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探究中的“如何”“什么”“为何”(选)(1951)

 

(美)杜威 著  张军 选编

 

以下讨论的基本主张是,知性行为的核心和精髓在于,对被视为、被当作手段来对待的事物和被视为、被当作结果来对待的事物之间关系持续而仔细地关注;要知道所说的关系是彻底相互的:即结果当是在什么被选为和被当作手段的基础上被确定;反之亦然,且如果活动要被知性地,而不是以循规蹈矩或突发性的方式执行,就需要对此持续关注。

不使用“公设”而使用“主张”,是为了强调主张本身是行为活动的例子,从而是整个行为过程的内在部分;“公设”则通常在另一种意义上被使用,即事先设定的原则,然后对于其引出的行为有权威控制。

在此我不讨论这点,因为整篇文章都是对刚才提出的立场的说明。但有必要指出,刚才作出的区别有着基本的而非随意的内涵。因为现在最危急、最受争议的就是:行为是否应当被视为和当作是基本的而不是派生的来对待,从而它在整个活动领域(知性的,所以是专属于人类的)中有控制和权威;抑或行为的知性属性源于人类行为之外的源泉——不管这外部因素被称为灵魂、心灵、主体、知性或大脑,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无关紧要是因为对于人类特有的行为而言,这些因素总是被视为外在的,而不是在行为之内的或是内在的行为属性的名称。

以上立场的意义或内涵,其最当下直接的应用是在认知这一核心重要知性行为的途径或模式。认知的结果是主题的制度化,它们被称为日常“实用”行为的或所谓的“科学”理论化行为的所知。

我现在暂搁这一立场对于所知的意义的考虑,并开始展开这一立场对于构成认知(当它被系统化地看作是一种行为模式时)的过程和操作的意义。可能最明显的考虑是否定性的,即完全没有必要引入或参照对于本体论或知识论术语或对于两者混合的考虑。这一混合在中世纪之后的体系里繁荣兴盛,这些体系一般被称为“现代”的,但事实上它们充斥着古希腊-中世纪体系的遗产,在其中存在等同于固定不变性,且是决定一切的权威事实。

展现刚才所作陈述的意义的最简单方式是,请注意在(所谓的)“现代”哲学中被称为主体、客体、心灵世界的东西所占的位置和行使的职责(无论心灵是被视为感性还是“理智”的知性原则)。为了引出之后的讨论,可在此指出,在有效促进认知、知性行为——即认知——的过程中,在涉及的主题各自并相互作用地行使的功能(即提供的服务)的基础上,视主题为彼此区别但又彼此联系,在理论上是可能的(“可设想的”)。但实际上历史发生的是:之前对于不变性的偏好被运用于主客体、心灵和世界等东西的区别和联系中,以至于它们本身被视为两种对立的、不变的、本体论的类型。对于l5世纪以后的大多数体系和/或学说,不管是感觉论的经验主义,理性主义的纯理智论,观念论(“唯灵论”)或“机械唯物主义”,大都通过对以下方面的关注强调来得以理解:它们是通过两种独立给定的不变的存在来运作的,如精神和物质,心灵和肉体,或更普遍地说——内在的主体和客体。比起之前赋予“存在”的超时间空间价值,存在被赋予空间时间的限定条件有极大的技术上的重要性;然而对于一定要把“认知”看作是两种独立且对立的实体存在的作用-反作用所导致的后果来说,内涵就显得不足——这是古希腊-中世纪本体论的致命遗产,一种自称是独立的“知识论”的认知理论,实际上它的每一方面和部分都是由把真实存在等同于不变性——“本质的”、“内在的”不变性的古代观点确定的。

现在我来讲讲本文标题所示的特定主题。如上所示,我论述的形式是把如何、什么(或主题)、为了什么或为何看成是内在联系的、交互的特性。在普遍知性的、且特定地构成认知这一行为方式的行为执行中,建立和观察这些特性是至关重要的。

知性的人类行为,必须依靠对所作的行为过程带来的结果的预见——这一观点几乎无需长篇论述。过马路的人必须注意、观察和留心与他所作的特定行为的结局有关的事。普遍性地指挥交通的红绿灯系统是一种技术装置,必须借助构成科学认知方法或形式的知识所提供的更广泛巡视和调查才能存在。

对当下讨论的目的而言重要的是,在预期中的预见的结果构成了——或者是——所做的事和所进行行为的什么。结果的预见(作为特定行为的内容)进行有用的操作是通过仔细寻找特定条件来实现的;把这些特定条件作为手段积极运用,可以获得预见的结果。最好是运用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手段,这一限定条件强调了之前的观点:科学认知方式以全面和广泛的预见为特征而与众不同。预见越是全面,形成和执行未来计划的行动就越不会有阻塞和麻烦;且这将满足有别于程序化行为和/或随意匆忙的行为的知性行为的条件。

