖往往熟请巧言令色之道,一味追求私利,用取悦于无耻的本能来说服众人。他们利用这种方式可能产生极大的影响,然而这只能奏效于一时。有着狂热的信仰,能够打动群众灵魂的人,即隐士彼得、路德、萨伏那罗拉之流,以及法国大革命中的人物,他们是在自己先被7种信条搞得想入非非之后,才能够让别人也想入非非。这样他们才能够在自己信众的灵魂里唤起一股坚不可摧的力量,即所谓的信仰,它能让一个人变得完全受自己的梦想奴役。

无论信仰是宗教的、政治的或社会的,也无论这信仰的对象是一本书、一个人或一种观念,信仰的建立永远取决于人群中伟大领袖的作用。正是在这一点上,他们有着非常巨大的影响力。在人类所能支配的一切力量中,信仰的力量最为惊人,福音书上说,它有移山填海的力量,一点也不假。使一个人具有信仰,就是让他强大了十倍。重大的历史事件一直是由一些籍籍无名的信徒造成的,他们除了自己赞成的信仰之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传遍全球的伟大宗教,或是从这个半球扩张到另一半球的帝国,它们之得以建立,靠的并不是学者或哲学家的帮助,更不是怀疑论者的帮助。

不过,对于以上提到的这些事情,我们所关注的是那些伟大的领袖人物,他们为数甚少,史学家很容易把他们一一清点出来。他们构成了一个连续体的顶峰,其上是些权势显赫的主子,下面则是一些出力的人,在烟雾缭绕的小酒馆里,他们不停地向自己同志的耳朵里灌输着只言片语,慢慢地使其入迷。对于那些话的含义,他们自己也很少理解,但是根据他们的说法,只要将其付诸实行,一定会导致一切希望和梦想的实现。

在每个社会领域,从最高贵者到最低贱者,人只要一脱离孤独状态,立刻便处在某个领袖的影响之下。大多数人,尤其是群众中的大多数人,除了自己的行业之外,对任何问题都没有清楚而合理的想法。领袖的作用就是充当他们的引路人。不过,他也可以被定期出版物所取代,虽然往往效果不佳,这些定期出版物制造有利于群众领袖的舆论,向他们提供现成的套话,使他们不必再为说理操心。

群众领袖握有非常专制的权威,这种专制性当然是他们得到服从的条件。人们经常注意到,他们的权威无须任何后盾,就能轻易使工人阶级中最狂暴的人听命于自己。他们规定工时和工资比例,他们发出罢工命令,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全凭他们一声令下。

如今,由于政府甘心受人怀疑,使自己越来越没有力量,因此这些领袖和鼓动家正日益倾向于越取政府的位置。这些新主子的暴政带来的结果是,群众在服从他们时,要比服从政府温顺得多。如果因为某种变故,领袖从舞台上消失,群众就会回到当初群龙元首不堪一击的状态。在一次巴黎公共马车雇员的罢工中,两个指挥的领袖一被抓起来,罢工便立刻结束。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他们是如此倾向于服从,因此不管谁自称是他们的主子,他们都会本能地表示臣服。

这些首领和煽动家可以分成明显不同的两类。一类包括那些充满活力,但只一时拥有坚强意志的人。和他们相比,另一类人更为罕见,他们的意志力更持久。前一种人一身蛮勇,在领导突然决定的暴动、带领群众冒死犯难、让新兵一夜之间变成英雄这些事情中,他们特别派得上用场。第一帝国时代的内伊和缀拉就属于这种人,在我们这个时代,加里波第也属于这种人物,他虽一无所长,却是个精力充沛的冒险家,他只带领一小撮人,就能够拿下古老的那不勒斯王国,尽管它受着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的保护。

不过,这类领袖的活力虽是一种应予考虑的力量,它却不能持久,很难延续到使它发挥作用的兴奋事件之后。当这些英雄回到日常生活中时,就像我刚才谈到的情况一样,他们往往暴露出最惊人的性格弱点。他们虽然能够领导别人,却好像不能在最简单的环境下思考和支配自己的行为。他们是这样一些领袖,在某些条件下,他们本人也受人领导并不断地受到刺激,总是有某个人或观念在指引着他们,有明确划定的行动路线可供他们遵循,不然他们就不能发挥自己的作用。而另一类领袖,即那些能够持续保持意志力的人,尽管不那么光彩夺目,其影响力却要大得多。在这类人中,可以找到各种宗教和伟业的真正奠基人,例如圣保罗、哥伦布和德·雷赛市皆是。他们或是聪明,或是心胸狭隘,这都无关紧要——世界是属于他们的。他们所具备的持久的意志力,是一种极为罕见、极为强大的品质,它足以征服一切。强大而持久的意志能够成就什么,并不总是能够得到充分的评价。没有任何事情能阻挡住它,无论自然、上帝还是人,都不能。

强大而持久的意志能够造成什么结果,德·雷赛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最近的例子。他是一个把世界分成东西两半的人,他所成就的事业,过去三千年里曾有最伟大的统治者徒劳地做过尝试。他后来败在一项类似的事业上,但那是因为他年事已高的缘故,包括意志在内的一切事情,都会在衰老面前屈服。

如想说明单凭意志的力量能够完成什么事业,只须仔细想一下与开凿苏伊士运河时必须克服的困难有关的历史记载即可。一位见证人用令人印象深刻的寥寥数语,记录下了这项伟大工程的作者所讲述的整个故事:

日复一日,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他都在讲着那个关于运河的惊人故事。他讲述他所战胜的一切、他如何把不可能变为可能、他遇到的一切反对意见、与他作对的所有联盟,他经历的所有失望、逆境和失败,都没能让他灰心丧气。他追忆英国如何打击他、法国和埃及如何迟疑不决、工程初期法国领事馆如何带头反对他,以及他所遇到的反对的性质,有人试图用拒绝供应饮水,使他的工人因口渴而逃跑。他还谈到,海军部长和工程师,一切富有经验、受过科学训练并且有责任心的人,全都自然而然地变成了他的敌人,他们全都站在科学立场上,断定灾难就在眼前,预言它正在逼近,并且计算出它会在某日某时发生,就像预测日蚀一样。

涉及所有这些伟大领袖生平的书,不会包含太多的人名,但是这些名字却同文明史上最重大的事件联系在一起。

2)领袖的动员手段:断言、重复和传染

如果想在很短的时间里激发起群体的热情,让他们采取任何性质的行动,譬如掠夺宫殿、誓死守卫要塞或阵地,就必须让群体对暗示做出迅速的反应,其中效果最大的就是榜样。不过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群体应当在事前就有一些环境上的准备,尤其是希望影响他们的人应具备某种品质,对于这种有待于做深入研究的品质,我称之为名望。

但是,当领袖们打算用观念和信念——例如利用现代的各种社会学说——影响群体的头脑时,他们所借助的手段各有不同。其中有三种手段最为重要,也十分明确,即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它们的作用有些缓慢,然而一旦生效,却有持久的效果。

做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证据,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众头脑最可靠的办法之一。一个断言越是简单明了,证据和证明看上去越贫乏,它就越有威力。一切时代的宗教书和各种法典,总是诉诸简单的断言。号召人们起来捍卫某项政治事业的政客,利用广告手段推销产品的商人,全都深知断言的价值。

但是,如果没有不断地重复断言——而且要尽可能措辞不变——它仍不会产生真正的影响。我相信拿破仑曾经说过,极为重要的修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重复。得到断言的事情,是通过不断重复才在头脑中生根,并且这种方式最终能够使人把它当做得到证实的真理接受下来。

只要看一看重复对最开明的头脑所发挥的力量,就可以理解它对群体的影响。这种力量是来自这样一个事实,即从长远看,不断重复的说法会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的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在这里形成的。到了一定的时候,我们会忘记谁是那个不断被重复的主张的作者,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移。广告所以有令人吃惊的威力,原因就在这里。如果我们成百上千次读到,X牌巧克力是最棒的巧克力,我们就会以为自己听到四面八方都在这样说,最终我们会确信事实就是如此。如果我们成百上千次读到,Y牌药粉治好了身患顽症的最知名的人土,一旦我们患上了类似的疾病,我们终究会忍不住也去试用一下。如果我们总是在同一家报纸上读到张三是个臭名昭著的流氓,李四是最诚实的老实人,我们最终会相信事实就是如此,除非我们再去读一家观点相反、把他们的品质完全颠倒过来的报纸。把断言和重复分开使用,它们各自都具备足够强大的力量相互拼杀一番。

如果一个断言得到了有效的重复,在这种重复中再也不存在异议,就像在一些著名的金融项目中,富豪足以收买所有参与者一样,此时就会形成所谓的流行意见,强大的传染过程于此启动。各种观念、感情、情绪和信念,在群众中都具有病菌一样强大的传染力。这是一种十分自然的现象,因为甚至在聚集成群的动物中,也可以看到这种现象。马厩里有一匹马踢它的饲养员,另一匹马也会起而效尤;几只羊感到惊恐,很快也会蔓延到整个羊群。在聚集成群的人中间,所有情绪也会迅速传染,这解释了恐慌的突发性。头脑混乱就像疯狂一样,它本身也是易于传染的。在自己是疯病专家的医生中间,不时有人会变成疯子,这已是广为人知的事情。当然,最近有人提到一些疯病,例如广场恐怖症,也能由人传染给动物。

每个人都同时处在同一个地点,并不是他们受到传染不可或缺的条件。有些事件能让所有的头脑产生一种独特的倾向以及一种群体所特有的性格,在这种事件的影响下,相距遥远的人也能感受到传染的力量。当人们在心理上已经有所准备,受到了我前面研究过的一些间接因素的影响时,情况尤其如此。这方面的一个事例是1848年的革命运动,它在巴黎爆发后,便迅速传遍大半个欧洲,使一些王权摇摇欲坠。

很多影响要归因于模仿,其实这不过是传染造成的结果。我在另一本著作中对它的影响已经做过说明,因此这里我只想按一段15年前我就这一问题说过的话。下面引述的观点已由另一些作者在最近的出版物中做了进一步的阐发。

人就像动物一样有着模仿的天性。模仿对他来说是必然的,因为模仿总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正是因为这种必然性,才使所谓时尚的力量如此强大。无论是意见、观念、文学作品甚至服装,有几个人有足够的勇气与时尚作对?支配着大众的是榜样,不是论证。每个时期都有少数个人同其他人作对并受到无意识的群众的模仿,但是这些有个性的人不能过于明目张胆地反对公认的观念。他们要是这样做的话,会使模仿他们变得过于困难,他们的影响也就无从谈起。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过于超前于自己时代的人,一般不会对它产生影响。这是因为两者过于界限分明。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欧洲人的文明尽管优点多多,他们对东方民族却只有微不足道的影响,因为两者之间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

历史与模仿的双重作用,从长远看,会使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时代的一切人十分相似,甚至那些好像坚决不受这种双重影响的个人,如哲学家、博学之士和文人,他们的思想和风格也散发着一种相似的气息,使他们所属的时代立刻就能被辨认出来。如想全面了解一个人读什么书,他有什么消遣的习惯,他生活于其中环境,并没有必要同他做长时间的交谈。

传染的威力甚大,它不但能迫使个人接受某些意见,而且能让他接受一些感情模式。传染是一些著作在某个时期受到蔑视——可以拿《唐豪塞评为例——的原因,就在几年后,出于同样的原因,那些持批评态度的人,又会对它们大加赞赏。

群体的意见和信念尤其会因为传染,但绝不会因为推理而得到普及。目前流行于工人阶级中的学说,是他们在公共场所学到的,这是断言、重复和传染的成果。当然,每个时代创立的群众信仰的方式,也大都如出一辙。勒南就曾正确地把基督教最早的创立者比作“从一个公共场合到另一个公共场合传播观念的社会主义工人”;伏尔泰在谈到基督教时也注意到,“在一百多年里,接受它的只有一些最恶劣的败类”。

应当指出,与我前面提到的情况相似,传染在作用于广大民众之后,也会扩散到社会的上层。今天我们看到,社会主义信条就出现了这种现象,它正在被那些会成为它首批牺牲者的人所接受。传染的威力是如此巨大,在它的作用下,甚至个人利益的意识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由此解释了一个事实: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是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社会下层对社会上层的这种反作用是个更为奇特的现象,因为群众的信念多多少少总是起源于一种更高深的观念,而它在自己的诞生地往往一直没有什么影响。领袖和鼓动家被这种更高深的观念征服以后,就会把它取为己用,对它进行歪曲,组织起使它再次受到歪曲的宗派,然后在群众中加以传播,而他们会使这个篡改过程更上一层楼。观念变成大众的真理,它就会回到自己的发源地,对一个民族的上层产生影响。从长远看是智力在塑造着世界的命运,但这种作用十分间接。当哲学家的思想通过我所描述的这个过程终于大获全胜时,提出观念的哲人们早已化为尘土。

3)名 

利用断言、重复和传染进行普及的观念,因环境而获得了巨大的威力,这时它们就会具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即所谓的名望。

世界上不管什么样的统治力量,无论它是观念还是人,其权力得到加强,主要都是利用了一种难以抗拒的力量,它的名称就是“名望”。每个人都了解这个词的含义,但是其用法却十分不同,因此不易做出定义。名望所涉及到的感情,既可以是赞赏,也可能是畏惧。有时这些感情是它的基础,但是没有它也完全能够存在。最大的名望归死人所有,即那些我们不再惧怕的人,例如亚历山大、凯撒、穆罕默德和佛祖。此外还有一些我们并不赞赏的虚构的存在——印度地下神庙中那些可怕的神灵,但是它们因为具有名望而让我们害怕。

在现实中,名望是某个人、某本著作或某种观念对我们头脑的支配力。这种支配会完全麻痹我们的批判能力,让我们心中充满惊奇和敬畏。这种感觉就像所有感情一样难以理解,不过它好像与魅力人物所引起的幻觉没有什么不同。名望是一切权力的主因。不管神仙、国王还是美女,缺了它一概没戏。

形形色色的名望总括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先天的名望和个人名望。先天的名望来自称号、财富和名誉。它可以独立于个人的名望。相反,个人名望基本上为一个人所特有,它可以和名誉、荣耀、财富共存,或由此得到加强,不过没有这些东西,它也完全能够存在。

先天的或人为的名望更为常见。一个人占据着某种位置、拥有一定的财富或头衔,仅仅这些事实,就能使他享有名望,不管他本人多么没有价值。一身戎装的士兵、身着法袍的法官,总会令人肃然起敬。帕斯卡尔十分正确地指出,法施和假发是法官必不可少的行头。没了这些东西,他们的权威就会损失一半。即使是最狂放不羁的社会主义者,王公爵爷的形象对他也多少总会有所触动。拥有这种头衔会使剥夺生意人变得轻而易举。

以上所说的这种名望,是由人来体现的,在这些名望之外,还有一些名望体现在各种意见、文学和艺术作品等事物中。后者的名望往往只是长年累月重复的结果。历史,尤其是文学和艺术的历史,不过就是在不断地重复一些判断。谁也不想证实这些判断,每个人最后都会重复他从学校里学到的东西,直到出现一些再没人敢于说三道四的称号和事物。对于一个现代读者来说,研读荷马肯定是极令人生厌的事,然而谁敢这么说?巴特农神庙按其现存的状态,不过是一堆非常没有意思的破败废墟,但是它的巨大名望却使它看起来不是那个样子,而是与所有的历史记忆联系在一起。名望的特点就是阻止我们看到事物的本来面目,让我们的判断力彻底麻木。群众就像个人一样,总是需要对一切事情有现成的意见。这些意见的普遍性与它们是对是错全无关系,它们只受制于名望。

现在我来谈谈个人的名望。它的性质完全不同于我刚才说过的那些人为的或先天的名望。这是一种与一切头衔和权力无关的品质,而且只为极少数人所具备,它能使他们对自己周围的人施以真正神奇的幻术,即使这些人与他们有着平等的社会地位,而且他们也不具备任何平常的统治手段。他们强迫周围的人接受他们的思想与感情,众人对他的服从,就像吃人毫不费力的动物服从驯兽师一般。

伟大的群众领袖,如佛祖、耶稣、穆罕默德、圣女贞德和拿破仑,都享有这种极高的名望,他们所取得的地位也同这种名望特别有关。各路神仙、英雄豪杰和各种教义,能够在这个世界上大行其道,都是因为各有其深入人心的力量。当然,对他(它)们是不能探讨的,只要一探讨,他(它)们便烟消云散。

但是,名望并不是完全以个人的权势、军事业绩或宗教敬畏为基础。它可以有较为平庸的来源,其力量也相当可观。我们这个世纪便提供了若干实例。能够让后人世代不忘的最惊人的事例之一,是那个把大陆一分为二,改变了地球面貌和通商关系的著名人物的故事。他完成了自己的壮举,是因为他有强大的意志,也因为他能让自己周围的人着迷。为了克服他遇到的无数反对,他只让自己的表现说话。他言语简洁,他的魅力可以化敌为友。英国人反对他的计划尤其卖力,但是他一出现在英国,就把所有选票都争取到了自己一边;晚年他路过南安普顿时,一路上教堂钟声不断;如今又有一场运动在英国展开,要为他树立一座塑像。

征服了必须征服的一切——人和事、沼泽、岩石、沙地——之后,他不再相信还有什么事情能挡住他,他想在巴拿马再挖一条苏伊士运河。他按老办法着手这项工程,但是他已上了年纪。此外,虽有移山填海的信念,如果那山过于高大,也是没办法移动的。山会进行抵抗,后来发生的灾难,也抹去了这位英雄身上耀眼的光环。他的一生说明了名望如何出现,也说明了它如何消失。在成就了足以同历史上最伟大的英雄媲美的业绩之后,他却被自己家乡的官僚打入最下贱的罪犯之流。他去世时没人留意,灵柩经过处,是一群无动于衷的民众。只有外国政府像对待历史上每个最伟大的人一样,怀着敬意对他表示纪念。

上面提到的这些事仍然属于极端的例子。要想对名望的心理学有细致的认识,把它们置于一系列事例中的极端是必要的。这个系列的一端是宗教和帝国的创立者,另一端则是用一项新帽子或一件新服饰向邻居炫耀的人。

在这一系列事例的两极之间,文明中的各种不同因素——科学、艺术、文学等等——所导致的一切不同形式的名望,都有一席之地,并且可以看到,名望是说服群众的一个基本因素。享有名望的人、观念或物品,会在传染的作用下,立刻受到人们自觉不自觉的模仿,使整整一代人接受某些感情或表达思想的模式。进一步说,这种模仿通常是不自觉的,这解释了它的彻底性这一事实。

由以上论述可知,名望的产生与若干因素有关,而其中成功永远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每个成功者,每个得到承认的观念,仅仅因为成功这一事实,便不再受到人们的怀疑。成功是通向名望的主要台阶,其证据就是成功一旦消失,名望几乎也总是随之消失。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也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会把陌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当年罗伯斯庇尔把自己的同伙和大量的人处死时,他享有巨大的名望。当几张选票的转移剥夺了他的权力时,他便立刻失去了名望,群众齐声咒骂着把他送上了断头台,正像不久前对待他的牺牲品一样。信徒们总是穷凶极恶地打碎他们以前神灵的塑像。

缺少成功的名望,会在很短的时间里消失。不过它也可以在探讨中受到磨蚀,只是时间要更长一些。不管怎么说,探讨的力量是极为可靠的。当名望成为问题时,便不再是名望。能够长期保持名望的神与人,对探讨都毫不宽容。为了让群众敬仰,必须同它保持距离。

4.群体的信念和意见的变化范围

1)牢固的信念

生物的解剖学特征和心理特征有着密切的相似之处。在这些解剖学特征中,会看到一些不易改变或只有轻微改变的因素,它们的改变需要以地质年代来计算。除了这些稳定的、不可摧毁的特征之外,也可以看到一些极易变化的特征,如利用畜牧和园艺技术很容易就能加以改变的特征,有时它们甚至会使观察者看不到那些基本特征。

在道德特征上也可以看到同样的现象。一个种族除了有不可变的心理特征外,也能看到它有一些可变因素。因此在研究一个民族的信仰和意见时,在一个牢固的基础结构之上,总是可以观察到有一些嫁接在上面的意见,其多变一如岩石上的流沙。

因此,群体的意见和信念可以分成非常不同的两类。一方面我们有重要而持久的信仰,它们能够数百年保持不变,整个文明也许就是以它为基础。例如过去的封建主义、基督教和新教,在我们这个时代则有民族主义原则和当代的民主和社会主义观念。其次是一些短暂而易变的意见,它们通常是每个时代生生灭灭的一些普遍学说的产物,这方面的例子有影响文学艺术的各种理论,例如那些产生了浪漫主义、自然主义或神秘主义的理论。这些意见通常都是表面的,就像时尚一样多变。它们类似于一池深水的表面不断出现和消失的涟漪。