刚才所举事实的理论意义可能需作明确陈述。简言之,就是在知性行为中设立其什么和如何的分离和冲突是不可能的。在认知中,构成其什么的预见是如何(即认知的过程和方法)的内在一部分。若不是这样,若预见未明确实现这类作用、服务、职责和功能,那么预见和闲暇的白日梦(在其中,结果基于直接的舒适性而被期待)就没有区别。在作为知性活动特征的延续的顺序和连贯性这一意义上,把活动过程中的什么和如何分离开来不可避免地导致荒谬,它们分别被称为目的本身和手段本身——这是陷入把功能性的东西具体化和本质化这一常有的哲学谬误的鲜明例子。把作为手段和结果功能的事物和主题看作是“先天”或“本质”如此,这给道德-政治理论带来的危害可以写一本书——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把一些事当作目的本身而把另一些事本质地、必然地当作手段。比如,我们看看如今道德主题和经济主题的严格区分,这被视为绝对真理。这区分已被彻底建立以至于实际上被视为是“自明”的。因此我们没能注意,探究、认知在这两种情况下已被事前敲定。它需事先承诺达到某些结论,而不是自由追随所涉及的(即要探讨的)主题。若某些事物本身且按它们自身是且只是手段,而另一些事物先天或本质上必然是且只是目的,那么所剩下的只是事物的辩证发展,事物已然被认为“先天”或本质给定而无法被探究。它们在事实上——若不是在名义上——是神圣的,被一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质疑的禁忌所保护。在工业和金融机构的道德(即人的)结果最需要系统和批判的审视时,它们却出于事物的本质,被作为是必要的;而另一方面,在与我们现在完全不同的情境中被确定的人性、道德原则和标准,却被给予了完全表面化和虚假的权威地位。

现在我把为了什么或为何与手段-结果功能联系起来讨论。尽管不确定,但是有可能“什么”在任何表达中的存在都有某种“为了什么”的含义,在“为何”的表达中却没有。不管怎么说,按其所指和意义,这种存在可暗示,它是什么作为预见的结果的精细扩充;而且,除非它是对“为何”、对目的的关心、关注和深思熟虑这一意义上的情感,不然它与行为就没有因果关联性。

为了完整理解什么的功能,需要明确这个什么。如同什么,为何容易被具体化;所谓的“规范”理论是把“什么”与“为何”当作绝对的或“其本身”的结果,而不是按它实际上投身其中的作用。对于作为纯粹描述性话题的一些主题与那些被称为规范性的主题的对立不管有什么可说的,当我们集中注意于方法时,很明显,准确和综合的知识——“科学”知识——与下述操作一致:取消对本质、内在性质的指涉,并用刻意重视涉及的空间-时间实在性来替换这一指涉。除非“规范化”主体牢记科学探究历史的教诲,否则就无法保证有任何进步。关于认知所知理论,很难找到比天文、物理、生理和地理学科的历史研究更为丰富有效的调查因素了:固定标准、原则作为确定的和权威的在这些领域中所起的作用。

历史材料所包含的理论离我们不远。每一个依赖固定标准的进程,最终都会自动失去自由、失去追根问底和批判性反思的能力,仿佛丧失了抵押品赎回权。这是拿未来作抵押。

感官或理念(反思)的审视、调查、观察是毫无意义的,除非这些活动带来对所观察、审视、探究的事物、主题的“为何”和“什么”的更完善的把握;除非它们带来对结果的继起性的更好、更敏锐的赏识和预见。总之,“为何”和“为了什么”作为被证明有效的(因为不受制于先建立的、先前的“规范性”和内在调节性的条件)“如何”或步骤方法作用于知性行为(包括认知)。作为探究、调查、审视和寻找(不仅仅是研究)的认知自主性原则是所有受尊敬的知性活动的必需品,这在历史与理论方面都可被证明。

在哲学中,功能性关系的实在化“统治一切”。哲学家们坚守所“是其和按其性质与本质”,把哲学的整体存在理由认同为单纯地对绝对的思考,而不是另一些方面,它们与“仅仅”在时空中存在的事物有着仅仅次要的联系。在这一联系中最重要的内涵是:自然科学——天文、物理、化学、生物——都起始于把它们的主题按其本质特性看作是绝对必要的观点;且它们都通过否定这一观点,并转而把事件关系视为空间-时间性质的,从而在科学的认知-所知上取得进步。奇怪的是,自然科学的这一历史性发展的实际成果未能带来在人-道德主题上同一探究方法的使用;相反它带来了对所谓“规范性”和“描绘性”之间二元论的强调;以及在人-道德研究方面,基于所谓的内在固定和绝对,将探究确定而又系统地等同于“规范性本身”和“规范性权威”。

现在我们还未谈及本文标题里的“在社会探究中”。这相关性会得以显现,若我们反思在哥白尼、伽利略和牛顿的革命之前的所有“自然科学”都被称为“本体论哲学”的宇宙论的和“自然”的分支,而且从“自然哲学”到天文学、物理学(和之后的生理学)的革命始于探究开始关注如何,即事件的空间-时间顺序,而不再是关注什么(形式因和本质)和为了什么(终极因和目的论)。没有理由认为人或“社会”(包括传统上称为“道德”的)议题的探究过程和目的有何两样。

过渡和转变不是立马发生的。在牛顿体系中,空间和时间本身仍被看作是实体且彼此分离,也与在它们固定构架中所发生的内容分离——即它们不被看作也不被当作自然的如何,而是其本质上的什么。相对论是对这一体系的补充。空间和时间是内在联系的事件秩序的名称。至少在科学探究方面,事物如何发展战胜了什么和为了什么。只有当对社会的什么和为何种目的的探究被系统地视为和当作确定主题如何在其中进行的附属因素来处理,且由此获得科学地位时,才能实现这一胜利。也就是说,空间和时间秩序特定地参与其中,构成了给定的疑难不确定情境的解决途径。