伟大的普遍信仰数量十分有限。它们的兴衰是每一个文明种族的历史上令人瞩目的事件。它们构成了文明的真正基础。

用一时的意见影响群众的头脑不难,想让一种信仰在其中长久扎根却极为不易。不过,一旦这种信念得到确立,要想根除它也同样困难。通常只有用暴力革命才能对它们进行革新。甚至当信念对人们的头脑几乎已完全失去控制力时,也要借助于革命。在这种情况下,革命的作用是对几乎已经被人抛弃的东西做最后的清理,因为习惯势力阻碍着人们完全放弃它们。一场革命的开始,其实就是一种信念的末日。

一种信念开始衰亡的确切时刻很容易辨认——这就是它的价值开始受到质疑的时刻。一切普遍信念不过是一种虚构,它唯一的生存条件就是它不能受到审察。

不过,即使当一种信念已经摇摇欲坠时,根据它建立起来的制度仍会保持其力量,消失得十分缓慢。最后,当信念的余威尽失时,建立于其上的一切很快也会开始衰亡。迄今为止,没有哪个民族能够在没有下决心破坏其全部文明因素的情况下转变它的信仰。这个民族会继续这一转变过程,直到停下脚步接受一种新的普遍信念为止,在此之前它会一直处在一种无政府状态中。普遍信念是文明不可缺少的柱石,它们决定着各种思想倾向。只有它们能够激发信仰并形成责任意识。

各民族一直清楚获得普遍信念的好处,它们本能地知道,这种信念的消失是它们衰败的信号。使罗马人能够征服世界的信念,是他们对罗马的狂热崇拜;当这种信念寿终正寝时,罗马也注定衰亡。至于那些毁灭了罗马文明的野蛮人,只有当他们具备某种共同接受的信念,使他们取得了一定的团结,摆脱了无政府状态时,才能做到这一点。

各民族在捍卫自己意见时,总是表现出不宽容的态度,这显然事出有因。这种对哲学批判表现出来的不宽容态度,代表着一个民族生命中最必要的品质。在中世纪,正是为了寻求或坚持普遍信仰,才有那么多发明创新者被送上火刑柱,即或他们逃脱了殉道,也难免死于绝望。也正是为了捍卫这些信念,世界上才经常上演一幕幕最可怕的混乱,才有成千上万的人战死沙场或将要死在那里。

建立普遍信念的道路可谓困难重重,不过一旦它站稳了脚跟,它便会长期具有不可征服的力量,无论从哲学上看它多么荒谬,它都会进入最清醒的头脑。在长达1500年的时间里,欧洲各民族不是一直认为,那些像莫洛克神一样野蛮的宗教神话是不容争辩的吗?有个上帝因为他自己创造出来的动物不听话,便进行自我报复,让其儿子承受可怕的酷刑,在十多个世纪里,居然一直没人认识到这种神话荒谬至极。有过人天赋者,如枷利略、如牛顿、如莱布尼茨,一刻也没有想到过这种说教的真实性值得怀疑。普遍信仰有催眠作用,没有任何事情比这个事实更典型,也没有任何事情能更确切地表明,我们的理智有着令人汗颜的局限性。

新的教条一旦在群体的头脑中生根,就会成为鼓舞人心的源泉,它由此会发展出各种制度、艺术和生活方式。在这种环境之下,它对人们实行着绝对的控制。实干家一心要让这种普遍接受的信仰变成现实,立法者一心想把它付诸实行,哲学家、艺术家和文人全都醉心于如何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它,除此之外再无他想。

从基本信念中可以派生出一些短暂的观念,然而它们总是具有那些信念赋予它们的印记。埃及文明,中世纪的欧洲文明,阿拉伯地区的穆斯林文明,都是寥寥几种宗教信仰的产物,这些文明中即使最微不足道的事物,也都留下了它们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的印记。

因此,幸亏有这些普遍信念,每个时代的人都在一个由相似的传统、意见和习惯组成的基本环境中成长,他们不能摆脱这些东西的桎梏。人的行为首先受他们的信念支配,也受由这些信念所形成的习惯支配。这些信念调整着我们生活中最无足轻重的行动,最具独立性的精神也摆脱不了它们的影响。在不知不觉中支配着人们头脑的暴政,是惟一真正的暴政,因为你无法同它作战。不错,提比略、成吉思汗和拿破仑都是可怕的暴君,但是躺在坟墓深处的摩西、佛祖、耶稣和穆罕默德,对人类实行着更深刻的专制统治。利用密谋可以推翻一个暴君,而反对牢固的信念又有什么可资利用?在同罗马天主教的暴力对抗中,最终屈服的是法国大革命,尽管群体的同情显然是在它这一边,尽管它采用了像宗教法庭一样无情的破坏手段。人类所知道的惟一真正的暴君,历来就是他们对死人的怀念或他们为自己编织出来的幻想。

普遍的信念从哲学上说往往十分荒谬,但这从来不会成为它们获胜的障碍。当然,如果这些信念缺少了提供某种神奇的荒谬性这一条件,它们也不可能获胜。因此,今天的社会主义信念虽有明显的破绽,这并没有阻止它们赢得群众。这种思考得出的推一结论是,和所有宗教信仰相比,其实它只能算是等而下之的信仰,因为前者所提供的幸福理想只能实现于来世,因此也无法反驳它,而社会主义的幸福理想要在现世得到落实,因而只要有人想努力实现这种理想,它的许诺的空洞无物立刻就会暴露无遗,从而使这种新信仰身败名裂。因此,它的力量的增长也只能到它获得胜利,开始实现自身的那天为止。由于这个原因,这种新宗教虽然像过去所有的宗教一样,也以产生破坏性影响为起点,但是将来它并不能发挥创造性的作用。

2)群体意见的多变

以上我们阐述了牢固信念的力量,不过在这个基础的表面,还会生长出一些不断生生灭灭的意见、观念和思想。其中一些也许朝生暮死,较重要的也不会比一代人的寿命更长。我们已经指出,这种意见的变化有时不过是些表面现象,它们总是受到某些种族意识的影响。例如在评价法国政治制度时我们说明,各政党表面上看极为不同——保莫派、激进派、帝国主义者、社会主义者等等,但是它们都有着一个绝对一致的理想,并且这个理想完全是由法兰西民族的精神结构决定的,因为在另一些民族中,在相同的名称下会看到一些完全相反的理想。无论是给那些意见所起的名称,还是其骗人的用法,都不会改变事物的本质。大革命时代的人饱受拉丁文学的熏陶,他们的眼睛只盯着罗马共和国,采用它的法律、它的权标、它的法施,但他们并没有变成罗马人,因为后者是处在一个有着强大的历史意义的帝国的统治之下。哲学家的任务,就是研究古代的信念在其表面变化背后有什么东西支撑着它们,在不断变化的意见中找出受普遍信念和种族特性决定的成分。

如果不做这种哲学上的检验,人们会以为群众经常随意改变他们的政治或宗教信念。一切历史,无论是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文学的历史,似乎都证明了事情就是如此。

但是,当我们深入分析所有这些表面的变化时,我们发现了什么?一切与民族的普遍信念和情感相悖的东西,都没有持久力,逆流不久便又回到了主河道。与种族的任何普遍信念或情感全无关系,从而不可能具有稳定性的意见,只能听任机遇的摆布,或者——假如其说法还有可取之处——会根据周围的环境而发生变化。它们只能是在暗示和传染的作用下形成的一种暂时现象。它们匆匆成熟,又匆匆消失,就像海边沙滩上被风吹成的沙丘。

目前,群体中易变的意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这有三个不同的原因。

首先,昔日的信仰正在日甚一目地失去影响力,因此它们也不再像过去那样,能够形成当时的短暂意见。普遍信仰的衰落,为一大堆既无历史也无未来的偶然意见提供了场所。

第二个原因是群众的势力在不断增长,这种势力越来越没有制衡力量。我们已有所了解的群体观念的极其多变这一特点,得以无拘无束地表现出来。

最后,第三个原因是报业最近的发展,它们不断地把完全对立的意见带到群众面前。每一种个别的意见所产生的暗示作用,很快就会受到对立意见的暗示作用的破坏。结果是任何意见都难以普及,它们全都成了过眼烟云。今天,一种意见还来不及被足够多的人接受,从而成为普遍意见,便已寿终正寝。

这些不同的原因造成一种世界史上的全新现象,它是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特点。我这里是指政府在领导舆论上的无能。

过去,就在不久以前,政府的措施、少数作家和寥寥几家报纸的影响,就是公众舆论真正的反映者,而今天作家已经没有任何影响力,报纸则只反映意见。对于政客来说,他们莫说是引导各种意见,追赶意见还怕来不及。他们害怕意见,有时甚至变成了恐惧,这使他们采取了极不稳定的行动路线。

于是,群体的意见越来越倾向于变成政治的最高指导原则。它已经发展到了这种地步,竟然能够迫使国家之间结盟,例如最近的法俄同盟,就几乎完全是一场大众运动的产物。目前一种奇怪的病症是,人们看到教皇、国王和皇帝们也在同意接受采访,仿佛他们也愿意把自己在某个问题上的看法交给群众评判。在政治事务上不可感情用事,过去这样说也许还算正确,但是当政治越来越受到多变的群众冲动的支配,而他们又不受理性的影响,只受情绪支配时,还能再这样说吗?

至于过去引导意见的报业,就像政府一样,它在群众势力面前也变得屈尊偏就。当然,它仍然有相当大的影响,然而这不过是因为它只一味反映群众的意见及其不断的变化。报业既然成了仅仅提供信息的部门,它便放弃了让人接受某种观念或学说的努力。它在公众思想的变化中随波逐流,出于竞争的必要,它也只能这样做,因为它害怕失去自己的读者。过去那些稳健而有影响力的报纸,如《宪法报》、《论坛报》或《世纪报》,被上一代人当做智慧的传播者,如今它们不是已经消失,就是变成了典型的现代报纸,最有价值的新闻被夹在各种轻松话题、社会见闻和金融谎言之间。如今,没有哪家报纸富裕到能够让它的撰稿人传播自己的意见,因为对于那些只想得到消息,对经过深思熟虑后做出的所有断言一概表示怀疑的读者,这种意见的价值微乎其微。甚至评论家也不再能有把握地说一本书或一台戏获得了成功。他们能够恶语中伤,但不能提供服务。报馆十分清楚,在形成批评或个人意见上没有任何有用的东西,于是它们便采取压制批评的立场,只限于提一下书名,再添上两三句“捧场的话”。在20年的时间里,同样的命运也许会降临到戏剧评论的头上。

今天,密切关注各种意见,已经成为报社和政府的第一要务。它们需要在没有任何中间环节的情况下知道一个事件、一项法案或一次演说造成的效果。这可不是件轻松的任务,因为没有任何事情比群众的想法更为多变,今天,也没有任何事情,能够像群众对他们昨天还赞扬的事情今天便给予痛骂的做法更为常见。

不存在任何引导意见的力量,再加上普遍信仰的毁灭,其最终结果就是对一切秩序都存在着极端分歧的信念,并且使群众对于一切不明确触及他们直接利益的事情,越来越不关心。像社会主义这种信条的问题,只在很没有文化的阶层,如矿山和工厂里的工人中间,能够得势,中产阶级的下层成员以及受过一些教育的工人,不是变成了彻底的怀疑论者,就是抱着极不稳定的意见。

目前,由于讨论和分析的缘故,一切意见都失去了名望;它们的特征很快退化,持续的时间之短很难唤起我们的热情。现代人日益变得麻木不仁。

对于理念的衰退不必过于悲伤。无可争辩,这是一个民族生命衰败的征兆。当然,伟大的人、具备超凡眼光的人、使徒和民众领袖——总之,那些真诚的、有强烈信念的人——与专事否定、批判的人或麻木不仁的人相比,能够发挥更大的影响,不过我们切莫忘记,由于目前群众拥有庞大的势力,因此,如果有一种意见赢得了足够的声望,使自己能够得到普遍接受,那么它很快便会拥有强大的专制权力,使一切事情全要屈服于它,自由讨论的时代便会长久地消失。群众偶尔是个步态悠闲的主人但他们也是狂暴而反复无常的。当一种文明让群众占了上风时,它便几乎没有多少机会再延续下去了。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能够推迟自身的毁灭的话,那就是极不稳定的群众意见,以及他们对一切普遍信仰的麻木不仁。

 

第三章  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选)

 

1.群体的分类

我们已在本书中论述了群体心理的一般特点。仍然有待说明的是,不同类型的集体在一定刺激因素的影响下变成群体时各自具有的特点。我们先用几句话来谈谈群体的分类。

我们的起点是简单的人群。当许多人组成的人群是属于不同种族时,我们便看到了它最初级的形态。在这种情况下,惟一能够形成团结的共同纽带,是头领或多或少受到尊敬的意志。在几百年的时间里不断进犯罗马帝国的野蛮人,来源十分复杂,因此可以把他们作为这种人群的典型。

比不同种族的个人组成的人群更高的层面,是那些在某些影响下获得了共同特征,因而最终形成一个种族的人群。它们有时表现出某些群体的特征,不过这些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敌不过种族的因素。

在本书阐述过的某些影响的作用下,这两种人群可以转变成有机的或心理学意义上的群体。我们把这些有机的群体分为以下两类:

1)异质性群体

   a.无名称的群体(如街头群体)

   b.有名称的群体(如陪审团、议会等)

2)同质性群体

   a.派别(政治派别、宗教派别等)

   b.身份团体(军人、僧侣、劳工等)

   c.阶级(中产阶级、农民阶级等)

我们将简单地指出这些不同类型群体的特征。

1)异质性群体

本书前面研究的一直就是这种群体的特点。它们是由有着各种特点、各种职业、各种智力水平的个人组成的。

我们只根据事实便已知道,人作为行动的群体中的一员,他们的集体心理与他们的个人心理有着本质的差别,而且他们的智力也会受到这种差别的影响。我们已经知道,智力在集体中不起作用,它完全处在无意识情绪的支配之下。

一个基本因素,即种族的因素,使不同的异质性群体几乎完全不同。

我们经常谈到种族的作用,指出它是人们行动最强大的决定因素。它的作用在群体的性格中也有迹可寻。由偶然聚集在一起的个人组成的群体,如果他们全是英国人或中国人,同有着任何不同特征但属于同一个种族的个人——如俄国人、法国人或西班牙人——组成的群体,会有很大的差别。

当环境形成了一个群体,并且——虽然这种情况相当罕见——其中有着不同民族但比例大体相同的个人时,他们所继承的心理成分给人的感情和思想方式造成的巨大差异,立刻就会变得十分突出,不管让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是多么一致的利益,都会发生这种情况。社会主义者试图在大型集会中把不同国家的工人代表集合在一起的努力,最后总是以公开的分歧收场。拉丁民族的群体,不管它多么革命或多么保守,为了实现自己的要求,无一例外地求助于国家的干预。它总是倾向于集权,总是或明或暗地倾向于赞成独裁。相反,英国人或美国人的群体就不拿国家当回事,他们只求助于个人的主动精神。法国的群体特别看重平等,英国的群体则特别看重自由。这些差异解释了为何几乎有多少个国家就有多少种不同形式的社会主义和民主。

由此可见,种族的气质对群体性格有着重大影响。它是一种决定性力量,限制着群体性格的变化。因此可以认为,一条基本定律就是,由于种族精神的强大,群体的次要性格相比之下并不十分重要。群体状态或支配群体的力量类似于野蛮状态,或者说是向这种状态的回归。种族正是通过获得结构稳定的集体精神,才使自身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摆脱了缺乏思考的群体力量,走出了野蛮状态。除了种族因素之外,对异质性群体最重要的分类,就是把它们分为无名称的群体——如街头群体——和有名称的群体,如精心组织起来的议会和陪审团。前一种群体缺乏责任感,而后一种群体则发挥了这种责任感,这往往使它们的行动有着很大的不同。

2)同质性群体

同质性群体包括:a.派别;b.身份团体;c.阶级。

派别是同质性群体组织过程的第一步。一个派别包括在教育、职业和社会阶级的归属方面大不相同的个人,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是共同的信仰。这方面的例子是宗教和政治派别。身份团体是最易于组织起群体的一个因素。派别中包含着职业、教育程度和社会环境大不相同的个人,他们仅仅是被共同的信仰联系在一起,而身份团体则由职业相同的个人组成,因此他们也有相似的教养和相当一致的社会地位。这方面的例子如军人和僧侣团体。

阶级是由来源不同的个人组成的,和派别有所不同,使他们结合在一起的不是共同的信仰,也不像身份团体那样,是因为相同的职业,而是某种利益、生活习惯以及几乎相同的教育。这方面的例子是中产阶级和农民阶级。

本书只讨论异质性群体,把同质性群体(派别、身份团体和阶级)放在另一书本里研究,因此我不打算在这里谈论后一种群体的特点。在结束对异质性群体的研究时,我会考察一下几种典型的特殊群体。

2.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

在兴奋期过后,群体就会进入一种纯粹自动的无意识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它受着各种暗示的支配,因此似乎很难把它说成是一个犯罪群体。我保留这一错误的定性,是因为最近一些心理学研究使它变得十分流行。不错,群体的一些行为,如果仅就其本身而论,的确是犯罪行为,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同一只老虎为了消退而让其幼虎把一个印度人撕得血肉模糊,然后再把它吃掉的行为是一样的。

通常,群体犯罪的动机是一种强烈的暗示,参与这种犯罪的个人事后会坚信他们的行为是在履行责任,这与平常的犯罪大不相同。

群体犯罪的历史说明了实情。

巴士底狱监狱长的遇害可以作为一个典型的事例。在这位监狱长的堡垒被攻破后,一群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团团围住,从四面八方对他拳脚相加。有人建议吊死他,砍下他的头,把他挂在马尾巴上。在反抗过程中,他偶尔踢到了一个在场的人,于是有人建议,让那个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他的建议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

这个人,一个干完活的厨子,来巴士底狱的主要原因是无所事事的好奇。心,他只是想来看看发生了什么。然而由于普遍的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相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甚至自以为应为杀死一个恶棍而得到一枚勋章。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那裸露出来的脖子,因为武器有些钝了,他没能切动。于是他从自己兜里掏出一把黑柄小刀(既然有厨子的手艺,他对切肉应当很有经验),成功地执行了命令。

以上指出的过程的作用,清楚地反映在这个例子中。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因为来自集体而更为强大,杀人者认为自己是做了一件很有功德的事情,既然他得到了无数同胞的赞同,他这样想是很自然的。这种事从法律上可以视为犯罪,从心理上却不是犯罪。

犯罪群体的一般特征与我们在所有群体中看到的特征并无不同:易受怂恿、轻信、易变,把良好或恶劣的感情加以夸大、表现出某种道德,等等。

我们会发现,在法国历史上留下最凶残记录的群体,即参与“九月惨案”的群体中间,这些特征一应俱全。事实上,它与制造圣巴托罗缪惨案的群体十分相似。这里我引用了泰纳根据当时的文献所做的详细描述。

没有人确切地知道是谁下了杀掉犯人空出监狱的命令。也许是丹东或别的什么人,这并不重要。我们关心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参与屠杀的群体受到了强烈的怂恿。

这个杀人群体杀了大约300人,而且它完全是个典型的异质性群体。除了少数职业无赖,主要是一些小店主和各行各业的手艺人:靴匠、锁匠、理发师、泥瓦匠、店员、邮差等等。在别人的怂恿下,他们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厨子一样,完全相信自己是在完成一项爱国主义任务。他们挤进一间双开门的办公室,既当法官又当执行人,但是他们丝毫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

他们深信自己肩负着重要使命,着手搭起一座审判台,与这种行动联系在一起的是,他们立刻表现出群体的率直和幼稚的正义感。考虑到受指控的人数众多,他们决定把贵族、僧侣、官员和王室仆役一律处死,没有必要对他们的案件-一进行审判——这就是说,在一个杰出的爱国者眼里,对于所有的个人.只凭职业就可证明他是罪犯。其他人将根据他们的个人表现和声誉做出判决。群体幼稚的良知以这种方式得到了满足。现在可以合法地进行屠杀了,残忍的本能也可以尽情地释放了。我在别处讨论过这种本能的来源,集体总是会将它发挥得淋漓尽致。不过正像群体通常的表现那样,这种本能并不妨碍他们表现出一些相反的感情,他们的善心常常和他们的残忍一样极端。

“他们对巴黎的工人有着极大的同情和深刻的理解。在阿巴耶,那帮人中的一员在得知囚犯24小时没喝上水后,简直想把狱卒打死,如果不是犯人们为其求情,他是一定会这样做的。当一名囚犯被(临时法庭)宣告无罪后,包括卫兵和刽子手在内的所有人都高兴地与他拥抱,疯狂地鼓掌。”然后开始了大屠杀。在这个过程中,欢快的情绪从未间断。他们围在尸体旁跳舞唱歌,“为女士”安排了长凳,以享观看处死贵族之乐。而且这种表演一直充满着特殊的正义气氛。

阿巴耶的一名刽子手当时抱怨说,为了让女士们看得真切,把她们安排得太近了,使在场的人中只有很少的人享受了痛打贵族的乐趣。于是决定让受害者在两排刽子手中间慢慢走过,让他们用刀背砍他以延长其受苦的时间。在福斯监狱,受害人被剥得精光,在半小时里施以“凌迟”,直到每个人都看够了以后,再来上一刀切开他们的五脏六腑。

刽子手并非全无顾忌,我们指出过的存在于群体中的道德意识也表现在他们身上。他们拒绝占有受害人的钱财和首饰,把这些东西全都放在会议桌上。

在他们的所有行为中,都可以看到群体头脑特有的那种幼稚的推理方式。因此,在屠杀了12001500个民族的敌人之后,有人提议说,那些关着老年人、乞丐和流浪汉的监狱其实是在养着一些没用的人,因此不如把他们全都杀掉,他的建议立刻就被采纳。他们中间当然也有人民的敌人,一如一位名叫德拉卢的妇女,一个下毒者的寡妇:“她肯定对坐牢非常愤怒,如果她能办到的话,她会一把火烧掉巴黎。她肯定这样说过,她已经这样说过了。除掉她算了。”这种说法好像很令人信服,囚犯被无一例外地处死了,其中包括5012岁到17岁的儿童,他们当然也变成了人民公敌,于是全都被解决掉了。

当一周的工作结束时,所有这些处决也终于停止,刽子手们想来可以休息一下了。但他们深信自己为祖国立了大功,于是前往政府请赏。最热情的人甚至要求被授予勋章。

1871年巴黎公社的历史也提供了一些类似的事实。既然群体的势力不断增长,政府的权力在它面前节节败退,因此我们一定还会看到许多性质相同的事情。

3.刑事案件的陪审团

由于不可能在这里对所有类型的陪审团-一进行研究,因此我只想评价一下最重要的,即法国刑事法庭的陪审团。这些陪审团为有名称的异质性群体提供了一个极好的例子。我们会看到,它也表现出易受暗示和缺乏推理能力的特点。当它处在群众领袖的影响之下时,也主要受无意识情绪的支配。在这一研究的过程中,我们不时还会看到一些不懂群众心理的人犯下错误的有趣事例。

首先,组成群体的不同成员在做出判决时,其智力水平无关紧要,陪审团为此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已经知道,当一个善于思考的团体要求就某个并非完全技术性的问题发表意见时,智力起不了多少作用。例如,一群科学家或艺术家,仅仅因为他们组成一个团体这个事实,并不能就一般性问题做出与一群泥瓦匠或杂货商十分不同的判断。在不同的时期,尤其是在1848年以前,法国政府规定对召集起来组成陪审团的人要慎加选择,要从有教养的阶层选出陪审员,即选择教授、官员、文人等等。如今,大多数陪审员来自小商人、小资本家或雇员。然而令专家大惑不解的是,无论组成陪审团的是什么人,他们的判决总是一样。甚至那些敌视陪审制度的地方长官,也不得不承认判决的准确性。贝拉·德·格拉热先生是刑事法庭的前庭长,他在自己的《回忆录》中用下面一席话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今天,选择陪审员的权力实际掌握在市议员手里。他们根据自己环境中的政治和选举要求,把人们列入名单或从名单上划掉。……大多数选入陪审团的人都是生意人(但并不是像过去那样重要的人)和属于某个政府部门的雇员。……只要法官的开庭时间表一定,他们的意见和专长便不再有多少作用。许多陪审员有着新手的热情,有着最良好的意图的人,被同时放在了恭顺的处境下,陪审团的精神并未改变:它的判决依然如故。

对于这段话,我们必须记住的是它的结论,而不是那些软弱无力的解释。对这样的解释我们不必感到奇怪,因为法官通常和地方长官一样,对群体心理一窍不通,因此他们也不了解陪审团。我从一个与刚才提到的这位作者有关的事实中,还发现了一个证据。他认为,刑事法庭最著名的出庭律师之一拉肖先生,处心积虑地利用自己的权利,在所有案件中反对让聪明人出现在名单上。但是经验终究会告诉我们,这种反对是毫无用处的,这可由一个事实来证明,即今天的公诉人和出庭律师,以及所有那些关在巴黎监狱里的人,都已完全放弃了他们反对陪审员的权利,因为正如德·格拉热先生所言,陪审团的判决并无变化,“它们既不更好,也不更差”。

就像群体一样,陪审团也受着感情因素极强烈的影响,很少被证据所打动。一位出庭律师说,“他们见不得有位母亲用乳房喂孩子或者一个孤儿”;德·格拉热则说,“一个妇女只要装出一副惟命是从的样子,就足以赢得陪审团的慈悲心肠。”

陪审团对自己有可能成为其受害者的罪行毫不留情,当然,这些罪行对社会也是最危险的,但是对于一些因为感情原因而违法的案件,陪审团却十分优柔寡断。对未婚母亲的杀婴罪,或者用泼硫酸来对付诱奸或抛弃自己的男人的妇女,他们很少表现得十分严厉,因为他们本能地感到,社会在照常运转,这种犯罪对它没有多大威胁,而且在一个被抛弃的姑娘不受法律保护的国家里,她为自己复仇,非但无害反而有益,因为这可以事先吓阻那些未来的诱奸者。

陪审团就像任何群体一样,也深受名望的影响。德·格拉热先生十分正确地指出,陪审团的构成虽然十分民主,他们在好恶态度上却很贵族化:“头衔、出身、家财万贯、名望或一位著名律师的帮助,总之,一切不同寻常或能给被告增光的事情,都会使他的处境变得极为有利。”

杰出律师的主要用心所在,就是打动陪审团的感情,而且正如对付一切群体一样,不要做很多论证,或只采用十分幼稚的推理方式。一位因为在刑庭上赢了官司而赫赫有名的英国大律师,总结出以下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

进行辩护时,他要留心观察陪审团。最有利的机会一直就有。律师依靠自己的眼光和经验,从陪审员的面容上领会每句话的效果,从中得出自己的结论。第一步是要确认,哪些陪审员已经赞同他的理由。确定他们的赞同不必费很多功夫,然后他应把注意力转向那些看来还没有拿定主意的人,努力搞清楚他们为何敌视被告。这是他的工作中十分微妙的一部分,因为指控一个人除了正义感之外,还可以有无限多的理由。

这几句话道出了辩护术的全部奥妙。我们可以理解,事先准备好的演说为何效果甚微,这是因为必须随时根据印象改变措辞。

辩护人不必让陪审团的每个人都接受他的观点,他只争取那些左右着普遍观点的灵魂人物即可。就像一切群体一样,在陪审团里也存在着少数对别人有支配作用的人。“我通过经验发现”,前面提到的那位律师说,“一两个有势力的人物就足以让陪审团的人跟着他们走”。需要用巧妙的暗示取得信任的就是那两三个人。首先,最关键的事情就是取悦于他们。群体中已成功博得其欢心的那个人,是处在一个就要被说服的时刻,这时无论向他提出什么证据,他很可能都会认为十分令人信服。我从有关拉肖的报道中摘录一段反映上述观点的趣闻轶事:

大家都知道,拉肖在刑庭审判过程的一切演说中,绝对不会让自己眼睛离开两三个他知道或感到既有影响又很固执的陪审员。通常他会把这些不易驯服的陪审员争取过来。不过有一次在外省,他不得不对付一个陪审员,他花了大半个小时,采用最狡猾的论辩,此人依然不为所动。这个人是第七陪审员,第二排椅子上的第一人。局面令人沮丧。突然,在激昂的辩论过程中,拉肖停顿了片刻,向法官说:“阁下是否可以命令把前面的窗帘放下来?第七陪审员已经被阳光晒晕了。”那个陪审员脸红起来,他微笑着表达了自己的谢意。他被争取到辩方一边来了。

许多作家,包括一些最出众的作家,最近开展了一场反对陪审制度的强大运动,而面对一个不受控制的团体犯下的错误,这种制度是保护我们免受其害的惟一办法。有些作者主张只从受过教育的阶层召募陪审员,然而我们已经证明,甚至在这种情况下,陪审团的判决也同回到目前的制度没什么两样。还有些作者以陪审团犯下的错误为根据,希望废除陪审团用法官取而代之。真是令人难以理解,这些一厢情愿的改革家怎么会忘了,被指责为陪审团所犯下的错误,首先是由法官犯下的错误,而且当被告被带到陪审团面前时,一些地方官员、督察官、公诉人和初审法庭已经认定他有罪了。由此可见,如果对被告做出判决的是地方官而不是陪审团,他将失去找回清白的惟一机会。陪审团的错误历来首先是地方官的错误。因此,当出现了特别严重的司法错误时,首先应当受到谴责的是地方官,譬如最近对L医生的指控就是如此。有个愚蠢透顶的督察官根据一位半痴呆的女孩的揭发,对他提出起诉。那个女孩指控医生为了30个法郎,非法地为她做手术。若不是因为惹恼了公众,使最高法院院长立刻给了他自由,他是一定会身陷囹圄的。这个被指控的人得到了自己同胞的赞誉,这一错案的野蛮性由此昭然若揭。那些地方官自己也承认这一点,但是出于身份的考虑,他们极力阻挠签署赦免令。在所有类似的事情上,陪审团在遇到自己无法理解的技术细节时,自然会倾听公诉人的意见,因为他们认为,那些在搞清楚最复杂的事态上训练有素的官员,已经对事件进行了调查。那么,谁是错误的真正制造者?是陪审团还是地方官?我们应当大力维护陪审团,因为它是惟一不能由任何个人来取代的群体类型。只有它能够缓解法律的严酷性。这种对任何人一视同仁的法律,从原则上说既不考虑也不承认特殊情况。法官是冷漠无情的,他除了法律条文不理会任何事情,出于这种职业的严肃性,他对黑夜中的杀人越货者和因为贫困、因为受到诱奸者的抛弃而杀婴的可怜姑娘,会施以同样的刑罚。而陪审团会本能地感到,与逃避开法网的诱奸者相比,被诱好的姑娘罪过要小得多,对她应当宽大为怀。

在了解了身份团体的心理,也了解了其他群体的心理之后,对于一个受到错误指控的案件,我不可能仍然认为,我不应当去和陪审团打交道,而应当去找地方官。从前者那里我还有些找回清白的机会,让后者认错的机会却是微乎其微。群体的权力令人生畏,然而有些身份团体的权力更让人害怕。

4.选民群体

选民群体,也就是说,有权选出某人担任直职的集体,属于异质性群体,但是由于他们的行为仅限于一件规定十分明确的事情,即在不同的候选人中做出选择,因此他们只具有前面讲到过的少数特征。在群体特有的特征中,他们表现出极少的推理能力,他们没有批判精神、轻信、易怒并且头脑简单。此外,从他们的决定中也可以找到群众领袖的影响,和我们列举过的那些因素——断言、重复和传染——的作用。

让我们来看一下说服选民群体的办法。从最成功的办法中,可以很容易地发现他们的心理。

首先,非常重要的是,候选人应当享有名望。能够取代个人名望的只有财富。才干甚至天才,都不是非常重要的成功要素。

极为重要的另一点是,享有名望的候选人必须能够迫使选民不经讨论就接受自己。选民中的多数都是工人或农民,他们很少选出自己的同行来代表自己,原因就在于这种人在他们中间没有名望。当他们偶然选出一个和自己相同的人时,一般也是由于一些次要原因,例如为了向某个大人物或有权势的雇主——选民平常要依靠他——泄愤,或是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能够一时产生成为其主人的幻觉。

候选人若想保证自己取得成功,只有名望是不够的。选民特别在意他表现出贪婪和虚荣。他必须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要毫不犹豫地向他们做出最令人异想天开的许诺。

如果选民是工人,那就侮辱和中伤雇主,再多也不过分。对于竞选对手,必须利用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竭力让人确信他是个十足的无赖,他恶行不断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为任何表面证据而费心是没有用处的。对手如果不了解群体心理,他会用各种论证为自己辩护,而不是把自己限制在只用断言来对付断言,如此一来,他也就没有任何获胜的机会了。

候选人写成文字的纲领不可过于绝对,不然他的对手将来会用它来对付自己。但是在口头纲领中,再夸夸其谈也不过分。可以毫无惧色地承诺最重要的改革。做出这些夸张能够产生巨大的效果,但它们对未来并没有约束力,因为这需要不断地进行观察,而选民绝对不想为这事操心,他并不想知道自己支持的候选人在实行他所赞成的竞选纲领上走了多远,虽然他以为正是这个纲领使他的选择有了保证。

在以上这种事情中,能够看到我们前面讨论过的所有说服的因素。我们在各种口号和套话——我们已经谈到过这些东西神奇的控制力——所发挥的作用中还会看到它们。一个明白如何利用这些说服手段的演说家,他能够用刀剑成就的事情,用这种办法照样可以办到。像不义之财、卑鄙的剥削者、可敬的劳工、财富的社会化之类的说法,永远会产生同样的效果,尽管它们已经被用得有些陈腐。此外,如果候选人满嘴新词,其含义又极其贫乏,因而能够迎合极不相同的各种愿望,他也必能大获全胜。西班牙1873年那场血腥的革命,就是由这种含义复杂,因而每个人都可以自己做出解释的奇妙说法引起的。当时的一位作者描述了这种说法的出现,值得引用于此:

激进派已经发现集权制的共和国其实是乔装打扮的君主国,于是为了迁就他们,议会全体一致宣告建立一个“联邦共和国”,虽然投票者中谁也解释不清楚自己投票赞成的是什么。然而这个说法却让人皆大欢喜。人们无比高兴并陶醉于其中。美德与幸福的王国就要在地球上揭幕。共和主义者如果被对手拒绝授予联邦主义者名称,会认为自己受到了致命的侮辱。人们在大街上以这样的话互致问候:“联邦共和国万岁!”然后便响起一片赞美之声,对军队没有纪律这种奇怪的美德以及士兵自治大唱赞歌。人们对“联邦共和国”是如何理解的呢?有些人认为它是指各省的解放,即同美国和行政分权制相似的制度;还有些人则认为它意味着消灭一切权力,迅速着手于伟大的社会变革。巴塞罗那和安达路西亚的社会主义者赞成公社权力至上,他们建议在西班牙设立一万个独立的自治区,根据它们自己的要求制定法律,在建立这些自治区的同时禁止警察和军队的存在。在南部各省,叛乱很快便开始从一座城市向另一座城市、从一个村庄向另一个村庄蔓延。有个发表了宣言的村庄,它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立刻破坏了电报线和铁路,以便切断与相邻地区和马德里的一切关系。处境最可怜的村庄注定只能寄人篱下。联邦制给各立门户大开方便之门,到处都在杀人放火,人们无恶不作。这片土地上充斥着血腥的狂欢。

至于理性对选民的头脑可能产生的影响,要想对这个问题不生任何疑心,千万别去读那些有关选民集会的报道。在这种集会上,言之凿凿、痛骂对手,有时甚至拳脚相加此起彼伏,但绝对听不到论证。即使有片刻安静的时候,也是因为有个享有“粗汉”名声的人在场,宣称自己要用一些让听众开心的麻烦问题难倒候选人。然而反对派的满足是短命的,因为提问者的声音很快就会被对手的叫喊压倒。从报纸的上千个类似事例中选出来的关于公众集会的以下报道,可以作为这方面的典型:

会议的组织之一请大会选出一名主席,骚乱立刻席卷全场。无政府主义者跳上讲台,粗暴地占领会议桌。社会主义者极力反抗;人们相互扭打,每一派都指责对方是拿了政府佣金的奸细。等等……一个眼睛被打青了的公民离开了会场。

在一片喧闹声中,会议只好拖延很长时间,说话的权利转移给了X同志。

这位演讲人开始激烈抨击社会主义者,他们则用“白痴、无赖、流氓!”等等的叫骂声打断他。X同志则针对这些脏话提出一种理论,根据这种理论,社会主义者是“白痴”或“可笑之人”。

昨晚,为五一节工人庆祝会的预演,阿勒曼派在福伯格宫大街的商会大厅组织了一次大会。会议的口号是“沉着冷静!”。

G同志——暗指社会主义者是“白痴”和“骗子”。

所有这些恶言恶语都会引起相互攻计,演讲者和听众甚至会大打出手。椅子、桌子、板凳,全都变成了武器。

等等,不一而足。

千万不要以为,这种描述只适用于固执的选民群体,并且取决于他们的社会地位。在不管是什么样的无名称的集会中,即使参与者全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会上的争论也没什么两样。我已经说过,当人们聚集成一个群体时,一种降低他们智力水平的机制就会发生作用,在所有的场合都可以找到这方面的证明。例如,下面是我从1895213日的《材报》上摘录的有关一次集会的报道:

那个晚上,随着时间的流逝,喧嚣声有增无减。我不相信有哪个演讲者能够说上两句话而不被人打断。每时每刻都有人从这里或那里大声叫喊,或者是喊声四起。掌声中加杂着嘘声,听众中的个别成员也在不断地相互激烈争吵。一些人可怕地挥舞着木棒,另一些人不停地击打地板。打断演说的人引来一片呼喊:“把他轰下去!”或“让他说!”

C先生满嘴都是白痴、懦夫、恶棍、卑鄙无耻、惟利是图、打击报复之类的用语,他宣称要把这些东西统统消灭。

等等,等等。

人们也许会问,处在这种环境里的选民怎么能够形成一致意见呢?提出这样的问题,等于是在集体享有自由的程度这件事上掩盖一个奇怪的谬见。群体持有别人赋予他们的意见,但是他们绝不能夸口自己持有合乎理性的意见。在这里所谈论的事情上,选民的意见和选票是操在选举委员会的手里的,而它的领袖人物通常都是些政客,他们向工人许诺好处,因此在这些人中间很有影响。谢乐先生是今天最勇敢的民主斗士之一,他说:“你可知道什么是选举委员会?它不多不少,是我们各项制度的基石,是政治机器的一件杰作。今日法国就是受着长期选举委员会的统治。”

只要候选人能够被群体所接受,并拥有一定的财源,对群体产生影响并不困难。根据捐款人的格认,300万法郎就足以保证布朗热将军重新当选。

选民群体的心理学就是如此。它和其他群体一样:既不更好也不更差。

因此,我从以上所言并没有得出反对普选的结论。我明白了它的命运,因此出于一些实际的原因,我愿意保留这种办法。事实上,我们是通过对群体心理的调查归纳出了这些原因,基于这些考虑,我要对它们做进一步的阐述。

不必怀疑,普选的弱点十分突出,所以人们很难视而不见。无可否认,文明是少数智力超常的人的产物,他们构成了一个金字塔的顶点。随着这个金字塔各个层次的加宽,智力相应地也越来越少,它们就是一个民族中的群众。一种文明的伟大,如果依靠仅仅以人多势众自夸的低劣成员的选票,是无法让人放心的。另一件无须怀疑的事情是,群众投下的选票往往十分危险。它们已经让我们付出了若干次遭受侵略的代价,我们眼看着群体正在为其铺设道路的社会主义就要大获全胜,异想天开的人民主权论,十有八九会让我们付出更惨重的代价。

然而,这些不同意见虽然从理论上说颇令人信服,在实践中却毫无势力。只要还记得观念变成教条后有着不可征服的力量,我们就会承认这一点。从哲学观点看,群体权力至上的教条就像中世纪的宗教教条一样不堪一驳,但是如今它却拥有和昔日教条一样强大的绝对权力,因此它就像过去我们的宗教观念一样不可战胜。不妨设想有个现代自由思想家被送回了中世纪。难道你会认为,当他发现盛行于当时的宗教观念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后,会对它们进行攻击吗?一旦落入一个能够把他送上火刑柱的法官之手,指控他与魔鬼有约或参与了女巫的宴飨,他还会对存在着魔鬼或女巫提出质疑吗?用讨论的方式与飓风作对,这比群众的信念明智不了多少。普选的教条今天就有着过去的宗教所具有的威力。演说家和作家在提到它时表现出的恭敬与媚态,即使路易十四也无缘享受。因此对于它必须采取和对待宗教教条一样的立场,只有时间能够对它发生影响。

此外,破坏这种教条的努力更是无用,因为它具有一种对自己有利的外表。托克维尔正确地指出,“在平等的时代,人们并不相信有关他们彼此之间全都一样的说法,但是这种比喻却使他们几乎毫无节制地信赖公众的判断力,其原因就在于,所有的人同样开明似乎是不太可能的,真理并不会与人数上的优势携手同行。”

对选举权加以限制,如果必要的话,把这种权利限制在聪明人中间,如此便可认为,这样做会改进群众投票的结果吗?我永远也无法承认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是基于我已经说过的理由,即一切集体,不管其成员如何,全都患有智力低下症。在群体中,人们总是倾向于变得智力平平,在一般性问题上,40名院土的投票不会比40个卖水人所投的票更高明。我一点都不相信,如果只让有教养的和受过教育的人成为选民,受到谴责的普选的投票结果就会大为不同。一个人不会因为通晓希腊语或数学,因为是个建筑师、兽医、医生或大律师,便掌握了特殊的智力或社会问题。我们的政治经济学家全都受过高等教育,他们大都是教授或学者,然而他们何曾就哪个普遍性问题——贸易保护、双本位制等等——取得过一致意见?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学问不过是我们的普遍无知的一种十分弱化了的形式。在社会问题上,由于未知的因素数量众多,从本质上说人们的无知没有什么两样。

因此,完全由掌握各种学问的人组成的选民,他们的投票结果不会比现在的情况好多少。他们将仍然主要受自己的感情和党派精神的支配。对于那些我们现在必须对付的困难,我们还是一个也解决不了,而且我们肯定会受到身份团体暴政的压迫。

群众的选举权不管是受到限制还是普遍给予,不管是在共和制还是君主制之下行使这种权利,不管是在法国、比利时、德国、葡萄牙或西班牙,都是一样的;说一千道一万,它所表达的不过是一个种族无意识的向往和需要。在每个国家,当选者的一般意见都反映着种族的禀性,而我们看到,这种禀性从一代人到下一代人,不会有显著的变化。

由此可见。我们一再遇到种族这个基本概念。我们经常遇到它,由此会产生另一种认识,即各种制度和政府对一个民族的生活只能产生很小的影响。民族主要是受其种族的禀性支配,也就是说,是受着某些品质的遗传残余的支配,而所谓禀柱,正是这些品质的总和。种族和我们日常之需的枷锁,是决定着我们命运的神秘主因。

5. 

我们在议会中找到了一个有名称的异质性群体的范例。虽然议会成员的选举方式因时而异,各国之间也有所不同,不过它们都有着十分相似的特征。在这种场合,人们会感到种族的影响或者削弱,或者强化了群体的共同特征,但不会妨碍它们的表现。大不相同的国家,如希腊、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法国和美国,它们的议会在辩论和投票上表现出很大的相似性,使各自的政府面对着同样的困难。

然而议会制度却是一切现代文明民族的理想。这种制度是一种观念的反映,即在某个问题上,一大群人要比一小撮人更有可能做出明智而独立的决定。这种观念虽然从心理学上说是错误的,却得到普遍的赞同。

在议会中也可以看到群体的一般特征:头脑简单、多变、易受暗示、夸大感情以及少数领袖人物的主导作用。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构成,也有一些独特的表现,我们现在就来做一简单说明。

意见的简单化是他们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在所有党派中,尤其是在拉丁民族的党派中,无一例外地存在着一种倾向,即根据适用于一切情况的最简单的抽象原则和普遍规律来解决最复杂的社会问题。当然,原则因党派不同而各有不同,但是仅仅因为个人是群体的一部分这个事实,他们便总是倾向于夸大自己原则的价值,非要把它贯彻到底不可。由此产生的结果是,议会更严重地代表着各种极端意见。

议会有着特别质朴的简单意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各宾党人为此提供了一个最完美的典型。他们用教条和逻辑对待人,头脑里充满各种含糊不清的普遍观念,他们忙不迭地贯彻死板的原则,不关心事实如何。在谈到他们时,人们不无理由地认为,他们经历了一场革命,但并没有看到这场革命。在一些引导着他们的十分简单的教条的帮助下,他们以为自己能够把这个社会从上到下重新改造一遍,结果使一个高度精致的文明倒退到了社会进化更早期的阶段。他们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采用的办法,与极端质朴的人有着同样的特点。实际上,他们不过是把拦在他们道路上的一切统统毁掉。不管他们是吉伦特派、山岳派还是热月派,全都受着同样的精神的激励。

议会中的群体很容易受暗示的影响,而且就像所有群体一样,暗示都是来自享有名望的领袖。不过议会群体这种易受暗示的特点,又有着很明确的界限,指出这一点十分重要。

在有关地方或地区的一切问题上,议会中的每个成员都持有牢固而无法改变的意见,任何论证都无法使其动摇。例如在贸易保护或酿酒业特权这类与有势力的选民的利益有关的问题上,即使有秋摩西尼的天赋,也难以改变一位众议员的投票。这些选民在投票期到来之前就发出的暗示,足以压倒来自其他方面的一切取消的建议,使意见的绝对稳定得到了维护。

一涉及到一般性问题——推翻一届内阁、开征一种新税等等——就不再有任何固定的意见了,领袖的建议能够发挥影响,虽然与普通群体中的方式有所不同。每个政党都有自己的领袖,他们的势力有时旗鼓相当。结果是,一个众议员有时发现自已被夹在两种对立的建议之间,因此难免迟疑不决。这解释了为什么经常会看到他在一刻钟之内就会做出相反的表决,或为一项法案增加一条使其失效的条款,例如剥夺雇主选择和解雇工人的权利,然后又来上一条几乎废除这一措施的修正案。

出于同样的理由,每届议会也有一些非常稳定的意见和一些十分易变的意见。大体上说,一般性问题数量更多,因此在议会中议而不决的现象司空见惯——所以议而不决,是因为永远存在着对选民的担心,从他们那里收到的建议总是姗姗来迟,这有可能制约领袖的影响力。

不过,在无数的辩论中,当涉及的问题议员们没有强烈的先人之见时,处在主导地位的人依然是那些领袖。

这些领袖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每个国家的议会中,都可以看到他们以团体首领的名义存在着。他们是议会的真正统治者。组成群体的人没了头头便一事无成,因此也可以说,议会中的表决通常只代表极少数人的意见。

领袖的影响力只在很小的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提出的论据,而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他们的名望。这一点最好的证明是,一旦他们不知因为什么情况威信扫地,他们的影响力也随之消失。

这些政治领袖的名望只属于他们个人,与头衔或名声无关。

群体一旦效忠于领袖,不管是党的领袖还是国家的领袖,它便立刻失去了自己的个性。服从领袖的群体是处在他的名望的影响之下,并且这种服从不受利益或感激之情的支配。

因此,享有足够名望的领袖几乎掌握着绝对权力。一位著名的众议员在多年时间里因其名望而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在上次大选中由于某些金融问题而被击败,此事广为人知。他只消做个手势,内阁便倒台了

对于这种领袖,我们不必过于苛责。不错,他使我们损失惨重,然而他的大部分影响力都是因为他顺应了民意,而这种民意在殖民地事务上,目前还远没有超越过去的水平。领袖很少超前于民意,他所做的一切几乎总是在顺应民意,因此也会助长其中的所有错误。

我们这里所讨论的领袖进行说服的手段,除了他们的名望之外,还包括一些我们多次提到过的因素。领袖若想巧妙地利用这些手段,他必须做到对群体心理了然于心,至少也要无意识地做到这一点;他还必须知道如何向他们说话。他尤其应当了解各种词汇、套话和形象的神奇力量。他应当具备特殊的辩才,这包括言之凿凿——卸去证明的重负——和生动的形象,并伴之以十分笼统的论证。这种辩才在所有集会中都可以看到,英国议会也不例外,虽然它是所有议会中最严肃的一家。英国哲学家梅因说:

在下院的争吵中可以不断看到,整个辩论不过是些软弱无力的大话和盛怒的个人之间的交锋。这种一般公式对纯粹民主的想像有着巨大的影响。让一群人接受用惊人之语表达出来的笼统的断言,从来就不是什么难事,即使它从未得到过证实,大概也不可能得到证实。

以上引文中提到的“惊人之语”,不管说得多重要也不能算过分。我们多次谈到词语和套话的特殊力量。在措辞的选择上,必须以能够唤起生动的形象为准。下面这段话摘自我们一位议会领袖的演说,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范例:

这艘船将驶向坐落着我们监狱的那片热病肆虐的土地,把名声可疑的政客和目无政府的杀人犯关在一起。这对难兄难弟可以促膝谈心,彼此视为一种社会状态中互助互利的两派。

如此唤起的形象极为鲜活,演说者的所有对手都会觉得自己受着它的威胁。他们的脑海里浮现出两幅画面:一片热病肆虐的国土,一艘可以把他们送走的船。他们不是也有可能被放在那些定义不明确的可怕政客中间吗?他们体验到的恐惧,与当年罗伯斯庇尔用断头台发出威胁的演说给国民公会的人的感觉是一样的。在这种恐惧的影响下,他们肯定会向他投降。

喋喋不休地说些最离谱的大话,永远对领袖有利。我刚才引用过的那位演说家能够断言——并且不会遇到强烈的抗议一一金融家和僧侣在资助扔炸弹的人,因此大金融公司的总裁也应受到和无政府主义者一样的惩罚。这种断言永远会在人群中发生作用。再激烈的断言、再可怕的声明也不算过分。要想吓唬住听众,没有比这种辩术更有效的办法。在场的人会担心,假如他们表示抗议,他们也会被当做叛徒或其同伙打倒。

如我所说,这种特殊的辩论术在所有集会中都极为有效。危难时刻它的作用就更加明显。从这个角度看,法国大革命时期各种集会上的那些大演说家的讲话,读起来都十分有趣。他们无时无刻不认为自己必须先谴责罪恶弘扬美德,然后再对暴君破口大骂,发誓不自由毋宁死。在场的人站起来热烈鼓掌,冷静下来后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偶尔也有智力高强、受过高等教育的领袖,但是具备这种品质通常对他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如果他想说明事情有多么复杂,同意做出解释和促进理解,他的智力就会使他变得宽宏大量,这会大大削弱使徒们所必需的信念的强度与粗暴。在所有的时代,尤其是在大革命时期,伟大的民众领袖头脑之狭隘令人瞠目;但影响力最大的,肯定也是头脑最偏狭的人。

想到与极端狭隘的头脑结合在一起的强烈信念能够给予一个有名望的人什么样的权力,有时真让人心惊肉跳。一个人要想无视各种障碍,表现出极高的意志力,就必须满足这些最起码的条件。群体本能地在精力旺盛信仰坚定的人中间寻找自己的主子,他们永远需要这种人物。

在议会里,一次演说要想取得成功,根本不取决于演说者提出的论证,而是几乎完全依靠他所具有的名望。这方面最好的证明是,如果一个演说者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失去名望,他同时也就失去了一切影响,即他根据自己的意志影响表决的能力。

当一个籍籍无名的演说者拿着一篇论证充分的讲稿出场时,如果他只有论证,他充其量也只能让人听听而已。

当议会极度兴奋时,它也会变得和普通的异质性群体没什么两样,这时它的感情就会表现出总爱走极端的特点。可以看到它或是做出最伟大的英雄主义举动,或是犯下最恶劣的过失。个人不再是他自己,他会完全失去自我,投票赞成最不符合他本人利益的措施。

法国大革命的历史说明了议会能够多么严重地丧失自我意识,让那些与自己的利益截然对立的建议牵着鼻子走。贵族放弃自己的特权是个巨大的牺牲。但是在国民公会期间那个著名的夜晚,他们毫不犹豫地这样做了。议会成员放弃自己不可侵犯的权利,便使自己永远处在死亡的威胁之下,而他们却迈出了这一步;他们并不害怕在自己的阶层中滥杀无辜,虽然他们很清楚,今天他们把自己的同伙送上断头台,明天这可能就是他们自己的命运。实际上,他们已经进入了我曾描述过的一个完全不由自主的状态,任何想法都无法阻止他们赞成那些已经把他们冲昏了头脑的建议。

议会只是在某些时刻才会成为一个群体。在大多数情况下,组成议会的个人仍保持着自己的个性,这解释了议会为何能够制定出十分出色的法律。其实,这些法律的作者都是专家,他们是在自己安静的书房里拟订草稿的,因此,表决通过的法律,其实是个人而不是集体的产物。这些法律自然就是最好的法律。只有当一系列修正案把它们变成集体努力的产物时,它们才有可能产生灾难性的后果。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专家阻止着议会通过一些考虑不周全或行不通的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专家是群体暂时的领袖。议会影响不到他,他却可以影响到议会。

议会的运作虽然面对所有这些困难,它仍然是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最佳统治方式,尤其是人类已经找到的摆脱个人专制的最佳方式。不管是对于哲学家、思想家、作家、艺术家还是有教养的人,一句话,对于所有构成文明主流的人,议会无疑是理想的统治。

不过,在现实中它们也造成两种严重的危险,一是不可避免的财政浪费,二是对个人自由不断增加的限制。

第一个危险是各种紧迫问题和当选群体缺少远见的必然产物。如果有个议员提出一项显然符合民主理念的政策,譬如说,他在议案中建议保证使所有的工人能得到养老津贴,或建议为所有级别的国家雇员加薪,其他众议员因为害怕自己的选民,就会成为这一提议的牺牲品,他们似乎不敢无视后者的利益,反对这种提议中的政策。虽然他们清楚这是在为预算增加新的负担,必然造成新税种的设立。他们不可能在投票时迟疑不决。增加开支的后果属于遥远的未来,不会给他们自己带来不利的结果,如果投了反对票,当他们为连选连任而露面时,其后果就会清楚地展现在他们面前。

除了这第一个扩大开支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同样具有强制性的原因,即必须投票赞成一切为了地方目的的补助金。一名众议员没办法反对这种补助,因为它们同样反映着选民的迫切需要,也因为每个众议员只有同意自己同僚的类似要求,才有条件为自己的选民争取到这种补助金。

上面提到的第二个危险——议会对自由不可避免的限制——看起来不那么明显,却是十分真实的。这是大量的法律——它们总是一种限制性措施——造成的结果,议会认为自己有义务表决通过,但是由于眼光短浅,它在很大程度上对其结果茫然无知。

这种危险当然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即使在英国这个提供了最通行的议会体制、议员对其选民保持了最大独立性的国家,也没有逃脱这种危险。赫伯特·斯宾塞在一本很久以前的著作中就曾指出,表面自由的增加必然伴随着真正自由的减少。他在最近的《人与国家》一书中又谈到了这个问题。在讨论英国议会时,他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自从这个时期以来,立法机构一直遵循着我指出的路线。迅速膨胀的独裁政策不断地倾向于限制个人自由,这表现在两个方面。每年都有大量的法律被制定出来,对一些过去公民行为完全自由的事务进行限制,强迫他做一些过去他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同时,日益沉重的公共负担,尤其是地方公共负担,通过减少他可以自由支配的收益份额,增加公共权力取之于他并根据自己的喜好花销的份额,进一步限制了他的自由。

这种对个人自由日益增加的限制,在每个国家都有斯宾塞没有明确指出的各种具体的表现形式。正是这些大量的立法措施——大体上全是些限制性法令——的通过,必然会大大增加负责实施它们的公务员的数量、权力和影响。沿着这个方向走下去,这些公务员有可能成为文明国家的真正主人。他们拥有更大的权力,是因为在政府不断更换的过程中,只有他们不会受到这种不断变化的触动,只有他们不承担责任,不需要个性,永久地存在。实行压迫性的专制,莫过于具备这三种特点的人。

不断制定一些限制性法规,用最复杂的条条框框把最微不足道的生活行为包围起来,难免会把公民自由活动的空间限制在越来越小的范围之内。各国被一种谬见所蒙蔽,认为保障自由与平等的最好办法就是多多地制定法律,因此它们每天都在批准进行一些越来越不堪忍受的束缚。它们已经习惯于给人上套,很快便会达到需要奴才的地步,失去一切自发精神与活力。那时他们不过是些虚幻的人影,消极、顺从、有气无力的行尸走肉。

若是到了这个地步,个人注定要去寻求那种他自己身上已经找不到的外在力量。政府各部门必然与公民的麻木和无望同步增长。因此它们必须表现出私人所没有的主动性、首创性和指导精神。这迫使它们要承担一切,领导一切,把一切都纳入自己的保护之下。于是国家变成了全能的上帝。而经验告诉我们,这种上帝既难以持久,也不十分强大。

在某些民族中,一切自由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尽管表面上的许可使它们产生一种幻觉,以为自己还拥有这些自由。它们的衰老在造成这种情况上所起的作用,至少和任何具体的制度一样大。这是直到今天任何文明都无法逃脱的衰落期的不祥先兆之一。

根据历史的教训以及各方面都触目惊心的那些先兆判断,我们的一些现代文明已经到达了衰败期之前那些历史上早已有之的时代。所有的民族似乎都不可避免地要经历同样的生存阶段,因为看起来历史是在不断地重复它的过程。

关于文明进化的这些共同阶段,很容易做个简单的说明,我将对它们做一概括,以此为本书做结。这种速记式的说明,也许能够对理解目前群众所掌握的权力的原因有所启发。

如果我们根据主要线索,对我们之前那些文明的伟大与衰败的原因加以评价,我们会发现什么呢?

在文明诞生之初,一群来源不同的人,因为移民、入侵或占领等原因聚集在一起。他们血缘不同,语言和信仰也不同。使这些人结为整体的惟一共同的纽带,是没有完全得到某个头领承认的法律。这些混乱的人群有着十分突出的群体特征。他们有短暂的团结,既表现出英雄主义,也有种种弱点,易冲动而性情狂狷。没有什么东西把他们牢固地连系在一起。他们是野蛮人。

漫长的岁月造就了自己的作品。环境的一致、种族间不断出现的通婚和共同生活的必要性发挥了作用。不同的小群体开始融合成一个整体,形成了一个种族,即一个有着共同的特征和感情的群体,它们在遗传的作用下日益稳固。这群人变成了一个民族,这个民族又有能力摆脱它的野蛮状态。但是,只有在经过长期的努力、必然不断重复的斗争以及无数次的反复,从而使它获得了某种理想之后,它才能够完全形成一个民族。这个理想具有什么性质并不十分重要,不管是对罗马的崇拜、雅典的强盛还是真主安拉的胜利,都足以让一个种族中的每个人在感情和思想上形成完全的统一。

在这个阶段,一种包含着各种制度、信念和艺术的新文明便诞生了。这个种族在追求自己理想的过程中,会逐渐得到某些它建立丰功伟业所不可缺少的素质。无须怀疑,它有时仍然是乌合之众,但是在它变幻不定的特征的背后,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基础,即一个种族的禀性,它决定着一个民族在狭小的范围内变化,支配着机遇的作用。

时间在做完其创造性工作之后,便开始了破坏的过程,不管是神仙还是人,一概无法逃出它的手掌。一个文明在达到一定的强盛和复杂程度之后,它便会止步不前,而一旦止步不前,它注定会进入衰落的过程。这时它的老年期便降临了。

这个不可避免的时刻,总是以作为种族支柱的理想的衰弱为特点。同这种理想的衰弱相对应,在它的激励下建立起的宗教。政治和社会结构也开始发生动摇。

随着这个种族的理想不断消亡,它也日益失去了使自己团结强盛的品质。个人的个性和智力可以增长,但是这个种族集体的自我意识却会被个人自我意识的过度发展所取代,同时伴随着性格的弱化和行动能力的减少。本来是一个民族、一个联合体、一个整体的人群,最终会变成一群缺乏凝聚力的个人,他们在一段时间里,仅仅因为传统和制度而被人为地聚集在一起。正是在这个阶段,被个人利益和愿望搞得四分五裂的人,已失去了治理自己的能力,因此在最微不足道的事情上也需要领导,于是国家开始发挥引人注目的影响。

随着古老理想的丧失,这个种族的才华也完全消失了。它仅仅是一群独立的个人,因而回到了自己的原始状态——即一群乌合之众。它既缺乏统一性也没有未来,只有乌合之众那些一时的特性。它的文明现在已经失去了稳定性,只能随波逐流。民众就是至上的权力,野蛮风气盛行。文明也许仍然华丽,因为久远的历史赋予它的外表尚存,其实它已成了一座岌岌可危的大厦,它没有任何支撑,下次风暴一来,它便会立刻倾覆。

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从野蛮状态发展到文明状态,然后,当这个理想失去优点时,便走向衰落和死亡,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循环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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